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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公告编号:临2008-15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105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945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08 年6月30 日 除权(息)日:2008 年7月1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8 年7月4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08 年5月15 日 召开的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08 年5月16 日的《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7 年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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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本次分配以 1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1.05 元(含税),扣税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45 元,共计派发股利 14,700,000 元.
3、分派对象 截止
2008 年6月30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08 年6月30 日
2、除权(息)日:2008 年7月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8 年7月4日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 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945 元. 持有本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股东,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为每股 0.105 元(含税).
2、 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 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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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后 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到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3、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单位: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
电话:0791-5235057 联系传真:0791-5226672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
98 号邮编:330001
六、备查文件 1.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3.相关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8 年6月24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