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9-10-06

1 ― 我局对安州区

19 家再生纸厂关停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现 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原安县再生纸企业始建于

90 年代,截止

2008 年底,全县 共有再生纸企业

19 家.

由于建厂时间早,生产规模小、污染治 理设施普遍存在不完善的情况,排放的生产废水严重影响了秀 水河、干河子、安昌河的水质.按照原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步加强全县再生纸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府 发〔2009〕15 号) ,全县

13 家再生纸企业已于

2009 年12 月31 日前主动提出转产关停并得到相应补助(第一批关停纸厂每台 纸机补助

5 万元,由县财政支付) .在关停小纸厂过程中,县政 府及牵头办理单位(县环保局)多次召集

19 家企业负责人座谈 了解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按照当时的相关政策,13 家企 业负责人自觉淘汰了落后产能,关停了小纸厂,并得到了县财 ―

2 ― 政的补助资金. 为促进该县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完成,按照《淘汰落后生产 能力、 工艺和产品目录》 ,

2012 年4月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 发了《淘汰落后产能关停我县小纸厂的实施方案》 (安府办函 〔2012〕85) ,要求其余再生纸厂限期关停,并按安府发〔2009〕

15 号文件精神给予补助 (第二批关停纸厂每台纸机补助

4 万元, 由县财政支付) . 《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安府办函〔2012〕85) 要求"由县工信局根据国家、四川省关闭小企业相关政策,将 关停的小纸厂分年度列入关闭小企业计划上报,争取国家的关 闭小企业资金补助支持" .原安县塔水顺源造纸厂、原安县秀水 保定造纸厂、原安县秀水红光造纸厂、原安县迎新兴源造纸厂 等4家造纸企业, 在2012 年后向原县工信局提出了淘汰落后产 能政策申请要求.本着为企业排忧解难、积极服务的态度,原 安县工信局将上述

4 家造纸厂纳入对上推荐和申报争取,组织 企业申报四川省工业节能节水和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条件: "1.企业相关生产线和设备必须当年拆除或废毁,不 得转移;

2.企业近三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3.企业工商营业执 照等相关证照不得注销" .

2013 年下半年, 绵阳市工信部门到各 企业现场开展项目申报初审工作,经实地核查后确认:原安县 塔水顺源造纸厂

2013 年初遭遇过风灾, 厂房损毁严重, 于2013 年上半年已停产;

原安县秀水红光造纸厂于

2011 年已停产,工―3―商营业执照于

2009 年注销;

原安县迎新兴源造纸厂在

2008 年"5.12"地震后就一直未正常生产,2012 年已停产.根据现场 核查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并按照项目申报条件相关规定,认定 原安县秀水红光造纸厂与原安县迎新兴源造纸厂明显不符合申 报条件;

原安县塔水顺源造纸厂于

2013 年上半年停产,未通过 市级初审;

原安县秀水保定造纸厂通过市级初审.后经过逐级 上报审核,省级主管部门聘请的专家实地核查并最终评审认定 原安县秀水保定造纸厂符合申报条件,获得省淘汰落后产能补 助资金

72 万元.

二、调查核实情况 由于关停时间和补助渠道不同, 导致

18 家再生纸企业所获 补助资金与原安县秀水保定造纸厂相差较大,已关停的其他小 纸厂负责人多次向各级信访部门反映, 省财政厅也于

2019 年春 节前召集原关停的小纸厂负责人就补助情况进行说明.2 月14 日,我局召集安州区环保局、安州区工信局、安州区信访局进 行专题研究,听取前期信访办理回复情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 加强解释工作,息诉息访.

三、答复情况 我局具体办理人员主动联系了部分原纸厂负责人,将相关 政策及补助金额不一致的情况详细进行了解释说明.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 年2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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