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8-09 |
阁下如已将名下之旭日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应立即将本文件连同随附之代 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经手买卖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文件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LORIOUS SUN ENTERPRISES LIMITED 旭日企业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93) 执行董事: 杨 钊博士 金紫荆星章 太平绅士 (董事长) 杨 煜壬 (副董事长) 鲍仕基先生 许宗盛 银紫荆星章 荣誉煺 太平绅士 张慧仪女士 陈永根先生 杨燕芝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汉铨 金紫荆星章 太平绅士 锺瑞明博士 金紫荆星章 太平绅士 林家礼博士 注册办事处: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11 Bermuda 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九龙湾 宏远街一号 「一号九龙」 38楼 有关回购授权 (按下文所定义) 之说明文件 本说明文件乃发给旭日企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全体股东 ( 「股东」 ) ,有关本公 司将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星期二) 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一项普通决议 案以批准一般授权购回本公司之证券 ( 「回购授权」 ) .
2 (A) 回购授权 (i) 股本 於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即本文件付印前之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 「最后实际 可行日期」 )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为1,528,336,000股每股面值0.10港元,全部 均已缴足股款 ( 「股份」 ) . 在批准回购授权之普通决议案获通过之条件下,并按照於股东周年大会前 不会进一步发行或购回股份之基准下,本公司可於来年股东周年大会前之期间 内依毓菏谌晒夯刈疃啻152,833,600股股份. (ii) 购回证券之理由 董事局相信股东授予董事局一般性权力以便於市场购回股份,乃符合本公 司及其股东之最佳利益.董事局只会在认为购回股份将整体性对本公司及其股 东有利益之情况下方进行购回.视乎当时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而定,购回证券 可提高每股股份之资产净值及或盈利及或股息. (iii) 购回证券之资金 购回证券必须以根镜淖橹募鞍倌酱锓,可依法拨作此用途之 资金进行 (即所购回股份之已缴股本;
或本公司原可供派息或分派之资金;
或就 集资购回证券而新发行股份所得之款项) .於一项购买中,任何超逾将予购买股 份之溢价,必须由本公司原可供派息或分派或由本公司之股份溢价账拨支之资 金提供;
预期任何购回证券所需资金将由此等资金来源提供. 倘回购授权使董事局认为本公司之营运资金需求或资本负债比率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则董事局不会建议行使回购授权.预期全面行使回购授权将不会对 本公司之营运资金需求或资本负债比率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相对於本公司 二零一八年年报所载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财务报表所 披露之状况而言) .
3 (iv) 股份价格 股份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前十二个月之每月,及由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起 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期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之最高及最 低成交价如下: 股份 最高 最低 港元 港元 二零一八年 四月 0.88 0.85 五月 0.89 0.86 六月 0.89 0.80 七月 0.83 0.78 八月 0.93 0.80 九月 0.89 0.83 十月 0.86 0.80 十一月 0.88 0.82 十二月 0.87 0.83 二零一九年 一月 0.88 0.84 二月 0.94 0.87 三月 0.94 0.90 四月一日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0.92 0.90
4 (v) 股份之购回 本公司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前六个月内在联交所购回合共4,012,000股股份. 购回之详情披露如下: 购回日期 购回 股份数目 购回每股价格 最高 最低 港元 港元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 60,000 0.85 0.85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132,000 0.84 0.83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120,000 0.84 0.83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60,000 0.84 0.84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108,000 0.84 0.83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60,000 0.84 0.84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160,000 0.83 0.83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80,000 0.84 0.84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60,000 0.83 0.83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100,000 0.83 0.83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144,000 0.84 0.83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60,000 0.83 0.83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120,000 0.83 0.82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212,000 0.83 0.81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80,000 0.83 0.83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120,000 0.83 0.83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148,000 0.84 0.83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140,000 0.84 0.83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120,000 0.84 0.84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 80,000 0.84 0.84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100,000 0.84 0.84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120,000 0.84 0.84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120,000 0.84 0.84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104,000 0.84 0.84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152,000 0.88 0.85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60,000 0.88 0.88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60,000 0.88 0.87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60,000 0.87 0.87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64,000 0.87 0.86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60,000 0.87 0.87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48,000 0.87 0.86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164,000 0.88 0.87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60,000 0.87 0.87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24,000 0.87 0.87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24,000 0.87 0.87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24,000 0.87 0.87
5 购回日期 购回 股份数目 购回每股价格 最高 最低 港元 港元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72,000 0.87 0.86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24,000 0.86 0.86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84,000 0.87 0.86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60,000 0.86 0.86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96,000 0.86 0.85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4,000 0.86 0.86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000 0.87 0.87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 20,000 0.87 0.87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日 20,000 0.86 0.86 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 20,000 0.86 0.86 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 24,000 0.86 0.86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 20,000 0.86 0.86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20,000 0.86 0.86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20,000 0.86 0.86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20,000 0.86 0.86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20,000 0.86 0.86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20,000 0.87 0.87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20,000 0.87 0.87 (vi) 一般事项 倘回购授权获股东批准,各董事 (就彼等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 或彼 等之紧密联系人目前概无意将任何股份售予本公司. 董事局已向联交所作出承诺,彼等将依凰と鲜泄嬖 ( 「上市规 则」 ) 、本公司之公司大纲和细则及百慕达法例之规定,按照回购授权行使本公 司权力以购回证券. 倘因本公司购回股份,以致某位股东所占之本公司投票权比率增加,则根 臼展骸⒑喜⒓肮煞莼毓菏卦 ( 「收购守则」 ) ,增加之投票权将被视作一项 收购事项.因此,一名股东或一组采取一致行动之股东,视乎股东权益之增加 水平,可取得或巩固本公司之控制权而须依展菏卦虻26 及32 条提出强制收 购建议.董事局并未知悉有任何股东,或一组采取一致行动之股东,会因董事 局依毓菏谌ㄐ惺构夯毓煞葜Χ胍展菏卦虻26 及32 条提出强制收 购建议.
6 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董事杨钊太平绅士及杨煜壬约氨说戎恢滦卸 人士共持有1,127,604,499股股份之实际权益,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73.78%.在不 会进一步发行股份的基准下,若董事局全面行使回购授权将会导致杨钊先生及 杨煜壬约氨说戎恢滦卸耸亢瞎渤钟斜竟疽逊⑿泄煞菰81.98%.因此, 董事局并不察觉如根毓菏谌ü夯毓煞莺,会根展菏卦蚨鹑魏魏蠊. 至目前止,滤,本公司无意依毓菏谌ü夯毓煞葜率贡竟疚茨芪 持最低的公众持股量. 目前并无任何核心关连人士 (按上市规则所定义) 已知会本公司,表示现拟 将股份售予本公司,亦无承诺不会将之售予本公司 (倘本公司获授权购回股份) . (B) 推荐意见 董事认为批准回购授权是符合本公司及各股东之最佳利益,并建议各股东於本 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赞成将被提呈有关回购授权之普通决议案. 此致 旭日企业有限公司 各股东 台照 董事长 杨 钊太平绅士 谨启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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