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10-05 |
第一章 谈判邀请暨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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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3
第三章 施工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9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仅供参考)11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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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谈判邀请暨谈判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 北京中能科建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浚县卫贤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其浚县卫贤镇敬老 院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报价和谈判,本次谈判相关事宜如下. 项目名称:浚县卫贤镇敬老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ZNKJ-2019-004 批复文号:鹤财办预【2019】36 号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期:20 日历天 采购控制价(元):268937.91 元 保证金(元):5000 元 采购人:浚县卫贤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先生
18503924185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中能科建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蒋女士
18903921326 建设内容及分包情况:
一、建设内容:敬老院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 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4、 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要求:各供应商将资格证明复印件做入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 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9 年4月25 日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9 年4月30 日9时30 分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 元/套,售后不退,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纳.
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投标保证金数额: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账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 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 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网银支付方式缴纳;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 供应商从其企业基本账户转账至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 公司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
0279 8533
7221 2012 行号:402
497 101
014 开户行:浚县农商银行古城支行 注:
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从其企业基本账户转账至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提交保 证金时供应商应备注项目名称等必要的信息.供应商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保 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回执等)作为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附到报价响应文件中即可.投标截止时, 供应商在提交报价响应文件的同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银行电子回单、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委托书、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附联系方式)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供 应商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代理机构应在成交公示期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 一览表》并附供应商开标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银行电子回单、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委托书、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交易中心在收到材料后按照有关程序退还.非 成交候选人在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候选人在缴纳交易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 日内退还. 交易中心不再受理投标企业办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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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报价和谈判. 1.2 带 * 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 效处理. 2. 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 浚县卫贤镇人民政府;
2.2 代理机构 (简称采购机构)系指 北京中能科建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采购单位 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 供应商 系指向谈判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承包商;
2.5 成交人 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供应商;
2.4 工程 系指本次施工项目.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施工,进行项目相关服 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 合体参加;
3.2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谈判文件
第一章 谈判邀请暨谈判公告 供应商资格要求 的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该工程的能力,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3 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 式管理办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4、 报价 4.1 标人应根据所提供的工程项目清单编制单价、合价和总价,计算书面报价;
4.2 报价应是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其应包括施工费、 施工设备、 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4.3 结算时由采购人出具的决算书依实调整 4.4 报价以人民币计价.
5、第二次报价
4 5.1 本次竞争性谈判有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响应文件书面报价,第二次报价为 有效供应商在谈判现场报价;
5.2 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5.3 供应商最终报价中报价相同的,通过随机(抓阄)方式确定排序;
5.4 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中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报价无效: 5.4.1 谈判现场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报价的;
5.4.2 有选择性报价的.
6、 保证金 6.1 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
6.2 供应商的保证金必须以基本账户足额缴纳;
6.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3.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6.3.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3.3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3.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3.5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 谈判有效期 *7.1 从谈判开始之日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 件按无效处理;
7.2 特殊情况下,在采购有效期满之前,谈判采购单位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 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保证金.对于 接受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在 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8.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满足本 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 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 成部分.对供应商同样具有约束力;
8.3 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对谈判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5 解释. 供应商应在截止谈判时间2日前, 以书面形式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 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疑;
8.4 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答疑纪要、澄清或修改、谈判截止及开始时间的变更等相关 信息在
24 小时内做出书面回复;
8.5 采购单位不组织谈判前踏勘及答疑会,谈判文件中已明确告知采购项目具体参 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9. 响应文件的编写 9.1 响应性文件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采用 A4 纸中文编写,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 涂 抹或改写;
9.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9.3 应按照本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递交,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 邮寄等方式递交;
9.4 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
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
9.5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 A4 纸(
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胶装成册,不得采用 活页装订,装订要求左侧胶装.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密封在同一袋内);
10.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正/副本密封在同一袋内),另附电子版 U 盘一份 (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0.3 响应位置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0.4 如果供应商未按照要求装订、密封、标记的响应文件应拒收,采购代理机构对 于响应文件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0.5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拒收;
10.6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须向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 证明)签字的函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0.7 谈判开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但可以在谈判前出示加
6 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谈判. 11. 谈判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11.1 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 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11.2 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1.2.1 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11.2.2 与满足谈判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11.2.3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11.2.4 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11.2.5 编写评审报告;
11.2.6 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12. 谈判 12.1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现场谈判;
12.2 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 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 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2.3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 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12.4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 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2.5 对谈判文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