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10-07 |
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卷首语龙川副主席在《为完成广西农村经济发展十年规划 八五 计划而奋斗》文中,提出了 必须抓好的五项工作:
一、采取有效措施,稳步增加粮食总产.一是各级领导特别是县、乡 这两级领导,在指导思想上要从广西大局出发,稳定水稻种植面积,不能只从自己的局部算 经济效益帐,以为粮食够吃了,定购任务完成了,就可用水田种经济作物;
二是千方百计开 展农田基本建设;
三是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增产措施.
二、广泛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 入.一是大力发展甘蔗生产;
二是大力发展以热带、亚热带名、特、优品种为重点的水果生 产;
三是要继续贯彻以发展生猪为主,发展吃草型、节粮型畜禽的畜牧业发展方针;
四是要 大力发展水产业;
五是对乡镇企业要坚持 大力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 的 指导方针,发展和改造一批具有本地优势的骨干企业.
三、大力振兴林业,改善生态环境, 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四、打好解决温饱的 攻坚战 ,加快贫困地区脱贫的步伐.
五、抓 好科教兴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这五项工作是完成十年规划 八五 计划农村经济发 展任务的重点,请各地、县(市)乡镇的同志注意阅读. 《今年以来我区经济运行基本概况》,表明今年 1~5 月,我区国民经济运行已经进入基 本正常阶段.主要依据一是工业生产增长较快,经济效益有所改善.全区乡及乡以上工业总 产值完成 154.65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2.4%.其中轻工业增长 9.4%,重工业增长 17.2%, 企业实现利润回升,扭转了前两年下降的局面,全区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 72.05 亿元,增长 14.9%,税金 6.95 亿元,增长 15.9%,实现利润 3.74 亿元,增长 19.7%,产成品 资金占用仅比去年同期上升 3.6%.但亏损企业亏损额仍较大,部分产品积压较严重.问题是 电力不足,大中型企业让电支农过多,影响了自身发展,机糖产量比去年同期减少 5.62 万吨, 减少产值 l.4 亿元.二是基本建设投资加快,投资向优势产业、交通运输、教科文卫等部门 倾斜.到5月底累计,全民单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7.69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22.6%.我区 续建重点工程进展较快,但新开工项目因故完成不够理想.技改投资进入
5 月开始好转,扭 转近三年来投资连续下降的局面,全民技改投资完成 3.19 亿元,增长 7.2%.三是国内市场回 升较快,外贸出口继续增长.全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实现 100.47 亿元,增长 18.2%,增幅高 于全国.原因主要是工业和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展较好,基建投资增长和职工工资增长较快, 同时也是商业部门积极开拓市场的结果.全区进出口总额完成 3.73 亿美元,增长 26.4%,其 中出口 3.29 亿美元,增长 16.3%;
进口 0.44 亿美元,增长 2.5 倍.但外贸收购没有与外贸出 口同步增长,收购总额完成 5.5 亿元,下降 6.8%.四是财政收入增长放慢,支出下降;
银行 存贷增加,现金收支相抵后出现货币回笼.此外,农业今年 1~
5 月虽遇到罕见春旱,粮食 种植面积减少,但林牧副渔业则稳定增长.截止本期发稿,上半年已经过去.我们寄望于全 区各地,一定要再接再励,把下半年的工作尤其是粮食生产、工业经济效益和地方财政收入 抓紧抓好,争取上半年损失下半年补,创出 八五 第一个丰收年. 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局副局长梁绍德提出了《关于建立巴马长寿经济开发区的设想》. 这个设想虽还不很完善,但是很好,好就好在我们一些贫困地区的同志已经从, 临渊羡鱼 的思想状况中摆脱出来, 退而结网 ,开始从当地实际出发,结合市场需求去考虑一地一 县的发展道路.我们选登此文,只是意在为其他地区的探讨提供一条有益的思路. ・编者・
1991 年第
7 期 (月刊) 目录(总第
80 期)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
75 号)1)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8 号)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一年国库券条例(国务院令第
79 号)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一年特种国债条例(国务院令第
80 号)7)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
81 号)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2 号)………………(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83 号)12)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通知(国发〔1991〕22 号)15) 国务院关于鼓励生产和使用国产先进技术产品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发〔1991〕24 号)15)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发〔1991〕25 号)……………(16)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关于 八五 期间 扶贫开发工作部署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91〕24 号)19)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联合清理拖欠税款领导小组关于继续加强清理 欠税工作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1〕30 号)22)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村公所增加一名半脱产干部的通知 (桂政发〔1991〕29 号)24)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 (桂政发〔1991〕31 号…24)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山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试点工作会议纪 要的通知(桂政办〔1991〕43 号)26)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办、农业银行关于 加强地膜玉米生产资金管理与回收意见的通知(桂政办〔1991〕60 号)…………(28)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加强今年晚造杂交水稻种 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1991〕61 号)29)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财政厅区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一九九一年到 期国库券兑付本息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1991〕65 号)30) ・各级领导论坛・ 为完成广西农村经济发展十年规划和 八五 计划而奋斗……自治区副主席 龙川(32) 努力实现合浦县 八五 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合浦县县长 毛旭辉(35) 钦州市怎样再夺粮食稳定增产…钦州市市长 梁春兰(37) 劳动工作要为发展生产力服务…区劳动厅厅长 曾献国(39) ・经济综述・ 今年以来我区经济运行基本概况…吴林英 黄宪民(41) ・经验交流・ 玉林地区依靠 田秀才 、 土专家 发展生产…刘家中(43) 容县基本完成宜林荒山造林任务…高焱华(44) 陆川县村村办企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伍世怀 程日云 吕永铨(45) 东兰县就地消化农村剩余劳力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曾启强(46) 荔浦县工业持续稳步发展…何连明(47) 东兰县社会福利企业越办越好…韦国强(48) 博白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成效…郑科丰(48) ・工作探讨・ 关于建立巴马长寿经济开发区的设想…梁绍德(50) 浅谈发展梧州地区粮食生产…谢隆钦 潘量坤(52) 改造中低产田是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一环…廖志成(53) 发展场园经济是山区农村致富之路…莫保应(54) ・致富之路・ 立新村走上致富之路…黄平宇(56) ・小资料・ 一季度我区市场购、销活跃,但亏损增加,食糖涨库…………………区统计局财贸处(49) 一九九年与一九八年全区工业总产值 不变价格比价系数为 1∶1.63…区统计局工交处(封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 号 现发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自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起施 行. 总理李鹏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 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 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的一切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 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事故. 第四条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 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 原则.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五条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 告企业负责人. 第六条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 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 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 人民检察院、工会. 第七条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 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 统逐级上报;
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 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
重大死亡事 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八条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 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 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九条 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 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 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 行调查. 第十条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 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 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 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 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 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 调查. 前两款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 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 关专家参加. 第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 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 的专长;
(二)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2 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 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二)确定事故责任者多;
(三)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 建议;
(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 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和索取有关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事故调查在查明事故情况以 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劳动部门有权提出结论 性意见,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上报劳 动部门商有关部门处理;
仍不能达成一致意 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 故处理工作的时限.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 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 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 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第十七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 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 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 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 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