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9-30
1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6―013 号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嘉 华") . 截至

2015 年11 月30 日,公司仅为参股公司南钢嘉华提供担保.担保 总额为 8,7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 )为 南钢嘉华提供担保, 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

南钢发展为南钢嘉华提供担保的反担 保人为嘉华建材有限公司,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参股公司南钢嘉华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 由公司及 其子公司为南钢嘉华提供担保.

1、截至

2015 年11 月30 日,南钢发展为南钢嘉华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 下: (1)与南钢嘉华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债权人 协议签 署时间 担保金额 (万元) 担保期限 南钢嘉华 南钢发展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013.09 500.00 2013.09~2016.03 南钢嘉华 南钢发展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013.09 1,250.00 2013.09~2016.09

2 (2)其他股东向南钢嘉华提供借款,南钢发展在该借款额度内为南钢嘉华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债权人 协议签 署时间 担保金额 (万元) 担保期限 南钢嘉华 南钢发展 建设银行 2015.09 3,000.00 2015.09~2016.09 (3)南钢发展为南钢嘉华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

南钢发展为南 钢嘉华提供担保的反担保人为嘉华建材有限公司, 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债权人 协议签 署时间 担保金额 (万元) 担保期限 南钢嘉华 南钢发展 交通银行 2015.03 3,000.00 2015.03~2016.03 南钢嘉华 南钢发展 交通银行 2015.09 1,000.00 2015.09~2016.03

2、为满足南钢嘉华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及 其子公司拟在

2016 年度为其提供折合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的银行授信 担保(包括前述

2015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16 年的担保)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南钢嘉华 注册资本:17,600 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新化社区;

法 定代表人:黄一新;

经营范围:生产高炉矿渣微粉、钢渣、粉煤灰等综合利用产 品及上述综合利用产品的相关产品, 销售自产产品, 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南钢嘉华资产总额为 47,065.23 万元,负债总额 为25,101.67 万元 (贷款总额为 14,800 万元) ;

2014 年度营业收入为 28,236.85 万元,净利润为 1,539.26 万元. 南钢嘉华为公司子公司金凯节能环保的参股公司,金凯节能环保持有其 50%股权.

3 本公司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任南钢嘉华董事长,本公司董事祝瑞荣先生、秦勇 先生任南钢嘉华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

(三)项的规定, 南钢嘉华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该担保事项为关联担保. 南钢嘉华股权结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钢发展为南钢嘉华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类型为银行 授信担保.

2015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16 年度的担保的协议的主要内容见"

一、担保 情况概述" .对于

2016 年预计的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南钢嘉华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具体决定、 审批各担保事项,并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南钢发展为南钢嘉华提供担保的反担保人为嘉华建材有限公司, 反担保方式 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在

2016 年度为南京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折合人民币总 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包括前述

2015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16 年的担保)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00% 100% 10% 40% 15.40% 10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达浩企业有限公司 利兴亚洲集团有限公司 嘉华建材有限公司 江苏金凯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4.60% 50%

4 公司

2016 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为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南钢嘉华提供的担保, 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 需要, 公司对南钢嘉华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公司的财务风险 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南钢嘉华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独立董事杨国祥、 何次琴和韩顺平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

2016 年度拟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2、公司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 保的审批权限、 管理、 信息披露、 责任人责任等, 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 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

2016 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公司

2016 年度拟为南钢嘉华提供的担保为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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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5 年11 月30 日,公司仅为参股公司南钢嘉华提供担保.担保总额 为8,7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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