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8-09 |
11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签署的 《中信银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 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 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时间:
2018 年1月17 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资产清单 单位: 元 /美元 基准日:
2017 年9月18 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
电话: 0591-87668194 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71 号国贸广场
27 层注: 1.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 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福建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 若债务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 改制、 停业、 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 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 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 清单中的 担保人 包括保证人、 抵押人、 出质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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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借款人名称 厦门英南进出口有 限公司 厦门英南进出口有 限公司 厦门英南进出口有 限公司 厦门英南进出口有 限公司 厦门京瑞贸易有限 公司 厦门三立达和工贸 有限公司 厦门市宝来家居有 限公司 厦门市宝来家居有 限公司 厦门市宝来家居有 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2016) 厦银贷字第 811498004815号(2016) 厦银贷字第 811498004815号(2016) 厦银贷字第 811498004815号(2016) 厦银贷字第 811498004815号(2016) 厦银贷字第 811498003021号(2015) 厦银贷字第 811498002615号(2016)厦银贷字第 811498002895号(2016)厦银贷字第 811498002915号(2016)厦银贷字第 811498002899号 担保人名称 厦门华融集团有限公 司、 厦门华融实业有 限公司、 李贤铜、 林凤 斌、 施小莉、 林凤娇 保证人: 厦门市兴达 洲贸易有限公司、 郑 伟鹏、 陈长芹;
质押: 厦门京瑞贸易 有限公司持有的 13499万份厦门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的债权 收益权作质押担保 保证人: 安溪三江置 业有限公司、 廖清江;
质押: 厦门三立达和 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 3840万份中信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 收益权作质押担保 江西蓝恒达化工有限 公司、 好来屋厨柜 (厦门) 有限公司、 陈晓黎 担保合同编号 (2016) 厦银保字第 811498004815-61号, (2016) 厦银保字第 811498004815-62号, (2016) 厦银保字第 811498004815-63号, (2016) 厦银保字第 811498004815-64号, (2016) 厦银保字第 811498004815-65号, (2016) 厦银保字第 811498004815-66号(2016) 厦银权质字第 811498003021-31号, (2016) 厦银保字第 811498003021-32号, (2016) 厦银保字第 811498003021-33号(2015) 厦银权质字第 811498002615-33号, (2015) 厦银保字第 811498002615-31号, (2015) 厦银保字第 811498002615-32号(2015) 厦银最保字第 035-31号, (2015) 厦银最保字第 035-32号, (2015) 厦银最保字第 035-33号 合同币种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基准日本金余额 14,841,600.00 15,352,280.53 14,842,488.13 14,321,448.59 133,730,376.06 38,349,540.49 3,500,000.00 3,000,000.00 3,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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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厦门好兆头厨柜股 份有限公司 (厦门欧 迈家居有限公司) 厦门好兆头厨柜股 份有限公司 厦门好兆头厨柜股 份有限公司 (厦门欧 迈家居有限公司) 厦门好兆头厨柜股 份有限公司 厦门好兆头厨柜股 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金华穗商贸 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市金华穗商贸 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市金华穗商贸 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市金华穗商贸 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市金华穗商贸 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市金华穗商贸 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厦银贷字第 009085号(2015) 厦银贷字第 009091号(2015) 厦银贷字第 811498001239号(2015) 厦银承字第 811498001254号(2015) 厦银承字第 811498001279号36100KL1500056 (2015) 厦银承字第 811498001639号(2015) 厦银承字第 811498001588号(2015) 厦银贷字第 008983号(2015) 厦银贷字第 008889号36100AB150108901IF 保证人: 厦门好兆头 家居有限公司、 陈加 栋、 陈加盛;
抵押: 以会展北里12 号2203室和会展北 里12号2702室的房 产;
质押: 以厦门欧迈家 居有限公司拥有的 好兆头 、 HAOZTS 系列商标 权作质押 林书明、 福建华仁油 脂有限公司、 蔡达娜 (2014) 厦银最保字第 268-51号, (2014) 厦银最保字第 268-52号, (2014) 厦银最保字第 268-53号, (2014) 厦银最抵字第 268-54号, (2014) 厦银最权质字 第268-55号(2015) 厦银最保字第 221-21号, (2015) 厦银最保字第 221-22号, (2015) 厦银最保字第 221-33号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美元 美元 美元 4,919,021.98 5,000,000.00 5,000,000.00 4,255,613.57 5,000,000.00 21,656,751.00 13,608,788.76 15,959,217.22 90,844.86 67,831.80 984,000.00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 《债权转让合同》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 权利依法转让给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上海浦银安盛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 请借款人和相应担 保人或借款人、 担保人的承继人向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若借款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 更名、 改制、 歇业、 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 请相关承债主体、 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 算责任) .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7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号
1 2
3 4 债权行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 借款人名称 厦门和金工 贸有限公司 厦门新阳洲 水产品工贸 有限公司 厦门长谦实 业有限公司 厦门华海达 复合材料有 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兴银厦沧业流贷字2014645 号、
2014644 号、
2014641 号兴银厦江业出押字20145165 号、
20145166 号、
20145164 号、
20145168 号、20145169 号、20145172 号、20145175 号、20145174 号、20145176 号、20145177 号、20145178 号、20145179 号、20145184 号、20145183 号;
兴银厦江业流贷 字20151062 号、20151063 号、20151064 号、20151066 号、20151065 号兴银厦业六承兑字2015059 号 、兴 银厦业六流贷字2015059 号兴银厦业六流贷字2015104 号、2015102 号、2015103 号、2015100 号、
2015101 号 担保人名称 漳州天时房地产投资有限 公司、漳州人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丁玉灿、 吴俊 厦门柏绿农产品有限公司、张福赐、张淑珠、张胜辉、 梁舒娇 吴玉惠、张箭、吴余秀女、吴西池、吴俐陵、陈逸晋、厦门华海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华海达实业有限公司、 吴俐陵、 陈逸晋 担保合同编号或合同签订日期 兴银厦沧业额抵字
2014640 号、 兴银厦沧业额保字
2014640 号、 兴银厦沧业个保字
2014640 号 兴银厦江业额抵字
2014019 号、 兴银厦江业额个保字2014019 号、 兴银厦江业额保字
2014019 号 兴银厦业六额抵字
2014041 号、 兴银厦业六额个保字2015004 号、 兴银厦业六额保字
2015004 号 兴银厦业六额抵字
2015028 号、 兴银厦业六额保字
2015028 号、 兴银厦业六额个保字
2015028 号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 《债权转让合同》 , 中 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 依法转让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