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10-02 |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昌乐县经济开发区
309 国道以北,工业园路以西,项目法人代表赵瑞平.
项目总投资
1000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 项目总占地面积
9713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6320 平方米, 车间总建筑面积
4500 平 方米,办公室建筑面积
1800 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
20 平方米.项目购置软水制备系统、半自动注蜡机、焊机、中 频感应炉、 台车式电阻炉、 箱式电阻炉、 全自动三室真空感应熔炼炉、 环保型全封闭喷砂机等生产设备共计
62 台 (套) 生产设备.项目原材料为中温蜡、硅溶胶、高英砂、莫来砂、莫来粉、碳化硅砂铁砂、304 不锈钢等.项目建成后, 可形成年产 11000t 飞机发动机用叶片、 涡轮、 特强螺栓等精密配件 (叶片 3000t/a、 涡轮 4000t/a、 特强螺栓 4000t/a, 熔炼炉类型非以焦炭为燃料、非GGW 系列)的生产能力,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 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同意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须重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以下要求:
1、严格遵守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2、严格按照审批工艺和审批范围组织生产.项目不得新上电镀、酸洗、碱洗、磷化等任何表面处理工艺.
3、项目采用电(空调)制冷和取暖,生产过程全部采用电加热,不得新上燃煤(燃油)锅炉.
4、 项目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硬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 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山东昌乐实康水业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厂 (昌乐城北污水处理厂) 进行深度处理, 排放确保满足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表1中的 A 等级标准要求.项目必须采取严格防渗措施,不得造成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5、项目 1#生产车间全自动真空感应熔炼炉、箱式电阻炉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脉冲除尘器"治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 P1 排放;
项目 2#生产车间涡轮、叶片生产过程中制壳工序、真空熔炼工序、清理工序、切割工序、喷砂工 序、研磨工序及特强螺栓生产过程中粗精加工、粗精磨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涡轮、叶片生产过程中制蜡模工序、组 树工序、烘壳工序及特强螺栓生产过程中热处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VOCs 计)经"集气罩+脉冲除尘器+活性炭 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 P2 排放,其中颗粒物排放确保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 度限值要求;
有机废气(以VOCs 计)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 求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不得涉及重金属废气排放.
6、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7、项目脉冲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废包装箱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下脚料、毛刺、余蜡、废砂、 废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冷却液、硅溶胶和淬火液周转桶由厂家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 理.所有固体废物必须全部综合利用,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项目沉淀箱沉渣、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运行,外运处置的危险废物委托具 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
8、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染危害.
9、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 方决定开工建设的, 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10、根据新的有关政策与标准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提升污染防治能力,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12、 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意见后
10 个工作日内, 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昌乐县环境监察大队和当地环 保所,纳入监管,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