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29 |
概述.1 1.1 建设项目的特点.1 1.2 工作过程.2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5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5 1.5 报告书主要结论.6 2.总论.7 2.1 编制依据.7 2.2 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10 2.3 评价时段.11 2.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评价因子筛选.11 2.5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2 2.6 评价标准.17 2.7 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及环境功能区划.20 2.8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25 3.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27 3.1 项目原有情况.27 3.2 项目概况.29 3.3 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47 3.4 清洁生产分析.67 3.5 总量控制.69 4.区域环境概况及环境现状调查.70 4.1 自然环境概况.70 4.2 新九工矿区概况.73 5.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4 5.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74 5.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76 5.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80 5.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83 5.5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84 5.6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86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7 6.1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87 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07 7.1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07 7.2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110 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12 8.1 经济损益分析.112 8.2 社会效益分析.113 8.3 环境效益分析.113 8.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果.114 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15 II 9.1 环境管理.115 9.2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116 9.3 环境管理计划.118 9.4 环境监测计划.119 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21 10.1 建设项目概况.121 10.2 环境质量现状.121 10.3 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121 10.4 主要环境影响.123 10.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24 10.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24 10.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25 10.8 综合评价结论.125 III 附图: 附图 1:地理位置图 附图 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 3: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 4:项目监测布点图 附图 5: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 6:土壤侵蚀图 附图 7:攀枝花市生态红线图 附图 8: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分布图 附图 9:卫生防护距离图 附图 10:现场照片 附图 11:项目尾矿浆、回水输送管道图 附图 12:分区防渗图 附件 附件 1:委托书 附件 2: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 3:土地证 附件 4:关于申请出具红格矿区低品位废弃矿及伴生矿物综合处理利用项目 位于盐边县新九汞矿区规划用地范围意见的报告的回复 附件 5:盐边矿业秩序健康发展 附件 6:关于进一步明确盐边县三友矿产品等
18 个规范整顿项目及盐边县 新民矿业加工厂等
7 户建设选址不符合盐边县园区规划或流域发展规划企业处 理意见的通知 附件 7:盐边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部分整顿规范及其它一般选矿项目环保意见 和建议的报告 附件 8:原环评批复 附件 9:原料堆场环评批复 附件 10:原料堆场验收意见 附件 11:新九工矿区总体规划审查意见 附件 12: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 13:尾矿浸出试验 附件 14:尾矿浆处置协议 附件 15:关于攀枝花市红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尾矿库扩容工程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 16:干沟尾矿库验收意见 附件 17:家祥铁钛厂环评批复 附件 18:原尾矿库综合治理具体实施措施的批复 附件 19:原尾矿库综合治理验收意见 附件 20:安全设计批复 IV 附件 21:执行标准 附件 22:土壤监测报告 附件 23:监测报告 附件 24:堆场大气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 25:堆场噪声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 26:专家意见
1 1.概述 1.1 建设项目的特点 攀枝花市位于我国西南川滇交界处,地处攀西大裂谷 聚宝盆 中,矿产、水电、太阳能等资源丰富.攀枝花矿区是我国主要的钒钛磁铁矿的生产基地.钒钛 磁铁矿经过磁选后可以得到满足钢铁生产需要的钒钛铁精矿, 同时利用磁选尾矿 经选矿工艺处理后可以回收钛精矿.钛精矿是生产高钛渣、钛白粉的主要原料, 而钛白粉、 钛合金产品在化工、 冶金、 机械制造、 航空航天等领域有广泛的用途, 是国家重点发展的紧俏产品. 盐边县精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从事铁精矿和钛精矿生产的民营企业.
2007 年盐边县精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盐边县红格镇昔格达村建设亚纳米级高 纯度钛精粉加工厂项目,由含铁量为 23~31%、含钛量 18~42%的钛铁矿粉为原 料,年产含铁 56.8%的铁精矿粉 1.2 万t和含钛 47%的钛精矿粉
8 万t.项目于
2008 年3月19 日取得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见附件) .
2014 年4月19 日,盐边县精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川投资备 [51042212041902]009 号对新建的原料堆场项目进行备案,并请资质单位编制了 环境影响报告表, 于2014 年9月25 日取得盐边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 (见 附件) . 项目于
2013 年底对亚纳米级高纯度钛精粉加工厂项目进行拆除,在原用地 基础上新建红格矿区低品位废弃矿及伴生矿综合处理利用项目,项目于
2013 年12 月建成运行, 形成年处理由含铁量为 24%、 含钛量 8.4%的红格低品位废弃矿
60 万t/a,年产铁精矿
15 万t/a,钛精矿
3 万t/a.未履行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 建,2014 年以后攀枝花矿业经济持续疲软,项目长期均处于停产状态.根据《四 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的通知》 (川办发〔2015〕90 号)文件内容:2015 年1月1日以前已正式投产的 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为已有项目,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和《环境影 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理.要求本项目属于按照整顿规范的要求完善环 保手续.因此,本项目需补办环评手续.
2018 年4月9日,盐边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盐边县环境保护局联合下 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盐边县三友矿产品等
18 个规范整顿项目及盐边县新民矿
2 业加工厂等
7 户建设选址不符合盐边县园区规划或流域发展规划企业处理意见 的通知》 (边经信发[2018]51 号,见附件)可知项目需 按照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 项目重新备案,完善相关手续;
按环保要求完善各项环保措施 . 项目于
2017 年3月28 日以川投资备[2017-510422-08-03-161083]FGQB-0279 号以红格矿区低品位废弃矿及伴生矿综合处理利用项目进行立项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82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 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 护部令第
44 号) ,本项目属于 四十
三、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和 四十
四、有色金 属矿采选业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盐边县精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及资 料收集, 在完成工程初步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的基础上,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环 评技术导则 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盐边县精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红格矿 区低品位废弃矿及伴生矿物综合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上报审批. 1.2 工作过程 (1)准备阶段
2018 年1月5日,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 红格矿区低品位废 弃矿及伴生矿综合处理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确立了如下环评工作思路: ①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②根据项目设计资料,针对项目特点,对洗选废水、设备噪声、固废处置等 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识别;
③在识别环境影响的基础上,重点对项目运营期可能会对区域内的生态环 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等重点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 进行深入分析、预测并尽可能给出定量数据,以论证工程的环境可行性;
④对工程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 控措施,并进行经济技术论证.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 ①环境敏感区筛查
3 本评价于
2018 年2月对区域进行了详查,查明区域内、外集中和分散居民 区、学校、医院、行政机关单位、建制乡镇水源地、农村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 区、森林公园等各类环境敏感区. ②环境现状调查 本评价
2018 年7月完成了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地下水等现状 监测工作. 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调查、收集到的有关文件、资料,在环境现状调查 结果的基础上,采用模型模拟、类比分析等手段,对建设项目对各环境要素的环 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进行了分析、预测及评价. (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整理各环境要素的分析、预测成果,评价工程建设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书,论证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邀请了有关专家进行有针对性地咨 询、研讨.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1-1.
4 图1.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5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本项目为红格低品位废弃矿洗选铁精矿和钛精矿,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 (国家发展改革 委2013年第21号令)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 本项目属于
一、 鼓励类: 第三十八条 水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的
31、 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开发和综合利用 .根据《攀枝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 家产业政策导向促进攀枝花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2006年),本项目属 于其中:
九、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 ,第31项 低品位复 杂、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 .同时,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不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 2017年3月28日,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备投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备案表》(【2017-510422-08-03-161083】FGQB-0279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 了备案(详见附件).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 现行产业政策和攀枝花产业导向. 项目 三线一单 符合性如下表: 表1.1-1 三线一单 符合性表 内容 符合性分析 整改措施 生态保护红 线 本项目位于盐边县红格镇昔格达村四社,周边 2.5km 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 标,项目周边地块以荒草地为主,矿区周边基本无农 田分布;
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 求/资源利用上 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量、水资源、天然 气等资源消耗, 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总量较 少;
本项目区域钒钛磁铁矿很丰富,本项目的建设就 是要利用当地的优势矿产资料进行进一步加工, 不涉 及矿产资源的利用上线, 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 要求 / 环境质量底 线 本项目附近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地下水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土壤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 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在 《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 面清单(第一批)(试行)》(川发改规划〔2017〕
407 号)内/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环评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
6 (1)对现有项目进行回顾性分析,提出 整改 措施;
(2)废气方面:关注运营期堆场粉尘、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重点分 析废气源强、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及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方面:关注运营期场界噪声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重点 分析噪声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及场界达标性. (4)废水方面:关注营运期洗选废水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及对水体的影响程 度. (5)固废方面:关注运营期尾矿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及对环境的影响. 1.5 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大 环境制约要素,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贯彻了 清洁生产 、 总量控制 和 达 标排放 原则,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方案均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建设对环境 影响小,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级别.只要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 施,本项目在盐边县红格镇昔格达村四社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7 2.总论 2.1 编制依据 2.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2);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1.8);
(12)《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1.1);
(13) 《四川省实施办法》(2008.1.1);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15)《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12.3);
(16)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 号;
(17)《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 号;
(1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
(19)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分告》(四川省人 民政府,1998 年12 月);
(20)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 定》,川委发[2004]38 号文;
(2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2013.5.1);
(22)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18〕24 号).
8 2.1.2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 年9月1日起实施);
(2)《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4)《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 号);
(5)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若干意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88 年3月21 日);
(6)《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国经贸资 源[2000]1015 号,2000 年10 月25 日);
(7)《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 总局,环发[2004]24 号,2004 年2月);
(8)《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2005 年12 月3日);
(9)《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012 年7月3日);
(10)《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 号);
(11)《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5]21 号);
(12) 《关于加强区域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工作,严格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 程施工许可制度的意见》(建市[2006]8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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