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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DB33 B
66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333.2―2006 代替DB/T 333.2-2001 无公害竹笋 第2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bamboo shoot Part 2: Regulation of production technique 2006-01-05 发布 2006-02-08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3/T 333.2―2006 I 前言DB33/ 333-2006《无公害竹笋》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
――第2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第3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本部分为 DB33/ 333-2006《无公害竹笋》的第2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 A、附录 C 和附录 D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代替并废止 DB/T 333.2-2001《无公害竹笋 生产技术准则》 . 本部分与 DB33/T 333.2-2001《无公害竹笋 生产技术准则》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部分名称由生产技术准则必为生产技术规程;
――删除了原标准的定义和术语、生产基地选择、造林技术、幼林培育、成林管理、早出覆盖技术 等要求;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学会、安吉县林业局、临安市林科所、浙江省林科院、浙江林学院、德 清县林技站、临安市森防站、浙江省林产品质检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建寅、何钧潮、周骋、华锡奇、陈天霞、金爱武、周云娥、胡国良、肖新 方、周晓丽、柴振林. DB33/T 333.2―2006
1 无公害竹笋 第2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竹笋产地选择、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准则. 本部分适用于浙江省无公害竹笋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一) GB/T 8321.2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二) GB/T 8321.3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三) GB/T 8321.4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四) GB/T 8321.5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五) GB/T 8321.6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六) GB/T 8321.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七) DB33/T 333.1-2006 无公害竹笋 产地环境要求
3 产地选择 无公害竹笋产地环境质量应符合DB33/T 333.1-2006的要求.
4 施肥技术要求 4.1 施肥原则 合理施肥,培肥地力,改善土壤环境,改进施肥技术,测土配方施肥. 4.1.1 增施有机肥,提倡使用经腐熟达到无公害要求的有机肥,控制使用未腐熟的人畜粪肥、饼肥. 生产无公害竹笋的农家肥,应高温发酵,以杀死各种寄生卵和病原菌、杂草种子,去除有害有机酸和有 害气体,使之达到无公害化卫生要求,详见附录 A 表A.1. 4.1.2 使用无机肥料、叶面肥料和微生物肥料等肥种时,应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不对环境和笋竹 产生不良后果. 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垃圾污泥等 (如含毒气、 病原微生物、 重金属等的工业垃圾、 生活垃圾,粪便垃圾等). 4.1.3 化肥应与有机肥配合施用,有机氮与无机氮之比以 1:1 为宜. 4.1.4 商品肥(包括有机肥)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登记认证及生产许可证方可使用. 4.2 提倡使用的肥料品种 DB33/T 333.2―2006
2 参见附录B. 4.3 施肥量的控制 无公害竹笋应实施平衡施肥,严格控制施肥总量,特别是化肥施用量.施肥量的控制,应根据以下 因素确定: 1)按生产鲜笋产量所需的氮、磷、钾含量推算;
2)每年度留养母竹株数、大小按竹株干物质养分 含量计算所需氮、磷、钾数量;
3)根据地下鞭根系统的生长量计算所需氮、磷、钾含量;
4)肥料的利 用率;
5)土壤肥力. 4.4 施肥时间与方法 施肥提倡深施,可采用散施、沟施或穴施,散施时应翻土埋入,减少浮鞭现象发生. 4.4.1 散生竹以毛竹、早竹等为例,一般施肥时间和方法如下: ―
2 月施笋前肥以施速效肥为好,如每公顷施尿素 300kg,采用穴施;
―5-6 月施行鞭肥,每公顷施生物肥料 750kg,厩肥 15t~30t,深翻入土;
―8-9 月施孕笋肥每公顷施竹笋有机复合专用肥
600 kg~750kg,浅翻入土;
―11月-12月施发笋肥每公顷施腐熟厩肥30t和施有机复合肥750kg,可铺施地表(也可结合挖冬笋 施肥)加土覆盖. 4.4.2 丛生竹以绿竹为例,施肥时间和方法如下: ―2 月-3 月施春季献开肥,每公顷用人粪尿或腐熟堆肥 3000kg,或复合肥 200kg,环状沟施. ―5 月-9 月施夏季笋穴肥,每公顷浓粪 6000kg,加水后施入或复合肥 450kg,施于笋穴后封土. ―12月施冬季促发肥,每公顷9000kg腐熟堆肥,或复合肥900kg,结合松土,环状沟施.
5 灌溉技术要求 5.1 灌溉用水应符合 GB
5084、GB 3848. 5.2 灌水原则:应根据不同竹种、竹林生长情况、土壤干旱程度进行灌溉. 5.3 灌水时间:根据竹林生长情况,毛竹笋用林每年灌
3 次~4 次,第1次是地下茎生长的
8 月,第2次是笋芽形成到肥大
9 月~10 月,第3次是出笋前到早发笋的
2 月~3 月,培养冬笋竹林可在
11 月视林地干 燥程度再加灌一次. 雷竹等笋用竹在
8 月~9 月笋芽分化期和冬季地面覆盖前各灌水一次, 坡地的丛生竹林, 为防止笋期干旱可沿等高线开水平沟灌水. 5.4 灌水量:根据土壤干燥程度及灌水间隔长短,不同竹种类型一般要求每次 90T/hm
2 -150T/hm
2 . 5.5 在有条件林区提倡应用喷灌、渗灌等节水灌溉技术.
6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要求 6.1 综合治理原则 贯彻 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 的防治方针,通过加强培育、合理经营等措施 改善竹林的生态环境,维护竹林(笋)良好的生态系统,增强竹林对林业有害生物的自然抵抗和控制能 力.要突出以营林技术为基础,优先采用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辅以必要的化学防治,将竹林的有害生 物危害控制在允许经济阈值以下,生产安全、优质的无公害竹笋. 6.2 营林防治 6.2.1 维护生态环境:保护好竹林周边森林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稳定和促进生态系统的平衡. 6.2.2 笋竹林管理:对笋用竹林、笋竹两用竹林,采取冬季垦复,夏季除草,破坏有害生物的越冬越 夏场所,降低有害生物种群数.优化竹林结构,科学施肥、灌水,促进竹林(笋)生长,提高竹林对有 害生物的抵抗和忍受能力. 6.2.3 竹林清理:及时清除有病、虫为害竹笋(枝叶秆)和老弱残次竹,减少林内病虫源和传播源, 改善竹林环境. DB33/T 333.2―2006
3 6.3 物理防治 6.3.1 利用害虫趋光性进行诱杀.如竹林内用黑光灯、高压泵灯、频振式诱杀灯等诱杀螟蛾、夜蛾类 害虫等. 6.3.2 利用害虫的趋化性进行诱杀.竹林内用糖醋液、性信息素、卤水、腥味或在麦麸皮、饼肥等食 物中掺入适当毒剂诱杀害虫. 6.3.3 利用害虫的潜伏习性,人为设置害虫潜伏条件引诱害虫来潜伏或越冬,然后杀灭害虫. 6.3.4 利用害虫上竹习性,设置阻隔带、环或毒环捕杀害虫. 6.4 生物防治 6.4.1 以虫治虫:保护和利用螳螂、瓢虫、草蛉、蚂蚁、食蚜蝇、猎蝽、蜘珠等捕食性天敌和利用寄 生蜂、寄生蝇等寄生的卵、幼虫、蛹达到治虫和降低害虫为害.可采用人工繁殖释放天敌、助迁、引进 天敌及填充寄生食物等方法. 6.4.2 以菌治虫:利用某些微生物对害虫的致病或对病源菌的抑制作用防治病虫害. ―利用细菌:普遍应用苏云金杆菌(BT)等菌剂,防治害虫.可采用喷雾、喷粉方法. ―利用真菌:应用白僵菌、绿僵菌、蚜霉菌等,防治害虫.可采用林间喷雾喷粉方法.在温度适 宜林中湿度较大时效果更好. ―利用病毒:利用多角体病毒(NPV) ,颗粒体病毒(GV)质型多角体病毒(CPV) .防治害虫. ―利用生物制剂:利用藜碱醇溶液,苦参素、苦楝素、鱼藤根、除虫菊素、双素碱等植物源农药 防治害虫. ―利用生物制剂治病,如用农用抗生素(阿维菌素、井岗霉素、春雷霉素、多抗霉素、农抗
120、 华光霉素、农用链霉素等)抗菌剂(
401、402)等生物制剂防治病害. 6.4.3 保护和招引食虫鸟,鸟类能捕食竹林中螟虫、舟蛾等害虫的成虫、幼虫.在竹林中应严格禁止 捕杀益鸟,有条件的地方还可进行人工招引. 6.5 化学防治 6.5.1 合理选用农药,根据竹林有害生物发生实际对症用药,因防治对象、农药性能以及抗药性能程 度不同而选用最合适的农药品种, 依据防治指标适时防治, 尽量减少农药使用次数和用药量以减少对竹 林和环境的污染. 6.5.2 优先使用植物源、微生物源农药和昆虫生长调节剂,限量合理使用矿物源农药(硫、铜制剂). 6.5.3 有限度地使用部分高效低毒的化学农药,其选用品种,使用次数,使用方法和安全间隔期,应按GB
4285 和GB/T 8321(所有部分)的要求执行. 6.5.4 无公害竹笋推荐使用农药见见附录 C,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参见附录 D. 6.5.5 采笋期间禁止使用任何农药.防治地下害虫应在采笋期结束后进行,防治叶、枝、秆病虫,应 在采笋前
1 个月或笋期结束后进行. 6.5.6 在无公害竹笋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DB33/T 333.2―2006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有机肥料无害化卫生标准 表A.1 有机肥料无害化卫生标准 项目 卫生标准及要求 堆肥温度 最高堆温达 50℃~55℃,持续 5d~7d 蛔虫卵死亡率 95%~100% 粪大肠菌值 0.1~0.01 高温堆肥 苍蝇 有效控制苍蝇孽生,肥堆周围没有活的蛆、蛹或新化的成蝇 密封储存期 30d 以上 高温沼气发酵温度 53℃±2℃持续 2d 寄生虫卵沉降率 95% 血吸虫卵和钩虫卵 在使用粪液中不得检出活的血吸虫卵和钩虫卵 粪大肠菌值 普通沼气发酵 10-4 ,高温沼气发酵 10-1 ~10-2 蚊子、苍蝇 有效控制苍蝇孽生,粪液中无孑了.池的周围无活的蛆、蛹或 新化的成蝇 沼气发酵肥沼气池残渣 经无害化处理后方可作农肥 DB33/T 333.2―2006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无公害竹笋提倡使用的肥料 表B.1 无公害竹笋提倡使用的肥料 分类名称简介农家肥料 1.堆肥 2.沤肥 3.厩肥 4.绿肥 5.秸秆 6.泥肥 7.饼肥 8.灰肥、草木灰、 焦泥灰等 以各类秸秆、落叶、人畜粪便堆积而成 堆肥的原料在淹水条件下进行发酵而成 猪、羊、马、鸡、鸭等家畜禽的粪尿与秸秆垫料堆成 栽培或野生的绿色植物体作肥料 作物秸秆 未经污染的河泥、塘泥、沟泥等 菜籽、棉籽饼、芝麻饼、花生饼等 商品肥料 1.商品有机肥 2.腐殖酸类肥料 3.微生物肥料 根瘤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