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10-11 |
1 -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渝建〔2016〕447 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 专项论证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 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保障建筑节能与 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本着"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 针对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以下 简称"《公建标准》")和《居住建筑节能 65%(绿色建筑)设 计标准》DBJ50-071-2016(以下简称"《居建标准》")中涉及 技术论证的相关规定,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设计专项论证工作程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证工作程序》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 年10 月31 日-2-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设计专项论证工作程序
一、 工作职责
(一)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 计专项论证和论证意见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二)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召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项 论证会,形成专项论证意见.
二、论证条件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申报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审 查前申请对项目进行专项论证,并确保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项目拟论证的技术内容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 标准要求;
(二)项目拟论证的技术内容未发生工程应用质量问题.
三、论证内容 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对相应的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进行 专项论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 超高超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证
1、论证对象 (1)建筑高度超过 150m 或单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大于
20 万O的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超过 150m 的居住建筑.
2、论证资料 (1)超高超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证报告(要求 详见附件 1);
(2)各专业设计图纸、节能(绿色建筑)设计说明、节能计 -
3 - 算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相关合法 性文件;
(3)相关专项分析报告(采光、噪音、自然通风等).
(二) 大型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不利条件专项论证
1、论证对象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5 万O(含)且采用集中空调系统,其集 中空调系统不采用水源(或土壤源)等热泵技术进行供冷供热的 公共建筑.
2、论证资料 (1)大型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不利条件专项论证报告 (要求详见附件 2);
(2)暖通专业设计说明、设计图纸、总平面图及相关合法性 文件;
(3)岩土热响应试验报告.
四、论证专家 论证专家组应从市城乡建委发布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专家库中选取,由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五个专业 具有建筑工程类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
5 至7名专家组成.论 证专家实行回避制,与论证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 和检测等单位的人员不能作为论证专家.
五、论证流程
1、申请.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申报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 筑专项审查前,按项目管理权限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专项论 证申请报告,提供相关论证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2、论证.经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 专项论证会,形成专项论证意见(样式详见附件 3). -
4 -
3、实施.建设单位将论证意见(一式三份)分别报市、区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后,作为开展项目设计审查和建筑能效(绿色建 筑)测评的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 项审查环节,对论证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出具的《初步 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审查意见表》中填写项目论证意见落实 情况;
在能效测评环节,对论证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复核.
(二)建设单位将论证意见交论证项目的设计、图审、施工、 监理和检测等单位实施,并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论证意见进行 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实施.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论证意见要求,对论证项目 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进行审查,对未按论证意见要求进行节能与 绿色建筑设计的项目,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论证意见要求,加强对节能与 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附件 1: 超高超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证报告要求;
2:大型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不利条件专项论证报告 要求;
3: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证意见样式. -
5 - 附件
1 超高超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证报告要求
一、 项目概况 描述项目的地点、建设规模、建筑高度、用途、保温系统及可再 生能源的实施条件.
二、 分析依据 技术标准、项目能源条件、结构、价格以及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 政策的相关规定.
三、 外围护结构节能(绿色建筑)措施的安全性分析
1、耐力学作用和稳定性;
2、火灾情况下的安全性;
3、防水、防结露、抗冲击性能、污染物释放;
4、使用安全性(力学性能,如抵抗自重、温度和应力变化产生的 变形能力、抗风压性能) ;
5、隔声性能;
6、热工性能;
7、系统耐久性、部件耐久性;
8、细部构造加强措施.
四、 天然采光设计分析 对主要功能房间天然采光设计达标情况分析.
五、 噪声控制与隔声设计 噪声的水平传递和垂向传播问题分析,多元化大跨度结构侧向传 声能力控制.
六、 自然通风的节能潜力分析 应有采用自然通风与采用机械通风或空调系统建筑的节能比较.
七、 暖通空调系统的冷热源选型与配置方案优化分析 -
6 - 至少应包含两种及以上的冷热源选型与配置方案比较,比较内容 至少应包含:
1、方案初投资对比;
2、方案节能性对比;
3、方案运行维护管理对比.
八、 暖通空调系统的节能措施分析 应列举暖通空调系统的具体节能措施,并与常规系统进行对比分 析.
九、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计算 采用可再生能源提供空调用冷量和热量的设计负荷或年计算负荷 比例的计算.
十、 建筑物全年能耗计算. 应对建筑全年能耗进行计算分析,分楼栋提供建筑物全年能耗数 据. 备注:
1、如果采用热泵方式(污水源、地表水、地下水、地源、空气源)提供生活热水,则要求"热泵+冷热源侧水系统"的综合 COP≥2.0(相当于风冷热泵的 COP) ,否则不能作为可再生能源利用来 参评.
2、如果采用热泵方式(污水源、地表水、地下水、地源)供暖或空调制冷,则要求"热泵+冷 热源侧水系统"的综合 COP≥2.3(相当于风冷热泵的 COP) ,否则不能作为可再生能源利用来参评. -
7 - 附件
2 大型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不利条件专项论证报告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包括地理区域位置、工程场地状况调查、水文地质状况 调查、岩土热响应实验、水体环境评估、地块标高、建筑类型与组成 (包括名称、层高与楼栋高度、使用功能、建筑面积和空调面积. 项目设计冷负荷和热负荷(按建筑或功能分区给出) . 附图:项目区划图、项目总平面图、建筑典型楼层平面图.
二、项目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的不利条件
(一)结合项目冷热源技术方案,论证项目周边可再生能源资源 现状是否满足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地表水热泵系统、地下水热泵系 统、污水源热泵系统和地下土壤源热泵系统)所必备的基本条件.
(二)项目所在地存在的不可抗逆的限制性条件.
(三)其它不利条件.
(四)通过技术方案的对比分析,确定项目无法实施可再生能源 应用的客观原因. 附件:各种项目可再生能源实施不利条件的勘察、技术报告
三、结论 -
8 - 附件
3 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证意见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论证会议地点 论证时间 论证内容 超高超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证 可再生能源应用专项论证 论证意见: 专家组组长 (签字) 专家组副组长 (签字) 专家组成员 (签字) 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意见 年月日备注:本页不够填写,可附页,附页页底须有专家组全部成员签字. 重庆市城乡建委办公室
2016 年11 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