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10-03 |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7 年8月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2 绍兴市 十三五 节能降耗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 通知》 (国发〔2016〕74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 省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政发〔2017〕19 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 十三五 时期节能降耗工作,特制 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生态 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能源结构优化引领产业结构优化为主线,完 善节能管理体制,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 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能源消费体系,确保完成 十 三五 节能降耗约束性目标,为 美丽绍兴 建设和高水平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严格落实能源 双控 , 到2020 年, 全市单位 GDP 能耗比
2015 年下降 19.5%;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2450 万吨标准煤以内,年均 增幅不高于 1.7%.大力削减煤炭用量,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总 量控制目标任务;
十三五 末,除大型热电企业外,实现全市域 无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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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工作
(一)提升产业品质,优化能源结构 1.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围绕纺织、化工、金属加工、黄酒、珍珠等重点产业,全面开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省级试点,以 绿色工艺技术装备、现代制度和文化创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 力拉长产业链、补强创新链、提升价值链,实现传统产业跃升发 展.全力打好印染化工落后产能歼灭战,对不符合环保、节能等 标准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淘汰.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 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企 业或生产、 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 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 监局) 2.强化新兴产业绿色引领.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大力发 展高端装备、现代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加快推 进节能环保产业创新发展,以环保装备、高效节能照明、节能电 机、 光伏等特色优势领域为重点, 积极发展节能降碳和清洁能源、 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技术装备,积极培育节能环保服 务业、节能环保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等新业态,打造节能环保 产业强市.到2020 年,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千亿级 绿色支柱 产业.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3.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实施煤炭 减量提质 工程,严4格控制用煤总量,加强煤炭消费管理,提高煤炭质量和清洁利用 效率,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落实大型燃煤机组清洁排放改造 计划, 加快推进燃煤电厂综合改造升级, 确保
2017 年底前全面完 成地方热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淘汰
10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 锅炉,全面完成
65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洁排放改造.进一 步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 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大新能源汽车、LED 照明和分布式光伏发电 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强清洁能源替代,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动 能源结构转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 环保局)
(二)突出重点领域,挖掘节能潜力 1.深入推进工业节能 (1) 严格执行能耗全程管控. 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 能评估与用能审查,严格落实新上高耗能项目用能 等量置换 或 减量置换 原则,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重点区域建 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加强能评审查,从源头上严控新上高耗 能项目.加强能评项目后续监管工作,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2)全力打造绿色制造体系.积极开展绿色制造示范行动, 以纺织、化工、金属加工、医药、机械电子、食品轻工、节能建 材等行业为重点领域,力争到
2020 年,培育市级以上绿色产品
5 100 个、绿色工厂
100 家、绿色园区
20 个,培育省级以上绿色产 品20 个、绿色工厂
20 家、绿色园区
5 个,成功申报国家绿色制 造系统集成项目
5 个以上,逐步建立资源高效、能源低碳、过程 清洁、废物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实现制造业的绿色转型和跃升 发展.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质监局) (3) 大力实施节能技改工程. 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新技 术新产品在高耗能行业领域的推广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 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力争每年实施
100 个以上的市级重点节能改 造项目, 十三五 累计实现节能
100 万吨标煤以上.大力推进清 洁生产,全面开展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广行业共性清洁 生产技术和清洁生产方案,争取每年新增
100 家企业通过清洁生 产审核验收,5 家企业创建成为省级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 业) .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4)强化重点企业用能管理.实施重点用能企业 百千万 行动,落实节能目标责任,确保企业能效水平持续提升.推动重 点用能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并开展效果评价,加强用能预算管 理,完善能源统计和计量,健全能源消费台账.全面推动重点耗 能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按期淘汰落后的用能设备和生产 工艺.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统计局) 2. 全力推进建筑节能. 加快新型墙体材料和再生建材等节能 建材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
6 筑节能改造.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 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完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标准,实施一批太 阳能光电、地源热泵示范项目.推动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 打造一批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开发、施工及部品构件生产基地. 十三五 期间, 全市确保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30 万平方 米,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100 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新型建筑工业 化项目面积达到
400 万平方米以上.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 单位:市经信委) 3.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节能.构建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 成高效绿色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进电力 动态无功补偿以及谐波负荷治理、 ETC、 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等节能 技改,推动 LED 照明及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公路、航道、 桥梁、隧道及沿线设施中的应用.优化运力结构,加快淘汰老旧 车船,全部淘汰黄标车辆,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更新力度,优先发 展清洁能源出租汽车,提升运输装备能效. 十三五 末,全市新 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超过 80%, 出租车行业清 洁能源动力比例超过 80%. (牵头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 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绍兴电力局) 4. 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实施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挖潜改造.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
7 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实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工程,加强 公共机构用能智能监控,加快建设和运行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监测 总平台.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2020 年底,市级和各区、县 (市) 50%以上机关, 以及年用水
1 万立方米以上的全部公共机构 建成节水型单位. 十三五 末, 确保实现人均综合能耗下降 11%,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 10%,人均用水量下降 16%. (牵头单位: 市机关事务局;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三)深化改革创新,优化用能管理 1. 全面推行区域能评改革. 推进落实能源领域 最多跑一次 改革, 以13 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 全市域启动实施区域能 评改革.全面推行 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 取代项目能评,建 立节能审查负面清单,实行承诺备案制.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2.建立用能总量交易制度.深化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管理,完 善差别化电价、气价、水价政策,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加快推进 用能总量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行核定配额使用、新增量 有偿申购、超限额差别收费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差别化、市场化、 精细化的用能配置、交易、价格机制.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 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3.加快推进智慧能源建设.推进 互联网+能源 发展,整 合智慧能源和环保在线监测两大平台的功能,建立绍兴市节能减 排监测平台,实现节能减排的数字化、网络化和可视化. (牵头单
8 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把节能工 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能源 双控 ,强化工作统筹协 调,加强用能预算管理,深化能源配置改革,完善节能工作制度, 抓严抓实节能工作.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降耗工作负 总责,根据市下达的节能降耗任务,制定本地区的节能降耗实施 方案,分解落实 十三五 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 强化目标考核. 组织开展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节 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节能 降耗专项检查和重点用能单位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 用能行为.
(三)完善统计监测.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和消费统计指标体 系,完善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加强能源 消费监测预警,实行能源消费强度、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总 量红黄绿预警制度,按月公布监测报告.
(四)严格奖惩制度.完善单位 GDP 能耗奖惩等制度,对节 能降耗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予以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 予以惩罚.加大对节能降耗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创新财政资金 支持方式,支持节能降耗重点项目、能力建设和公益宣传.健全
9 绿色金融体系,支持以用能权、碳排放权和节能项目收益权等为 抵(质)押的绿色信贷,完善节能降耗信息共享和产融对接机制, 鼓励绿色金融业务创新,积极争取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 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相关政策支持. 附件:各区、县(市)及市直开发区 十三五 、2017 年节 能降耗目标任务
10 附件 各区、县(市)及市直开发区 十三五 、2017 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区域 十三五 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2017 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单位 GDP 能耗 累计下降率 能耗增速 (年均) 单位 GDP 能耗 比2016 年下降 规上工业增加 值能耗比2016 年下降 原煤消费比
2016 年下降 全市 19.5% 1.7% 4.1% 5% 5% 越城区 19.5% 1.7% 5% 5% 3% 柯桥区 21.5% 1.3% 4.0% 5.5% 5.5% 上虞区 18.5% 1.8% 6.5% 4.8% 5% 诸暨市 19.5% 1.7% 4.2% 5% 2% 嵊州市 15.0% 2.5% 5.3% 4% 10% 新昌县 15.0% 2.5% 3.7% 4% 2% 袍江经济技术 开发区 21.5% 1.3% 5.5% 5.5% 5% 滨海新城 15.0% 2.5% 4% 4% - 注: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单位 GDP 能耗控制目标按单 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进行分解.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绍兴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8月3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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