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10-03 |
1 - 西港环批复〔2019〕8 号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国际港务区分局 关于西安亿丰塑胶有限公司纯净水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西安亿丰塑胶有限公司: 你单位 《西安亿丰塑胶有限公司纯净水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 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我局环评审查组对该《报告表》进行 了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西安国际港务区新筑街办南陈村村委会东侧, 项 目西侧为
210 国道,其余南侧、东侧、北侧均为空置厂房.项目 租赁生产厂房,占地面积 5400m2 ,主要进行纯净水桶产品生产, -
2 - 年产量为
100 万只;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 库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
52 万元,其 中环保投资 11.2 万元,占总投资的 21.54%. 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生产废水, 职工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 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排入项目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 外运用作农田施肥.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 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 环境不利影响能 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 列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在投入运行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 西安市减霾、防尘、降噪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扬尘、施工噪声污染,禁止夜间施工.同时做好施工期废水、固 体废物处置,确保施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挤出吹塑成型工序以及印刷 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废气产生环节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过滤 棉过滤+光解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 制标准》(DB61/T1061-2017 ) 表1表面涂装标准要求. 职工就餐产生的餐饮油烟经食堂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置, 经-3-专用油烟烟道从建筑物楼顶排放,油烟废气排放须满足《饮食业 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 生;
由于该项目周边市政排水管网未敷设到位,项目职工食堂餐 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排入项目化粪池处理, 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 待项目周边市政排水管网敷设到 位后,该项目生活污水须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进入下游污 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必须按《报告表》提出 的措施要求和建议,针对吹塑机、成型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运 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音、消声设施、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 噪声达标排放.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管理.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 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经分别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统一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食堂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 理. 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 灯管、废有 机棉以及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油墨等应严格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暂存设施进行临 时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四、该项目须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报-4-告表》中提出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专 人负责,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收集效 率达到环评要求,并稳定达标排放,并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 管理.
五、你单位应自觉履行环保责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将验收报告报至我局备案后,项目方可 正式投入运行.
2019 年5月13 日 抄送: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