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10-04 |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2018 年11 月20 日10 时00 分-17 时00 分. 预计会期 1.0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5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11 月15 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 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西科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详见2018年11月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科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3) .
(二)审议《关于提名盛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详见2018年11月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科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8) . 公告编号:2018-050
(三)审议《关于提名施泽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详见
2018 年11 月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科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8) .
(四)审议《关于提名涂根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详见
2018 年11 月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科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8) .
(五)审议《关于提名黄日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详见
2018 年11 月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科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8) .
(六)审议《关于提名刘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详见
2018 年11 月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科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8) .
(七)审议《关于提名张红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详见
2018 年11 月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公告编号:2018-050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科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9) .
(八)审议《关于提名袁华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详见
2018 年11 月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科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9) .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 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附授 权委托书) ;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 委托非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8 年11 月20 日8时00 分-10 时00 分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
1 号江 西科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陈文 公告编号:2018-050 联系
电话:0795-6666985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如有) 临时提案请于本次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于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科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江西科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 年11 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