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10-04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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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1. 总则.6 2. 招标文件.9 3. 投标文件.10 4. 投标.12 5. 开标.13 6. 评标.14 7. 合同授予.14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5 9. 纪律和监督.1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7 1. 评标方法.20 2. 评审标准.20 3. 评标程序.20
第四章 合同格式.23
第五章 养护范围.27
第六章 管理养护要求.2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8 目录.50 7.1 投标函(格式)51 7.2 授权委托书.54 7.3 投标保证金.55 7.4 投标预算书.56 7.5 企业状况一览表.57 7.6 投标人服务承诺书.58 7.7 资格审查资料及资格声明函.59 7.8 管养实施方案.61 7.9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62 7.10 计划用于本项目的设备、工具一览表.63 7.11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4 7.1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65
2018 年郑州市花园口灌区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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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引黄灌溉工程管理处委托, 就
2018 年郑 州市花园口灌区维修养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 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2018 年郑州市花园口灌区维修养护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865 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为
2018 年郑州市花园口灌区维修养护,具体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营业执照需包 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企业除外);
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或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
4、2014 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管理养护经验(提供类似企业业绩);
园林绿化 企业需提供园林绿化工程相适应的企业类似业绩;
5、投标人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 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7 年12 月1日至
2017 年12 月7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5:
2018 年郑州市花园口灌区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文件
2 00-17:30 时) 地点: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天一大厦 B 座2101 室)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 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 人报名时须到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件及资料核验原 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6.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 交叉口天一大厦 B 座2101 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 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引黄灌溉工程管理处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君益 联系
电话:0371-55621201 联系地址: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天一大厦 B 座2101 室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12 月1日2018 年郑州市花园口灌区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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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郑州市引黄灌溉工程管理处 1.1.3 招标代理机 构 名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君益
电话:0371-55621201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1.1.4 项目名称 2018年郑州市花园口灌区维修养护 1.1.5 建设地点 郑州市花园口灌区 1.2.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2.2 资金落实情 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内所有内容 1.3.2 养护期要求 12个月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管理养护要求,遵守郑州市引黄灌溉工程管理处水利工程维修 养护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 条件、能力 和信誉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 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需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企业除外);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或园林绿化专业 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
4、2014 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管理养护经验(提供类似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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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业绩);
园林绿化企业需提供园林绿化工程相适应的企业类似业 绩;
5、投标人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如有需要,另行通知 1.10.2 投标人提出 问题的截止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7 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 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5 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 件的其它材 料无2.2.1 投标人要求 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 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7 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 间2017 年12 月22 日 上午 09:00 分2018 年郑州市花园口灌区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文件
5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 间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 间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 件的其它资 料无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数额:人民币 伍 万元整 交付时间:2017 年12 月21 日16:00 前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开户行: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郑州市东明支行 银行帐号:76070154800003090 (注:从投标人公司账户转账交付至指定银行帐户,转帐时请注明 项目名称,无须换取收据,转账完成后将转账凭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邮箱)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6 是否允许递 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 要求 按投标文件格式执行 3.7.4 投标文件份 数 正本 壹份,副本 肆份,含全部文件的电子文档一份. 3.7.5 装订要求 禁止采用可拆分装订方式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 目名 称: 投标人名称: 在2017 年月日上午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 件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姚寨路交叉口大河公馆酒店六楼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投 标文件 否2018 年郑州市花园口灌区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文件
6 5.1 开标时间和 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专家 从政府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 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 名. 7.3.1 履约担保 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政府采购审 批价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7 天前公布 (注:报价时注意投标报价不可超过政府采购审批价,否则按废 标处理.) 10.2 招标文件
500 元/份,售后不退. 10.3 中标单位按原国家收费标准支付招标代理费.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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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1.3.1. 本招标项目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养护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项目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 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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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看到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 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 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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