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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3 1.1 编制目的.3 1.2 编制依据.3 1.3 评价标准.7 1.4 评价工作等级.9 1.5 评价范围.11 1.6 环境保护目标.13 1.7 评价水平年.17
2 工程概况.18 2.1 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概况.18 2.2 工程概况.18 2.3 工程施工.20 2.4 工程占地.20 2.5 移民安置.20 2.6 工程运行.20
3 工程分析.21 3.1 工程与区域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21 3.2 工程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28 3.3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28 3.4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31 3.5 环境影响识别和重点环境要素的筛选.31
4 环境概况.33 4.1 工程影自然环境概况.33 4.2 工程区社会环境概况.48 4.3 环境现状分析与评价.52 4.4 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66
5 环境影响回顾分析.68 达坂城区地下水压采―克拉房子、新疆天山野生动物园、柴窝堡片区机井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 5.1 地下水开发利用及地下水环境回顾影响分析.68 5.2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70 5.3 本次环评需关注的环境问题.71
6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72 6.1 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72 6.2 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72
7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75 7.1 环境保护措施总体布局.75 7.2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75 7.3 声环境保护措施.75 7.4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75 7.5 社会环境影响保护措施.75 7.6 水土保持措施.76
8 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77 8.1 环境监理.77 8.2 环境监测.77 8.3 环境管理.79 8.4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79
9 环境保护投资及环境影响经济损益简要分析.81 9.1 环境保护投资.81
10 环境风险.84 10.1 风险识别.84 10.2 风险危害分析.84 10.3 风险防范措施.84
1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建议.85 11.1 工程概况.85 11.2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85 11.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86 11.4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87 11.5 环境风险.87 达坂城区地下水压采―克拉房子、新疆天山野生动物园、柴窝堡片区机井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I 11.6 公众参与.88 11.7 环境监测与管理.88 11.8 环境保护投资.88 11.9 综合评价结论.88 11.10 下阶段工作建议.89 附件 1:委托书 附件 2: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政府文件[2018]54 号―― 关于办理(补办) 取水许可相关手续的请示 的批复 关于办理(补办)取水许可相关手续 的请示;
附件 3:达坂城区
65 眼补办取水许可证机井台账统计表;
附件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2018]90 号――关于印发《新疆 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报告》的通知;
附件 5: 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关于督促加快既有机井补办取水许可手续的函》 (乌 水函发[2018]967 号);
附件 6:对《达坂城区机井补办取水许可证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 见;
附件 7:对《达坂城区机井补办取水许可证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 8: 乌鲁木齐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2018]7 号――关于下达
2018 年 三条红线 控制指标计划目标任务的通知. 附件 9: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 改方案 达坂城区地下水压采―克拉房子、新疆天山野生动物园、柴窝堡片区机井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前言地下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 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 察组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兵团)反馈了督察情况,督察指出,新疆水资源极 其短缺,但对于地下水禁采、限采要求落实不力.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 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对新疆的重要指示, 坚决扛起生态文明 建设的政治责任,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狠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不放松, 督察 组要求乌鲁木齐市各区对地下水开采的数量进行压采. 为了认真整改中央第八环 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 乌鲁木齐达坂城区水利管理站开展地下水开采情况及其环 地下水环境质量发展趋势,保护达坂城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 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乌鲁木齐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乌党办发【2018】16 号),达坂城区已封停
39 眼非法机井;
已有取水许可证 的机井
254 眼;
根据达坂城区人民政府达政发【2018】54 号文件 关于办理(补办)取水许可相关手续的请示(见附件 2),无取水许可证的机井是
65 眼,补 证机井台账见附件 3.在这
65 眼机井中,新疆阿乐库得林牧科技有限公司
5 眼 机井在乌鲁木齐县区划范围内,故共有
60 眼机井需补办取水许可证.
2018 年8月21 日,市政务召开中央环保督查意见整改进展调度工作会议. 会后乌鲁木齐市水务局下发了《关于督促加快既有机井补办取水许可手续的函》 (见附件 5) .
2018 年8月达坂城区水利管理站委托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新疆 分院编制了《乌鲁木齐市机井补办取水许可证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通 过了审查(见附件 6).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水务局以达水函[2018]34 号文《达 坂城区机井补办取水许可证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进行了批复, 批复见附件 7. 需补办取水许可证
60 眼机井中,柴窝堡乡有
11 眼机井,其中新疆天山野生 动物园
3 眼,新疆阿乐库得林牧科技有限公司
5 眼,柴源村
2 眼,天山牧场
1 眼.本次环评将这
11 眼机井作为一个建设项目.本项目机井是已建机井,机井 一直未办取水许可证,现需补办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九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 达坂城区地下水压采―克拉房子、新疆天山野生动物园、柴窝堡片区机井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82 号令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第
48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 境影响评价,由于本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本次环评属于补做环评. 本项目地下水井年供水量 124.88 万m3 , 平均日取水量为 0.34 万m3 , 根据 《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
44 号令) 相关规定:本项目属
46 水利 中 地下水开采 ,日取水量
1 万m3 以上或涉及环 境敏感区的,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其它情形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 ;
本项目 日取水量
1 万m3 以下,涉及乌拉泊水源地、柴北水源地、柴西水源地水源保护 区、以及柴窝堡湖湿地等环境敏感区,因此,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为此,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柴窝堡片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附件 1).我单位即派有关人员对本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和资 料收集, 在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分析研究的基础上, 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报请环境管理部 门审批后, 可作为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做好各项环保工作及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环境管理的依据. 达坂城区地下水压采―克拉房子、新疆天山野生动物园、柴窝堡片区机井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1 总则1.1 编制目的 (1)开展工程建设区和影响区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工程影响区域环境现状 并分析发展趋势,提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要求. (2)开展达坂城区已建机井项目环境影响回顾分析,重点关注机井建设对 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以及次生环境影响.剖析现存问题,以及本次环评需要重点 关注的内容. (3)依据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要求,结合流域相关规划, 全面系统地分析已建工程后期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利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提出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 计划. (5)从环境角度出发,论证工程布置及建设规模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 为项目决策和工程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3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10 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1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10 月26 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11 月7日修 订);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8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 年8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 年7月,国务院令
204 达坂城区地下水压采―克拉房子、新疆天山野生动物园、柴窝堡片区机井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 年12 月28 日修订);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 年6月);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 年12 月,2017 年10 月 修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 年12 月);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1988 年6月);
(18)《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2000 年11 月);
(19)《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 号,
2012 年1月);
(2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10 月1日,国务院令第
682 号). 1.2.2 地方性法规及部委规章 (1)《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 [20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