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8-13
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 PPP 项目合同 二一年月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 PPP 合同 I 目录

第一章 定义和释义.

3 1.1 定义.3 1.2 释义.6 1.3 项目合同构成.7 1.4 声明和保证.7

第二章 先决条件.10 2.1 合同生效条件.10

第三章 项目公司.12 3.1 项目公司的成立与组织架构.12 3.2 项目公司的基本义务.12

第四章 项目的范围和期限.14 4.1 项目合作范围.14 4.2 项目合作期.15

第五章 项目的投融资.17 5.1 项目投融资结构.17 5.2 项目融资.17 5.3 融资文件.18 5.4 融资交割.18 5.5 担保权益.19 5.6 投融资监管.19 5.7 关于优惠政策的处置.19

第六章 项目用地.20 6.1 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20 6.2 土地使用权.20 6.3 土地使用权的限制.20 6.4 土地的适用性和土地的状况.20

第七章 项目的建设.21 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 PPP 合同 II 7.1 工程范围.21 7.2 各方在建设期的义务.21 7.3 地质勘查和设计.23 7.4 工程总承包.24 7.5 工程建设的前期费用.24 7.6 变更和调整.25 7.7 项目进度.27 7.8 施工管理.29 7.9 建设期报告.29 7.10 遵守安全标准和加强环境保护的责任.30 7.11 监理.30 7.12 现场监督机构.30 7.13 市发改局/现场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31 7.14 不符合质量和/或安全要求.32 7.15 不可免除.32

第八章 验收和运营.34 8.1 单位工程验收和专项验收.34 8.2 项目工程验收.34 8.3 全线试运行.34 8.4 市发改局的参与.35 8.5 全线试运行过程中的改正.35 8.6 全线试运行报告的提交及审核.35 8.7 竣工验收.36 8.8 开始全线试运营.36 8.9 协助试运营及全线正式运营.36 8.10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38 8.11 竣工财务决算审核.38

第九章 正式运营日延误和放弃.39 9.1 市政府/市发改局导致的延误.39 9.2 项目公司导致的延误.39 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 PPP 合同 III 9.3 不可抗力及其他共同承担风险事项导致的延误.40 9.4 减少延误损失的责任.40 9.5 放弃.40 9.6 分段线路的试运行和运营.41 9.7 资金到位.41 9.8 承继前期工作相关合同.41

第十章 运营服务和维护.42 10.1 运营期的责任和义务.42 10.2 提供客运及养护服务.43 10.3 客流.44 10.4 票务收入与定价.46 10.5 项目的维护、架大修、更新和追加投资.47 10.6 维保养护手册.48 10.7 维护、架大修、更新和追加投资的资金安排.48 10.8 未履行维护、架大修、更新和追加投资义务的处理.49 10.9 市发改局进入的权利.50 10.10 市发改局有权获得资料.50 10.11 记录.50 10.12 资产权属.51 10.13 优惠政策.51 第十一章 股权变更及合同转让限制.53 11.1 股权变更的限制.53 11.2 项目公司股权受让方之资质要求.53 11.3 对公司章程条款的要求.53 11.4 合同转让.54 第十二章 付费机制.55 12.1 使用者付费.55 12.2 可行性缺口补助核算.55 12.3 预算管理.59 12.4 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59 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 PPP 合同 IV 第十三章 绩效考核.61 13.1 工程建设绩效考核.61 13.2 运营维护绩效考核.62 13.3 绩效考核的约定.62 第十四章 履约担保.65 14.1 建设履约保函.65 14.2 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维修保函.66 第十五章 政府承诺.68 15.1 遵守法律、法规.68 15.2 批准.68 15.3 可行性缺口补助和税收优惠.68 15.4 不干预.68 15.5 公用设施.68 15.6 安全保障.69 第十六章 保险.70 16.1 建设期的保险.70 16.2 运营期的保险.70 第十七章 法律变更.71 17.1 法律变更内容.71 17.2 法律变更评估与报告.71 17.3 法律变更的其他规定.72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73 18.1 不可抗力事件.73 18.2 免于履行.73 18.3 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中止履行.73 18.4 适用的例外.74 18.5 不可抗力的通知.74 18.6 费用和时间表的修改.74 18.7 减少损失的责任和协商.74 18.8 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提前终止.75 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 PPP 合同 V 第十九章 合作期市发改局的介入.76 19.1 市发改局介入的前提.76 19.2 介入的程序.76 19.3 介入的持续时间和范围.76 19.4 市发改局或指定机构的介入.77 19.5 项目公司在市发改局介入期间的义务.77 19.6 介入期间的费用和收入.78 第二十章 终止及违约赔偿.79 20.1 合作期正常终止.79 20.2 合作期提前终止.79 20.3 项目公司严重违约事件.79 20.4 市发改局严重违约事件.80 20.5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提前终止.80 20.6 因法律变更导致项目可行性受到严重不利影响的提前终止.80 20.7 提前终止意向通知和提前终止通知.81 20.8 终止后的移交.82 20.9 缺陷责任.89 20.10 责任限制.89 20.11 违约赔偿.89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91 21.1 各方友好协商解决.91 21.2 诉讼.91 21.3 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91 21.4 继续有效.91 第二十二章 其他约定.92 22.1 保密条款.92 22.2 合作、预先警告义务.92 22.3 不限制市发改局法定权力.92 22.4 合同文件.92 22.5 合同变更及修改.93 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 PPP 合同 VI 22.6 可分割性.93 22.7 合同的一致性.93 22.8 通知.93 22.9 合同文字.93 22.10 开始生效.94 附件

1 建设施工过程考核表.96 附件 2:运营维护绩效考核表.100 附件

3 建设履约保函.105 附件

4 运营维护保函/移交维修保函.107 附件

5 保险.109 附件

6 股东协议.114 附件

7 公司章程.115 附件 8:中标社会资本投标文件.116 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 PPP 合同

1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广东省东莞市签署. 甲方: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称 市发改局 ),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 中国 )法律依法组建和存续的东莞市政府机构. 乙方: (下称 或项目公司 ) , 系按照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及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 ? 根据

2017 年6月财政部印发的 《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 融资的通知》 (财预[2017]87 号)的规定,严禁将铁路、公路等领域的基础设施 建设及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合法合规的推动东莞市 城市轨道交通发展,东莞市人民政府(下称 市政府 )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PPP)方式对

1 号线一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合规性改造. ? 根据市政府批准,同意按照《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实 施方案》推进项目实施. ? 市政府授权市发改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 等具体工作.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 目 )采用 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一体化 、 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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