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8-13 |
002310 股票简称: 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 2018-10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 PPP 项目 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 )于近 日收到广西省贵港市覃塘区市政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 )发来 的《中标通知书》 ,确认公司为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 PPP 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 PPP 项目 2. 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3. 项目总投资:111,200 万元 4. 建设内容:新区环城水系、廉政公园、文体公共设施、荷美覃塘、石卡 动力小镇、供水管网工程、旅游厕所以及城市品牌营销 5. 合作期限:15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维护期
13 年) 6. 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 7. 持股比例:政府方代表股权比例为 30%,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 70%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覃塘区地处广西中部,贵港市西部,总面积
1502 平方公里,辖10 个乡镇, 常住总人口 607,073 人.2017 年,全区生产总值 140.2 亿元,同比增长 11.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549 元,同比增长 10.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13,213 元,同比增长 7.8%. (以上信息来自覃塘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ggqt.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 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君 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36 号帅府商通大厦
10 楼101-105 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
机电设 备、钢结构的安装(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许可证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2、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6 层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
工程勘察设计;
经济贸易咨询;
产品设计;
工程技术 咨询.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100%股权.
3、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及股权比例: 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工程建 设等工作,及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等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 69%;
联合体成员――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资质范围内的项目施工任 务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 0.5%;
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负责资质范围内的项目设 计任务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 0.5%;
政府方持股占项目公司的 30%.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111,200 万元,是公司在全域旅游 PPP 项目的又一进展, 有利于公司在全域旅游领域内积累更多经验,延伸产业布局,有效的发挥业务协 同作用.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对公司 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 PPP 项目合同,并依 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 PPP 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 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 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 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