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9-30 |
本公司于
2009 年10 月12 日接到控股股东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 司通知: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预案》(详见
2009 年5月2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临 2009-15 号公告),该公司存续分立为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和南京 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述分立事项已依法于
2009 年8月8日发 出公告,并于
2009 年9月30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等存续分 立事宜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其注册 资本由分立前的 275,000 万元变更为 90,000 万元,其持有本公司股 份比例不变,仍为 62.69%;
分立新设的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 185,000 万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