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08-09
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募集申请注册文件名称:关于准予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70 号) 注册日期:2016 年5月17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 投资价值,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在投 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 险、股指期货风险、国债期货风险、其他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 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 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市场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 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2月1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12 月31 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2月28 日复核了本次招募说明书中与基金 托管业务有关的更新内容.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9

五、相关服务机构.23

六、基金的募集.2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0

九、基金的投资.45

十、基金的业绩.56 十

一、基金的财产.58 十

二、基金资产的估值.59 十

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4 十

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6 十

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9 十

六、基金的信息披露.70 十

七、风险揭示.77 十

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2 十

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4 二

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9 二十

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4 二十

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17 二十

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19 二十

四、备查文件.120

1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 规定》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 》 (以下简称 《治理准则》 ) 、 《光大 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及 其他有关规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 指 《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光大保德信吉 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12 月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4月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3月15 日颁布、同年

6 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6月8日颁布、同年

7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7月7日颁布、同年

8 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3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8月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2、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构

4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的期货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

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4、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n 为自然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 : 指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