编辑: xwl西瓜xym 2019-10-03

1 ― 浙电学〔2016〕33 号 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公告 各会员单位: 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于

2016 年11 月30 日在杭州召开.

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 议通过了《浙江省电力学会章程(修订稿) 》及修订说明,审议通 过了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届理事会财务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 省电力学会会费管理办法》 , 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共

100 名. 同期召开了浙江省电力学会十一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第 十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讨论并通 ―

2 ― 过学会副秘书长人选、分支机构设置及正副主任委员人选. 附件:1. 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2. 浙江省电力学会十一届一次理事会决议 3. 《浙江省电力学会章程》 4. 《浙江省电力学会会费管理办法》 5. 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6. 浙江省电力学会单位会员名单 7. 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副秘书长、 分支机构 设置及正、副主任委员名单 浙江省电力学会

2016 年12 月1日―3―附件

1 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于

2016 年11 月30 日在杭州召开.会议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大会审议了阙波理事长所作的《凝心聚力,强化服务, 为全面推进电力科技创新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全 面总结了第十届理事会在推动我省电力行业科技进步、促进学术 交流、承接社会职能、举荐人才与表彰奖励、普及电力科技知识、 完善组织体系等方面开展的工作,肯定了所取得的成绩,对第十 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总体思路和努力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 求,是一个主题鲜明、实事求是、有利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 报告,决定:通过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大会审议了《浙江省电力学会章程(修订稿) 》 ,认为此 次对《浙江省电力学会章程》的修订符合相关程序,决定:通过 《浙江省电力学会章程》 .

三、大会审议了《浙江省电力学会会费管理办法》编制说明, 《浙江省电力学会会费管理办法》的编制能够更有效地保障学会 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学会发展的需要,决定:通过《浙江省电 ―

4 ― 力学会会费管理办法》 .

四、 大会审议了 《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届理事会财务报告 (审 议稿) 》 ,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决定:通过《浙江省电力学 会第十届理事会财务报告》 .

五、根据选举办法,大会选举产生了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一 届理事会理事. ―

5 ― 附件

2 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一届 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11 月30 日在杭州召开.会议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做出以 下决议:

一、选举产生第十一届常务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学会理事 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二、审议通过《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副秘书长建 议人选》报告.

三、审议通过《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分支机构正 (副)主任委员聘任建议》报告. ―

6 ― 附件

3 浙江省电力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学会的名称是浙江省电力学会(以下简称本会) , 英文名称:ZHEJIANG SOCIETY FOR ELECTRIC POWER. 第二条 本会是由浙江省从事电力工程相关领域的科学技 术工作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省性、 学术性、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 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 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 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 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 一资源,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 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履行为科学技术工 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 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 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 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 创新、求实、协作、奉献 的精神,坚持 独立自主、民主办会 的原则和 百花齐放、百―7―家争鸣 的方针,促进电力科技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电力科技的 普及和推广,促进电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反映电力科技工 作者的意见建议,维护电力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科 学文化氛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断 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社 团组织, 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学术团体, 提供电力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社会组织,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 组成部分,把广大电力科技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 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浙江省民政厅和业务 主管单位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是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的单位会员,接受其业务指导.本 会会徽以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会徽为会徽. 第五条 本会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黄龙路

8 号 (邮编: 310007)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 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电力工程科学技术知识,推广电 力工程领域先进技术;

组织青少年参与电力工程领域的科技活动.

(三)开展民间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国(境)外电力工程 领域专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参与相关的学术活动. ―

8 ―

(四)编辑、出版电力工程技术方面的学术刊物、科普书刊、 科技书籍、报刊和音像制品,编印专业论文集,传播电力工程科 学技术信息.

(五)开展电力工程的科学技术发展方向、产业发展战略、 科技规划编制、相关政策以及重大技术经济问题的探讨与研究, 提出咨询和建议.

(六)开展电力工程技术领域的项目论证、咨询服务,举办 科技展览,支持科学技术研究.

(七)举荐科技人才,按照规定经批准表彰奖励为电力工程 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和优秀科技工作者,承办 浙江电力科学技术奖.

(八)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科技评价、电力 安全评价、重大电力事故技术调查与分析、技术标准制定、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以及电力行业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查新管理 等工作.

(九)开展电力工程领域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十) 兴办有利于科学技术发展和人才成长的社会公益事业. (十一)接受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的委托,承担浙江省内中国 电机工程学会批准的会员管理工作. (十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和诉求;

建设科 技工作者之家.

第三章 会员 ―

9 ―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大类.个人会 员包括普通会员和高级会员. 第八条 凡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符合章程规定 的会员条件并履行本章程规定者,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申请入会的会员条件:

(一)个人会员.具有电力工程领域一定专业技术职务或专 业知识的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以及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科技管 理工作者,可申请为本会个人会员.其中, 普通会员:在电力工程相关领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含相当的专业职称或专 业职务)及以上水平;

2.具有博士学历;

具有硕士学历且工作

1 年以上;

具有大学 本科学历且工作

3 年以上;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且工作

5 年以上;

具备工程师水平的自学成才人员;

3.在电力工程相关领域做出一定成绩和贡献. 高级会员:取得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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