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7-29
ICS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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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295―2017 职业人群生物监测方法 总则 General principles of biological monitoring method in occupational population

2017 -

09 -

30 发布

2018 -

04 -

15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GBZ/T 295―2017 I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浙江医学科学院、深圳市宝 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江苏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慧芳、赵玮、陶雪、钱亚玲、尹江伟、吴邦华、沈向红、宋为丽、李晓娟、 龚进、崔师伟、李海斌、雍莉、刘奋、李添娣. GBZ/T 295―2017

1 职业人群生物监测方法 总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者生物样品中生物监测指标检测的实验室基本要求、 方法的选择 与证实、实验用品、溯源标准和标准物质的选择及应用、生物样品的采集、运输和储存、检测过程质量 控制、数据处理与结果表述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者生物样品中生物监测指标的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 27476.1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1部分:总则 GB/T 27476.5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5部分:化学因素 GBZ/T 224―2010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本. 3.1 生物接触限值 biological exposure limit;

BEL 针对劳动者生物材料中的化学物质或其代谢产物、或引起的生物效应等推荐的最高容许量值, 也是 评估生物监测结果的指导值.每周

5 天工作、每天

8 小时接触,当生物监测值在其推荐值范围以内时, 绝大多数的劳动者将不会受到不良的健康影响. 又称生物接触指数 (biological exposure indices, BEIs) 或生物限值(biological limit values,BLVs). 注:改写GBZ/T 224-2010,定义5.9. 3.2 生物监测 biological monitoring 系统地对劳动者的血液、尿等生物材料中的化学物质或其代谢产物的含量(浓度)、或由其所致的 无害生物效应水平进行的系统监测 , 目的是评价劳动者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程度及可能的健康影响. 注:改写GBZ/T 224-2010,定义6.1.2. 3.3 生物监测对象 biological monitoring object 根据生物监测的需要,选定具有代表性的、进行生物材料采样和检测的劳动者. 3.4 GBZ/T 295―2017

2 生物样品 biological sample 根据生物监测需要采集的、具有代表性的、作为监测样品的人体生物材料. [GBZ/T224-2010,定义6.5.1] 3.5 生物监测指标 indicator(s) of biological monitoring 职业接触有害物质后,机体内存在的并可用于生物监测的有害物质及其代谢物,或由它们所致的效 应指标. [GBZ/T224-2010,定义6.5.3] 3.6 班前 prior to shift 职业接触以后16 h(下一班开始前30 min以内). 注:改写GBZ/T224-2010,定义6.5.7. 3.7 班中 during shift 职业接触2h以后至下班前之间. 注:改写GBZ/T224-2010,定义6.5.8. 3.8 班末 end of shift 停止职业接触之后尽可能短的时间(30 min)内. 注:改写GBZ/T224-2010,定义6.5.9. 3.9 工作周末 end of the work week 在连续职业接触4 d或5 d后尽可能短的时间(30 min)内. 3.10 全日尿(24 h 尿液) diurnal urine 停止职业接触以后24 h以内的所有尿液. 3.11 校准曲线法 calibration curve method 在规定条件下,被测量值与仪器仪表实际测得值之间关系绘制曲线,并采用该曲线对样品的实际测 量值进行定量的方法.校准曲线法分为工作曲线法 (标准系列溶液和样品均需要按照同一方法进行预处 理的方法)和标准曲线法(标准系列溶液不需要进行预处理的方法). 3.12 内标校准曲线法 internal standard calibration curve method 选择样品中不含有的物质作为内标物加入标准系列溶液中 , 以标准系列溶液中待测物和内标物的响 应信号比值与待测组分的量绘制校准曲线的方法. GBZ/T 295―2017

3 3.13 方法检出限 method detection limit;

MDL 样品经过方法分析,当检测结果准确度为75 %~125 %,置信水平在95 %,方法能够定性检出待测 物的最小量. 3.14 方法定量下限 method quantitative limit;

MQL 样品经过方法分析,当检测结果准确度为75 %~125 %,置信水平在95 %,方法能够准确定量检测 待测物的最小量. 3.15 仪器检出限 instrument detection limit;

IDL 分析仪器能定性检出与背景信号相区别的最小量. 3.16 方法空白 method blank 在实验室内按照方法要求检测所产生的信号或量值,包括方法所涉及到的容器、试剂、仪器和环境 等. 3.17 容器空白 container blank 检测所使用的器皿按照方法要求检测所产生的信号或量值. 3.18 采样容器空白 sampling container blank 实验室留存的容器(未带入现场且未进行样品收集的容器) ,按照方法要求检测所产生的信号或量 值. 3.19 样品空白 sample blank 在样品采集现场,以相应介质(如纯水)代替生物样品采集到样品容器中. 3.20 试剂空白 reagent blank 检测所使用的试剂溶液按照方法要求检测所产生的信号或量值. 3.21 仪器空白 instrument blank 分析仪器本身按照方法要求检测所产生的信号或量值. 3.22 GBZ/T 295―2017

4 样品保存期 sample holding time 在指定的运输和储存条件下,样品中待测物的剂量能够保持稳定的期限.

4 实验室基本要求 4.1 实验室管理要求 实验室管理应符合 GB

19489、GB/T 27476.

1、GB/T 27476.5 和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的相关管理要求. 4.2 实验室防护 接触生物样品人员的手部不应有皮肤破损或外伤, 实验过程中应配戴符合要求的防护手套、 口罩和 防护眼镜. 4.3 废物处理 废弃生物样品及实验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无害化的要求进行处置.

5 方法的选择与证实 5.1 基本原则 5.1.1 同一个生物监测指标如果有两个及以上的标准检测方法时, 可根据设备及技术条件选择方法使用, 但以第一法为仲裁法. 5.1.2 标准方法中的仪器设备条件为参考条件,实验室可根据所采用的仪器设备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以满足方法技术指标的要求. 5.1.3 当检测少量样品(一般少于

5 个)时,可依据标准方法采用标准加入法进行定量检测. 5.1.4 实验室应对方法的主要技术指标 (包括:方法测定范围、方法准确度、 方法精密度、方法检出限、 方法定量下限)进行确认,并满足标准方法的技术要求. 5.2 方法测定范围 参照标准方法推荐的测定范围,按照标准要求配制校准曲线并检测,用待测物浓度(或含量)与仪 器响应值计算线性回归方程,相关系数达到0.9950~0.9999,以确定实验室的仪器满足方法测定范围要 求. 5.3 方法准确度 采用但不限于下列方法进行准确度确认: a)选用基质相同或相近,含有高、低两个剂量水平待测物的标准物质,按照标准方法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在标准物质的参考值范围内. b) 选用基质相同或相近, 含有高、 低两个剂量水平待测物的质量控制样品按照标准方法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在质量控制样品的参考值范围内. c)采用样品加标回收的方式,即选用基质相同或相近的样品加入高、低两个剂量水平的待测物, 按照标准方法进行检测,样品的加标回收率满足标准方法的要求. 5.4 方法精密度 5.4.1 方法批内精密度 GBZ/T 295―2017

5 分别取高、低两个剂量水平待测物的样品或模拟样品(n≥7),分别按照标准方法进行平行预处理 和检测,样品检测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满足标准方法的要求. 5.4.2 方法批间精密度 分别取高、低两个剂量水平待测物的样品或模拟样品,按照标准方法进行预处理和检测,并在实验 室重复六次预处理和检测,六次重复样品检测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满足标准方法的要求. 5.5 方法检出限 以预估方法定量下限(参照标准方法定量下限)的样品,按照标准方法进行分析(样品检测结果准 确度在75 %~125 %范围内),以样品响应信号的3倍标准差(n≥7),与低剂量的待测物浓度及其响 应值计算所得的待测物浓度,所得浓度即为方法检出限(MDL),按式(1)计算: ??? ? 3?? ? (1) 式中: K――样品预处理体积转换倍数;

S――预估定量下限的浓度响应信号的标准差;

c――已知低剂量待测物的浓度;

b――c对应的响应信号. 5.6 方法定量下限 以预估方法定量下限(参照标准方法定量下限)的样品,按照标准方法进行分析(样品检测结果准 确度在75 %~125 %范围内),以样品响应信号的10倍标准差(n≥7),与低剂量的待测物浓度及其响 应值计算所得的待测物浓度,即为方法定量下限(MQL),按式(2)计算: ??? ? 10?? ? (2) 式中: K――样品预处理体积转换倍数;

S――预估定量下限的浓度响应信号的标准差;

c――预估定量下限的浓度;

b――c对应的响应信号.

6 实验用品 6.1 实验用水要求 应为纯水,可采用蒸馏和离子交换方法制备,并按照检测方法要求对待测物浓度(或含量)进行检 测,检测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 6.2 采样容器和检测器皿要求 6.2.1 必要时采样容器和检测器皿,在使用前按照要求进行预处理.检测金属、类金属的应在使用前用

50 %(V/V)硝酸溶液浸泡不少于12 h,再用纯水冲洗干净;

检测有机类指标的应在重铬酸钾硫酸洗液 中浸泡不少于12 h,再用纯水冲洗干净. 6.2.2 同批次采样容器、采样用品和检测器皿均应按照

5 %~10 %的比例进行抽检,待测物浓度(或含 量)检测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 6.3 实验试剂要求 实验用试剂应进行本底检测,检测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 GBZ/T 295―2017

6 7 溯源标准和标准物质的选择及应用 7.1 溯源 测量应溯源至有证标准物质或基准物质, 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溯源至色谱纯、 光谱纯或优级纯 试剂. 7.2 标准物质的选择 应选择基质相同、检测指标剂量相当的标准物质.

8 生物样品的采集、运输和储存 8.1 样品采集时间段 样品采集应严格按照生物接触限值规定的时间段(班前、班中、班末、工作周末)进行. 8.2 样品采集方法及注意事项 样品采集方法及注意事项符合附录 A. 8.3 样品运输和储存 采集的样品按照标准方法要求进行储存, 采集后的样品一般应在低于

8 ℃条件下冷藏运输. 在样品 保存期内进行检测.

9 检测过程质量控制 9.1 校准曲线要求 应依据标准方法要求,检测当天绘制校准曲线,校准曲线的相关性应≥0.995. 9.2 空白要求 每批样品检测的同时应检测样品空白(检测结果提供了样品采集过程可能引入的污染),当样品空 白检验结果大于方法定量下限时, 应对方法空白 (检测结果提供了实验室检测过程可能引入的实验室的 本底值或污染)、采样容器空白(检测结果提供采样容器可能引入的本底值或污染)、容器空白(检测 结果提供了器皿本身可能引入的本底值或污染)、试剂空白(检测结果提供了试剂本身可能引入的本底 值或污染)和仪器空白(检测结果提供了仪器本身可能引入的本底值或污染)等进行检验,以确定样品 空白结果的来源. 9.3 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9.3.1 应采用但不限于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质量控制: a) 采用两个剂量水平、 基质相同的标准物质进行质量控制, 标准物质检测结果应在给定的参考值 或允许的不确定度范围内. b) 采用两个剂量水平、 基质相同的质量控制样品对检测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样品的检测 结果应在参考值的范围内. c) 采用样品加标回收的方法进行质量控制,将两个剂量水平(样品水平的 0.5 倍~2 倍)的待测 物的量加至样品中,加标回收率应符合检测标准方法的要求,按式(3)计算: ? % m1 m0 ? 100(3) GBZ/T 295―2017

7 式中: R ――加标回收率;

m1――加标样品的检测结果;

m0――样品的检测结果;

m――标准加入的量. 9.3.2 在进行样品检测时,应按照样品数目大于等于

10 %的比例进行平行检测,样品平行检测结果的相 对偏差不得大于表

1 的要求,按式(4)计算: ???(%) c1 c2 c

1 c

2 2 100(4) 式中: RPD――样品平行检测结果相对偏差;

c1 ――样品第一次检测结果;

c2 ――样品重复检测结果. 表1 样品平行检测结果的最大允许相对偏差 样品浓度水平/ (μg/L或μg/kg)

1000 100

10 5

1 0.5 0.1 0.01 最大允许相对偏差/ %

10 15

20 25

30 35

40 50 9.3.2.1 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进行样品检测时,每进行

10 个样品的检测后,应进行标准物质 或质量控制样品检测;

采用其他仪器检测方法时,每进行

20 个样品的检测后,应进行标准物质或质量 控制样品检测;

当标准物质或质量控制样品检测结果在允许的范围内,继续进行样品的检测;

否则,应 对上次标准物质或质量控制样品检测后的批次样品重新进行检测. 9.3.2.2 可用剂量水平相当和基质相同的一级标准物质进行检测结果质量控制和结果修正;

当一级标准 物质的检测结果未落在参考值范围内时,可采用修正的方法对样品检测的结果进行修正,按式(5)计算: c′ c c0 ′ c0 (5) 式中: c'

――样品结果的修正值;

c ――样品的检测结果;

c0'

――一级标准物质的参考值;

c0 ――一级标准物质实验室检测的结果. 9.3.3 样品检测结果低于方法定量下限时,应使用与定量下限相当浓度(或含量)的样品进行检测方法 核查. 9.3.4 对于接近或超出职业接触生物限值的样品,应对样品进行复测;

两次样品检测结果的相对偏差应 符合表

1 的要求.

10 数据处理与结果表述 10.1 样品检测结果的处理 GBZ/T 295―2017

8 样品检测结果的计算和修约依据 GB/T

8170 进行;

样品检测结果原则上应比职业接触生物限值多保 留一位小数. 10.2 样品和样品空白结果的处理 样品和样品空白应先分别进行检测结果计算后, 再根据下列方法进行判断处理, 得到样品最终检测 结果. 10.2.1 当样品空白的检测结果小于方法定量下限,样品的检测结果即为最终检测结果. 10.2.2 当样品空白的检测结果大于等于方法定量下限, 应按以下方法评估样品空白对样品检测结果的相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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