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10-09 |
China Harmony New Energy Auto Holding Limited 中国和谐新能源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3836) 有关为绿野汽车引入战略投资者 之须予披露交易及恢复买卖 中国和谐新能源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根凰鲜泄嬖虻13.09(2)(a)条及香港 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刊发本公布. 兹提述本公司就透过拍卖及转让收购绿野汽车之87.57%股权而於2015年5月11 日、2015年5月12日及2015年6月25日刊发的该等公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 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於2015年12月7日 (在非交易时段) ,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河南和谐与和谐富 腾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河南和谐已同意转让绿野汽车之55%股权予和谐 富腾,代价为人民币218,190,000元 (相等於约264,009,900港元) .和谐富腾为 由本公司、鸿海及深圳腾讯 (直接或透过其各自附属公司)成立的有限合夥企 业.河南和谐持有和谐富腾的39.2%权益. 绿野汽车正在开发以锂电池为动力的高速电动汽车,旨在成为中国领先的实用 型高速电动汽车公司.於股权转让完成后,和谐富腾将持有绿野汽车之55%股 权并成为其控股股东,本公司将透过河南和谐於绿野汽车持有32.57%股权.和 谐富腾及本公司计划为绿野汽车引入更多战略及财务投资者,招募更多经验丰 富的人才,增加其资本并使其成为独立经营及融资之实体.
2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於上述该等交易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 (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 超过5%,且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少於25%,故该等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须予披露 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公布规定. 股权转让协议 日期 2015年12月7日 订约方 买方: 和谐富腾 卖方: 河南和谐 将予转让之股权 根扇ㄗ眯,和谐富腾已同意收购及河南和谐已同意出售於绿野汽车之 55%股权. 代价及付款条款 交易之代价为人民币218,190,000元 (相等於约264,009,900港元) ,乃由河南和谐与 和谐富腾经公平磋商及考虑 (其中包括) 绿野汽车之商业价值及河南和谐就拍卖及 转让已付代价而定. 诚如日期为2015年5月12日之公布所披露,河南和谐与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就有关河南和谐收购绿野汽车64.64%股权订有延期付款安排.因此, 河南和谐亦与和谐富腾订有延期付款安排.於2015年12月31日或之前,和谐富腾 须以现金支付人民币77,150,000元 (相等於约93,351,500港元)作为首笔付款.河 南和谐须於收到首笔付款后 (但不迟於2015年12月31日)随即於主管工商管理部 门备案及促使完成股权转让登记申请.倘余下代价未能於2017年6月17日前以绿 野汽车应缴当地政府税项付款全数扣减,剩余代价须由和谐富腾於2020年6月17 日或之前结算.
3 进行交易之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相信,引入和谐富腾作为战略投资者将进一步加强绿野汽车之股东基础、 提升其技术和资本实力以开发高速电动汽车并有助於将其发展为中国领先的实用 型高速电动汽车公司. 基於以上所述,董事认为,股权转让协议之条款属公平合理及按一般商业条款订 立,而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有关买方之资料 和谐富腾为一间於2015年7月9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合夥企业,当中河南和谐 持有39.2%权益,鸿富锦精密电子 (成都) 有限公司 (鸿海的附属公司) 持有29.4% 权益、深圳腾讯持有29.4%权益及管理公司持有2%权益.和谐富腾主要从事新能 源及或智能电动汽车项目及相关互联网项目的投资.有关和谐富腾之资料详 情,请参阅日期为2015年6月18日之公布. 有关绿野汽车之资料 绿野汽车为於中国注册成立之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及汽车零件的研发及制造 (包 括以原始设备制造商身份为不同本地和海外汽车企业制造)及销售,并为中国其 中一家领先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制造商.绿野汽车正在开发以锂电池为动力的高速 电动汽车,旨在成为中国领先的实用型高速电动汽车公司. 於2014年12月31日,绿野汽车之总资产之账面值为人民币773,243,443元 (相等 於约935,624,566港元)及绿野汽车之总资产於2014年12月31日之估值为人民币 783,282,790元 (相等於约947,772,176港元) ,估值乃采用成本估值法厘定. 有关绿野汽车之详情,请参阅2015年5月11日及2015年5月12日之该等公布. 股权转让之财务影响 於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河南和谐将直接持有绿野汽车32.57%之股 权.河南和谐持有39.2%权益的和谐富腾将持有绿野汽车55%之股权. 由於根扇ㄗ眯榻柚Ц兜拇鄣褥逗幽虾托尘褪展郝桃捌抵嗤扇 及相关开支支付的代价,预期本集团并不会就此产生收益或亏损. 股权转让之所得款项将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
4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於上述该等交易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 (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 5%,且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少於25%,故该等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须予披露交 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公布规定. 恢复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於2015年12月7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以待发 表本公布.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於刊发本公布后於2015年12月8日上午九时正 起恢复本公司股份的买卖. 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以下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该等公布」 指 本公司就透过拍卖及转让收购绿野汽车之87.57% 股权而於2015年5月11日、2015年5月12日及2015 年6月25日作出之该等公布;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指 中国和谐新能源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 群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 所主板上市;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河南和谐」 指 河南和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一间於2011年11月10日在中国成立的公司,并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 公司;
「和谐富腾」 指 河南和谐富腾互联网加智能电动汽车新能源合夥 企业 (有限合夥) ,一间於2015年7月9日在中国注 册成立的有限合夥企业,而河南和谐持有和谐富 腾之39.2%权益;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5 「股权转让协议」 指 河南和谐及和谐富腾於2015年12月7日订立之浙江 绿野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和谐富 腾已同意收购及河南和谐已同意出售绿野汽车之 55%股权;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管理公司」 指 河南和谐富腾互联网加智能电动汽车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一间於2015年7月2日在中国注册成立之 有限公司,河南和谐持有其40%股权、鸿富锦精 密电子 (重庆)有限公司 (鸿海的附属公司)持有 其30%股权、深圳腾讯持有其30%股权;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於本公布内,以人民币计值的金额已按人民币1元兑1.21港元的汇率换算为港元, 仅供说明用途. 承董事会命 中国和谐新能源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 冯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2015年12月7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冯长革先生、刘风雷先生、杨磊先生、钱叶文 先生及马林涛女士;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范奇晖先生;
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肖长年先生、刘章民先生及薛国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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