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9-10-04 |
00元股份 股 之注册持有人(注2) ,兹委托大会主席 (定义见下文) 或 (注3) (通讯地址为 ) 为本人吾等之代理人,出席贵公司定於2019年5月30日 (星期四) 下午二时三十分於中国安徽省芜湖市 文化路39号举行之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 「会议」 ) ,并於会上代表本人吾等及以本人吾等名义,就 下述议案及其他於该会议上或其续会上为本人吾等表决的事宜进行投票.代理人应按以下指示投票(注4) : 赞成 反对 弃权
1 作为普通决议案,批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公司 董事 ( 「董事」 ) 会(「董事会」 ) 报告
2 作为普通决议案,批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公司 监事会 ( 「监事会」 ) 报告
3 作为普通决议案,批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按中 国会计准则及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经审计财务报告
4 作为普通决议案,批准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夥) 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中国及国际 (财务) 审 计师,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夥) 为本公 司的内控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根疽滴窈凸婺K璧 审计工作量决定其酬金
5 作为普通决议案,批准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包括 宣派末期股息)
6 作为普通决议案,批准本公司为其9间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之 银行借款或贸易融资授信提供担保
7 作为普通决议案,批准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进行修订
8 作为普通决议案,批准对 《董事会议事规则》 进行修订
9 作为特别决议案,批准对本公司之公司章程修正案
10 作为特别决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行使配发及发行新股的权 力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附注11) 赞成 反对 弃权
11 作为普通决议案,批准第八届董事会执行或非执行董事换届 选举 (每名新任董事的任期从2019年5月30日开始至第八届董 事会结束为止) 之议案,而以下每一位董事的重选或委任需要 本公司股东的单独审议: (请就以下11(a)至11(e)每项填写票 数) (a) 推选及委任高登榜先生为执行董事 (b) 推选及委任王建超先生为执行董事 (c) 推选及委任吴斌先生为执行董事 (d) 推选及委任李群峰先生为执行董事 (e) 推选及委任丁锋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12 作为普通决议案,批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换届选 举 (每名新任董事的任期从2019年5月30日开始至第八届董事 会结束为止) 之议案,而以下每一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重选或 委任需要本公司股东的单独审议: (请就以下12(a)至12(c)每 项填写票数) (a) 推选及委任杨棉之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b) 推选及委任梁达光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c) 推选及委任张云燕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3 作为普通决议案,批准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之议案 (每名新 任监事 ( 「监事」 ) 的任期从2019年5月30日开始至第八届监事 会结束为止) ,而以下每一位监事的重选或委任需要本公司股 东的单独审议: (请就以下13(a)至13(b)每项填写票数) (a) 推选及委任吴小明先生为监事 (b) 推选及委任汪鹏飞先生为监事 日期:2019年月日股东签署: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股东名册上的中英文全名及地址.请填写所有已注册的联名股东全名. 2. 请将 阁下名下登记之股份数目及类别填上,如 阁下未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理人委任表格被视为 阁下名下所有 股份之代理人委任表格论. 3. 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删去 「大会主席或」 之字样,并在空栏内填上 阁下拟委派代理人之姓名及 地址. 4. 注意:如 阁下拟就决议案投赞成票,请在注明 「赞成」 的方框内填上 「?」 号或填上相关股份数目.如 阁下拟就决议案 投反对票,请在注明 「反对」 的方框内填上 「?」 号或填上相关股份数目.如 阁下拟就决议案放弃投票,请在注明 「弃权」 的方框内填上 「?」 号或填上相关股份数目.在计算决议案的结果时,任何放弃投票或投票的豁免将不得计算入投票权 内.如任何方框并无填上 「?」 号或填上确实股份数目,则 阁下的代理人可酌情为 阁下投票. 5. 本代理人委任表格须由 阁下或获 阁下书面授权之代理人签署.倘股东为法人,则本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加盖该法 人之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获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6. 本代理人委任表格连同有关授权书 (如有者) 或其他授权文件 (如有者) 的公证本,须在会议召开指定时间的二十四小时 前送达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方为有效. 7. 受委托代理人无需为本公司股东,惟必须亲自出席代表 阁下出席会议. 8. 填妥及交回本代理人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出席会议,并在会上投票. 9. 如两位或以上的联名股东共同持有股份,则有较先权的联名股东的投票 (无论亲身抑或透过代理人投票) ,将会被接受 为有效投票,并排除其他联名股东之投票;
而为此而言,投票权的先后次序按本公司股东名册中的联名股东姓名先后 次序排列. 10. 代理人委任表格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面签示可. 11. 就第11至13决议案而言,本公司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 指於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股股份代表 该项决议案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即股东可集中所有票数投 票选举一名人士,或可分散票数选举在选董事或监事人数或其中数名人士 (不论是均等分散票数或任意分散票数予该 等董事或监事) . 股东就该等或若干候选董事或监事所投总票数超出该股东可投总票数时,所有票数将告无效,并被视为放弃投票;
当 股东就该等或若干候选董事或监事所投总票数等於或少於该股东可投总票数时,投票方始有效,而余下并无行使表决 权的票数将被视为放弃投票. 倘投票 「赞成」 选举某名候选董事或监事的票数超出所有列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一半 (累积前) 及倘 「赞成」 票数多於 「反对」 票数,则该名候选人将被视为获选.倘在股东大会上获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少於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则须进 行新一轮投票选举余下董事或监事,直至应选董事或监事额满为止.於进行新一轮投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大会 须根柯盅【俚挠ρ『蜓∪巳耸匦录扑愎啥睦刍砭銎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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