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10-07
HJ ―201 i 目次前言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源强核算程序

4 5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

10 6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

23 7 噪声源强核算方法

26 8 固体废物源强核算方法

26 9 其他

28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制药工业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列表形式

29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制药工业噪声源强及控制措施参考

34 HJ ―201 ii 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制 药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 及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河北科技大学、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年月日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HJ ―201

1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制药工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 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单纯药品分装、 复配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制药工业正常和非正常情况下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 下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制药工业主体生产装置、公用和辅助设施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的源 强核算.执行 GB13223 的锅炉和燃气轮机组污染源源强按照 HJ

888 核算;

执行 GB

13271 的锅炉污染 源源强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 (HJ 201)核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098 燃气轮机 噪声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21903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4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5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6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7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HJ ―201

2 GB/T

2888 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GB/T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2952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HJ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69 燃煤锅炉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核定技术方法 物料衡算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

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

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501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T

6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 HJ/T

61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 HJ

643 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39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T

79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制药 HJ

810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58.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 HJ

884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 HJ

88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火电 HJ ―201

3 HJ

2044 发酵类制药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1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 HJ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发酵类制药工业 HJ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 HJ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 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2年第18号)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17个行业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方法 (含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法) (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制药工业废水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waste water 指生产企业或设施排放的废水,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含厂区工艺废水、 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纯化水制备排污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厂区锅 炉排污水等) . 3.2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在表征 VOCs 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 表示) 、非甲烷总烃(以NMHC 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3.3 综合管控效率 integrated control efficiency 污染治理设施的综合管控效率是污染治理设施治理效果的综合体现, 等于治理设施收集效率和去除 效率的乘积. HJ ―201

4 4 源强核算程序 4.1 一般原则 污染源源强核算程序包括污染源识别与污染物确定、核算方法及参数选定、源强核算、核算结果汇 总等,具体内容见 HJ 884. 4.2 污染源识别 制药工业建设项目污染源识别应涵盖所有可能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物的场所、设备、装置,源强核算应涵盖各污染源排放的所有污染物,见表 1~表3. 污染源识别应符合 HJ 2.

1、HJ 2.

2、HJ/T 2.

3、HJ 2.4 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 4.3 污染物确定 制药工业建设项目各污染源污染物的确定应包括根据 GB

12348、 GB

14554、 GB

16297、 GB

21903、 GB

21904、GB

21905、GB

21906、GB

21907、GB

21908、GB

34330 等国家排放标准及地方排放标准 中包括的污染物,见表 1~表3.若排放标准中没有包括但污染源产生或排放的污染物,建设项目应根据 原料、辅助原料及燃料,使用和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产品分析确定. 4.4 核算方法选取 制药工业建设项目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包括实测法、物料衡算法、类比法、产污系数法等,核算方 法选取次序见表 1~表3.各核算方法见第

5、

6、

7、8 章. HJ ―201

5 表1制药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选取表 类别 废气种类 污染物 核算方法选取 新(改、扩)建污 染源 现有污染源 化学药品制造 生物、生化制品制 造 发酵废气 VOCs 1.类比法 2.产污系数法 1.实测法 2.物料衡算法 3.类比法 c 4.产污系数法 臭气浓度 a 类比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c 颗粒物 1.类比法 2.产污系数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c 3.产污系数法 工艺有机废气 d VOCs、特征污染物 e 1.物料衡算法 2.类比法 1.实测法 2.物料衡算法 3.类比法 c 工艺含尘废气 颗粒物 1.类比法 2.产污系数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c 3.产污系数法 工艺无机废气 特征污染物 e 1.物料衡算法 2.类比法 1.实测法 2.物料衡算法 3.类比法 c 中成药制造、中药 饮片加工工业 工艺废气 VOCs 1.物料衡算法 2.类比法 3.产污系数法 1.实测法 2.物料衡算法 3.类比法 c 颗粒物 1.类比法 2.产污系数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c 3.产污系数法 中药煮提废气 臭气浓度 a 类比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c 中药醇提废气 VOCs 1.物料衡算法 2.类比法 1.实测法 2.物料衡算法 3.类比法 c 单纯药品分装、复配工艺废气 VOCs、特征污染物 e 1.物料衡算法 2.类比法 1.实测法 2.物料衡算法 3.类比法 c 含尘废气 颗粒物 1.类比法 2.产污系数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c 3.产污系数法 公辅设施 危险废物焚烧炉烟气 烟尘(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汞及其化合物、 二 f英类 b 1.物料衡算法 2.产污系数法 1.实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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