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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5月21 日前言2008 年5月12 日,我国四川汶川发生里氏 8.
0 级强烈地震,造成了巨大的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抗震救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规范地震灾区过渡安 置房的建设,妥善安排受灾群众临时住所,保障基本生活,按照 统一规划,合 理选址,集中建设,鼓励投亲靠友 的原则,综合考虑灾区地理、地质、气候、 文化传统和生活习俗等情况,紧急研究制定本《导则(试行) 》 . 本《导则(试行) 》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
2.建设规划;
3.房屋建筑. 本《导则(试行)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 术内容解释. 本《导则(试行)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车公庄大街
19 号,邮政编码:100044)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首体南路
9 号主语 国际
2 号楼,邮政编码:100044) .
1 目次1总则
2 建设规划 2.1 规划选址 2.2 布局原则 2.3 配套设施 2.4 公共服务设施 2.5 道路
3 房屋建筑 3.1 建筑设计要点 3.2 建筑技术要点 3.3 结构技术要点 3.4 设备技术要点
2 1 总则1.0.1 为满足救灾应急和过渡安置的需求,结合地震灾区的现状,以及房屋生产 企业的生产运输和安装条件制定本《导则(试行) 》 . 1.0.2 本《导则(试行) 》主要适用于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的规划和单层钢结构 装配式房屋的建设. 1.0.3 过渡安置房的规划建设,除遵守本《导则(试行)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其他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3 2 建设规划2.1 规划选址2.1.1 选址应考虑灾后重建规划要求,不占用近期建设用地,并能够避险防灾、 及时疏散,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 应避开地震断裂带、滑坡、崩塌、泥石流、河洪、山洪等自然灾害及次生 灾害影响的地段;
并应避开水源保护区、水库泄洪区、濒险水库下游地段;
2 应尽量避开风口, 选择向阳、 通风良好的开阔地带, 优先选用现有的广场、 操场、空地和公园等;
3 应避开现状危房影响范围;
4 应避免改变原有场地自然排水体系;
5 应优先选择靠近原有居住区和经鉴定后可利用公共设施较多的地段;
6 不应占压地下管线;
7 不应影响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修复和保护. 2.1.2 竖向规划和设计,应遵守以下技术规定:
1 场地可依据不同自然地形坡度,采用平坡、台阶或混合式;
2 当坡度小于 5%时,宜采用平坡式;
3 当坡度大于 8%时,宜采用台阶式;
台阶高度宜为 1.5~3.0m,台阶之间 应设挡土墙或护坡;
4 场地雨水应做有组织排除;
5 应根据场地建设条件, 设置不少于两个方向的安全疏散通道, 并设置明显 标识.
4 2.2 布局原则2.2.1 安置住房宜集中建设,每处规模不宜少于
50 套,成组团布置. 2.2.2 安置住房宜采用行列式布置, 拼接长度根据场地条件以 4~10 个开间为宜. 2.2.3 安置住房行间距以 4~5m 为宜. 2.2.4 消防通道宽度应大于 4m. 2.2.5 公用卫生间与安置住房应留有必要的卫生距离,宜设置在下风位. 2.2.6 小学、中学、诊疗所、粮食与商品零售点等设施的位置应就近设置. 2.2.7 安置住房每
50 套作为一个防火单元,配备消防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作为 单独防火单元,配备消防设施. 2.3 配套设施2.3.1 每50 套安置住房配建以下设施:
1 集中供水点
1 个,供水点应设置遮雨棚,满足生活用水需要;
2 公用卫生间
1 个,分设淋浴设施和厕所,考虑无障碍设施;
粪便应实现 无害化处理;
3 垃圾收集点
1 个. 2.3.2 每套安置住房配置
1 个灶位,每5~10 套安置住房配建一处公用厨房,建 筑面积 20~30 O,靠近供水点,燃气罐应有统一管理措施. 2.3.3 雨水和生活废水采用排水沟合流排放. 2.3.4 应保证供电入户.供电及通信线路采用架空敷设. 2.4 公共服务设施 2.4.1 每1000 套安置住房配建以下设施:
1 小学
1 所,建筑面积 300~400 O;
2 诊疗所
1 个,建筑面积 40~50 O;
3 粮食与商品零售点
1 个,建筑面积 50~60 O.
5 2.4.2 每2000 套安置住房配建中学
1 所,建筑面积 1000~1200 O. 2.4.3 其它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2.5 道路2.5.1 道路按两级设置:
1 主路宽度不应小于 4m,应有照明设施,并与对外路网连通;
2 屋前路宽度不小于 2.5m. 2.5.2 路面标高应低于安置房地面标高,防止倒灌. 2.5.3 道路铺设应尽量就地取材,保证雨雪天气条件下通行.
6 3 房屋建筑3.1 建筑设计要点 3.1.1 基本要求
1 安置住房 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 15~22 O;
开间 3.3~3.7m,进深 5.0~5.8m;
室内最低 点净高 2.4m;
自然采光面积≥3 O,自然通风面积≥1 O;
宜南向开门,门上宜 设雨篷.
2 公用卫生间 1) 内设男女厕所与淋浴间;
2) 男厕设
6 个蹲便器、不小于 3m 长小便槽、1 个洗手盆;
女厕设
8 个蹲便 器,1 个洗手盆;
蹲便器间距 900mm;
3) 男女淋浴间分设
6 个淋浴器,淋浴器间距 1100mm.
3 公用厨房 每个公用厨房宜布置 5~10 个灶位,考虑自然排烟,满足防火要求.
4 集中供水点 每个集中供水点设洗涤槽,配10 个水嘴,水嘴间距不小于 700mm.
5 中、小学 1) 每间教室 45~60 O,室内最低点净高 2.6m,玻地比 1:6;
2) 宜南北向开窗;
疏散门不少于
2 个,每个宽度不小于 1m,外开,直通室 外;
3) 卫生间单独设置;
中学男生每
50 人、女生每
25 人设
1 个蹲便器,男生 每50 人设 1m 长小便槽;
小学男生每
40 人、女生每
20 人设
1 个蹲便器,男生 每40 人设 1m 长小便槽.
7 6 诊疗所 建筑面积 40~50 O,分为
2 间,隔墙设门连通,每间设
1 个洗手盆;
其中 一间设消毒池.
7 粮食与商品零售点 建筑面积 50~60 O,应注意通风与防虫、鼠害. 3.1.2 保温隔热
1 寒冷地区屋顶传热系数≤0.70,外墙≤0.62,外窗双玻;
2 严寒地区屋顶传热系数≤0.60,外墙≤0.60,外窗双玻;
3 夏热冬冷地区屋顶传热系数≤0.80,外墙≤1.00. 3.1.3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无障碍厕位、浴位和坡道. 3.2 建筑技术要点 3.2.1 防火要求
1 防火间距:安置房每组团建筑面积不大于
1200 O,组团内建筑之间间距 不应小于 4m,组团之间建筑间距不应小于 9m.
2 公用厨房的围护墙和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 0.75h. 3.2.2 材料性能要求
1 夹芯板 1)燃烧性能 聚苯乙烯夹芯板:阻燃型(ZR),氧指数≥30%;
硬质聚氨酯夹芯板:B1 级建筑材料;
岩棉夹芯板:厚度≥80mm,耐火极限≥60min;
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