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8-13
津开环评〔2019〕68 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泰恩博能 燃气设备(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燃气设备制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泰恩博能燃气设备(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泰恩博能燃气设备(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燃气 设备制造项目" (以下简称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 核后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审核意见,同 意在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华山路

202 号标准厂房

4 号厂房进行 "燃气设备制造项目" 建设.

该项目租赁标准厂房占地面积

298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件 环境保护局-1-平方米、 建筑面积

3720 平方米, 购置弯管机、 切割机、 砂轮机、 台钻、焊机等设备,建设一套设备组装线.该项目不含酸洗、磷化、喷涂等金属表面处理工序.项目建成后,设计产能为:年产 智能液压加气子站设备(液压增压撬)10 台,LNG/L-CNG 加注站 撬装式设备

50 台,气化站设备

50 台,管道分输站设备

5 台,电 控柜

100 台.该项目总投资

2105 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

7 万元 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 0.33%.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 设单位已完成了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信息的全本公示, 并提交公示 情况的说明报告. 我局将该项目环评报告表全本信息在我局政务 网上进行了公示.

三、 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其中应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一) 该项目切割粉尘 (颗粒物) 经自体沉降后车间内排放, 焊接烟尘(颗粒物)经移动式焊烟处理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餐饮油烟经收集后进入

1 套高效静电油烟净化设施处理, 最终由

1 根13.5 米高排气筒排放.餐饮油烟排放执行《餐饮业油烟排 放标准》 (DB12/644-2016)相应标准限值. 你公司在实际建设及运行过程中, 应保证生产期间车间密闭, 合理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并做好相关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确-2-保废气有效收集、处理及达标排放,杜绝无组织排放.

(二)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总排口执行《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 (DB12/356-2018)三级标准.

(三)该项目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该项目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 期交由专业部门回收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2013 年修订)相关规定.

(五)该项目应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 整治工作的通知》 (津环保监理〔2002〕71 号) 、 《关于发布〈天 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 的通知》 (津环保监测 〔2007〕

57 号)要求,严格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规定.

四、该项目建成后,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 0.395 吨/年、氨氮 0.033 吨/年.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倍量 替代部分由开发区区域总量指标平衡解决.

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你公司应在投入 生产或使用前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编制验 收报告;

同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六、该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 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 影响报告.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决定该项 -

3 - 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特此批复.

2019 年5月5日(建议此件公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19 年5月5印发 -

4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