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8-09 |
2017 2017 ・1・ 赣州市人民政府刊物 承办: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 目录赣市府发 政府公报ZHENGFU GONGBAO ( 免费赠阅 )
2017 年第
4 期 总第
80 期2018 年1月15 日出版 本刊所登文件与 正式文件同等效力 ( 赣内资字第 B007 号)赣市府字 赣市府办发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 意见 ( 赣市府发〔2017〕28 号3)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 赣市府发〔2017〕29 号8) 关于钟华锋同志任职的通知 ( 赣市府字〔2017〕172 号11) 关于孙晓琦同志任职的通知 ( 赣市府字〔2017〕192 号11) 关于殷俊同志任职的通知 ( 赣市府字〔2017〕193 号12) 关于刘洪生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赣市府字〔2017〕194 号12) 关于姚伟彪、朱赣洪同志免职的通知 ( 赣市府字〔2017〕195 号13) 关于廖敏同志免职的通知 ( 赣市府字〔2017〕196 号13) 关于杨爱群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赣市府字〔2017〕197 号14) 关于沈兴明等同志任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兼职委员的通知 ( 赣市府字〔2017〕208 号15) 关于钟福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赣市府字〔2017〕216 号15) 关于蓝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赣市府字〔2017〕217 号16) 关于陈卫华、张宽同志任职的通知 ( 赣市府字〔2017〕219 号17)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 赣市府办发〔2017〕60 号18)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 ( 赣市府办发〔2017〕62 号22) ・2・ 赣市府办字 来文目录 大事记 《赣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编委:杨雍谨 黄法林长茂 邓旺华 郭澜李国泉 彭钢邱志鹏 主编:杨雍谨 责任编辑:袁爱斌 董家龙 编辑出版: 《赣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 邮编:341000 地址:赣州市市政中心大楼1740 室 电话( 传真 ):(0797)8392217 承印单位:赣州市康达印刷有限公司 联系
电话:13707979320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休闲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赣市府办发〔2017〕65 号25)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布局指导意 见的通知 ( 赣市府办发〔2017〕71 号28)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赣市府办发〔2017〕72 号30)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 ( 赣市府办发〔2017〕74 号33) 印发关于实行办事清单管理推进 最多一次办结 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赣市府办字〔2017〕181 号36) 关于印发《赣州市建设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赣市府办字〔2017〕200 号40) 关于印发赣州市创建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赣市府办字〔2017〕204 号43) 关于印发《群众参与评价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投诉举报及意见建议处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 赣市府办字〔2017〕191 号48) 印发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 赣市府办字〔2017〕205 号50) 关于印发《赣州市 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 赣市府办字〔2017〕207 号53) 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来文目录.
56) 市政府大事记.59) ・3・ 赣市府发〔2017〕28 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 术开发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 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
40 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 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 2017〕10 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学 水平, 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精神特别是对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 精神,围绕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脱贫攻坚战略部署,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以均衡配置资源为重点, 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 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为抓手, 合理规划学校布局,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适度稳 定乡村学校生源,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 口全覆盖,着力解决 乡村弱 和 城镇挤 问题, 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加快实现县域内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
一、教师编制标准统
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
一、 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 两免一补 政策城乡全覆 盖.按照《赣州市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 (2013-2020 年)》,2018 年底前分阶段实现县域内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到2020 年,全市城乡二元 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基本 协调;
城乡学校特别是乡村完全小学、初中及九年一 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乡 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
城镇教育 资源有效扩充,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基本消除;
城乡 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 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全市九年义 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6%,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 化基本实现.
二、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一)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各地要根据城镇 化发展和人口变动等情况,2017 年底前编制《教育网 点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0 年)》并制定年度建设 计划,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要把教育部门列 为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按每
1 万人口左右布局
1 所完全小学、 每3.5 万人口左右布局
1 所初中的原则, 在新建城区住宅小区或者其他居住项目依法设置相应 学校;
老城区未配套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或配建不足的, 要按本辖区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确保足够学位供 ・4・ 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二)加强乡村义务教育布局规划.各地要在交 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农村义务 教育学校,要结合扶贫移民搬迁等将生源较少的边远 农村地区适度向中心村和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办学. 同时,针对边远山区、库区等特殊困难地区群众就学 要求,布局和办好一批寄宿制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 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就 学困难的,当地政府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 妥善解决.
(三)保障义务教育用地供应.根据学龄人口变 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等,依法制定与城镇化进程 同步的义务教育用地专项规划并严格实施.教育用地 实行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 门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现有义务教育学校 用地面积未达到标准的,要予以改扩建.在老城区改 造时,要根据实际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面 积.对学校周边长期闲置和待开发土地,要优先规划 为教育增容预留用地.严禁未按法定程序,擅自将义 务教育用地改变性质用于其他建设项目,或以各种方 式挤占、变更教育用地.各地要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 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 产处置等程序,将学校闲置校舍资产作为教育储备项 目,统筹用于地方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三、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达标建设.各地要逐校 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按照 缺什么补什么 的原则,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统筹推进义务教 育学校建设项目,确保到
2018 年每所学校(含村小、 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都达到省定标准.要结合 全 面改薄 、校舍维修改造等项目,加快推进乡镇寄宿 制学校建设,重点加强食堂、师生宿舍、厕所等生活 设施及运动场建设,保障寄宿学生每人
1 个床位,教 师有值班用房,有足够的运动场所.适当提高寄宿制 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 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提高乡镇 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
(二)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各地要 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等
13 部门联合印发的 《关 于加快推进全省基础教育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建 立健全项目建设协同机制.要成立基础教育项目建设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推进项 目建设.各地要实行 交钥匙 工程,确保配套学校 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 交付使用.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建 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加快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各地要按照以 县为主和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赣州市消除义务教育 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 年)》,制定本地 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 销号管理,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中心城区要加快组 织实施《赣州市中心城市教育网点布局规划》及学校 建设三年攻坚计划.要坚持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分步实施 , 采取扩增、 整合、 疏导、 调控资源等办法, 持续增加学位数量,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化解大 班额,确保到
2018 年将
66 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比例控 制在 3% 以内,到2020 年全部消除;
到2020 年将
56 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 5% 以内,2020 年之后大班 额比例逐年降低.
四、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建立城乡义 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 制, 根据事业发展规划、 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等情况, 在编制总量内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行 教职工编制城乡、 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 校长的选拔、 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管 理.全面推进教师 县管校聘 管理改革,县级教育 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按 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 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调配各校教职 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加大免费师范生和 师范定向生培养力度,扩大农村教师 特岗计划 实 施规模,实施 三区 人才支教计划,积极鼓励和引 ・5・ 导乡村志愿支教活动,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 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 下 有编不补 、长期聘用编外教师,严禁挤占挪用 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各种形式 吃空饷 ,及 时为新招聘的教师解决编制问题.
(二)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各地要实行 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 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 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实 施范围,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 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各地要健全长效联动机制, 在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 务员实际收入水平,依法足额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 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 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使广大乡村教师有更多的获 得感.加快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 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城镇住房保障体 系.完善乡村教师职业发展保障机制,合理设置乡村 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 评聘结合政策,确保乡村学校教师职称即评即聘.进 一步健全和落实校长和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根据考 核结果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坚持绩效工资分 配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 工作量一半计算.
五、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一)改革义务教育学校办学体制.全面推进中 小学章程建设,到2017 年全市中小学基本完成 一 校一章程 制定工作;
落实校长负责制,完善学校重 大事项决策机制,鼓励中小学校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 行学校治理的探索;
发挥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作用,推 动社区参与学校治理,建立第三方评价义务教育学校 办学机制,逐步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 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大力推进 强校+弱校 名校+分校 名校 + 新校 及集团化办学、城乡一 体化办学、学区制管理、教育联盟、校际联盟等改革, 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鼓励优质学 校与薄弱学校、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帮扶共建, 建立以优质学校为主体的教育共同体, 实现管理互动、 师资交流、资源共享、活动同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
(二) 提升乡村教育办学水平. 要通过送教、 走教、 课程整合及结对帮扶等方式,定向培养能够承担多门 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支持乡村学校开足开好国家课 程.建立教研员、名师定点联系乡村学校制度,提高 乡村学校教学水平. 加强乡村学校信息技术基础建设, 基本实现 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 空间人人通 全覆盖,全面提高乡村教师运用信息技 术的能力,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逐步扩大优 质高中招生计划名额在乡村初中的分配比例,增强乡 村学校的办学吸引力.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 和管理办法.要有效利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