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10-08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一位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 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倘 阁下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应立即将本通函及随 附第二份补充代理人委托书及回条交予买主或受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 其他代理,以便转交买主或受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SHENJI GROUP KUNMING MACHINE TOO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300) 主要交易 土地收储及房屋徵收 及 股东特别大会第二次补充通知 本封面所用词汇应与本通函 「释义」 一节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5页至第23页. 本公司谨订於2016年12月23日 (星期五) 上午9:30分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 号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与之有关的股东特别大会第二次补充通知, 应连同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2016年11月16日之股东特别大会第一 次补充通告一并阅读,载列於本通函第N-1至N-3页.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务 请将第二份补充代理人委托书按其印备的指示填妥,并尽早及无论如何最迟须於股东特别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举行24小时前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 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十七楼1712-1716号铺.填妥并交回第二份补充代理人委 托书后,不会影响 阁下依愿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权利. 2016年12月8日 此乃要件 请即处理 页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5 附录一 C 财务资料 APP I-1 附录二 C 土地房屋估值报告 APP II-1 附录三 C 一般资料 APP III-1 股东特别大会第二次补充通知 N-1 - i - 目录於本通函内 (包括附录)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以下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A股」 指 本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 股 「该等公告」 指 日期分别为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23日及 2016年12月8日本公司关於土地收储及房屋徵收事宜 的公告. 「委托评估师」 指 云南鼎立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独立 估值师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房屋徵收补偿协议」 指 本公司与茨坝街道办事处於2016年11月15日签订之 有条件补偿协议,就茨坝街道办事处因房屋徵收须向 本公司支付的相关补偿及相应的搬迁费用 (由相同订 约方於2016年12月5日签订的补充协议补充) ,并须 遵守载於本通函董事局函件中标题为 「房屋徵收补偿 协议」 段落中的主要条款及条件. 「房屋徵收」 指 根恋厥沾⒓胺课葆缡展娑员竟境钟械撵独ッ 机床厂区的房屋,建 (构) 筑物及附著物的徵收 「房屋徵收补偿」 指 茨坝街道办事处根课莶钩バ橄虮竟局Ц斗课 徵收补偿总额人民币353,513,527元 「茨坝街道办公室」 指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 「本公司」 指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联交所主机板上市及其A股 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1 - 释义「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含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房屋徵收补偿协议的生效日期」 指 达成载於本通函董事会函件部分 「房屋徵收补偿协议 之先决条件」 分段内所有先决条件后房屋徵收补偿协 议生效的日期 「土地收储补偿协议的生效日期」 指 达成载於本通函董事会函件部分 「土地收储补偿协议 之先决条件」 分段内所有先决条件后土地收储补偿协 议生效的日期 「股东特别大会」 指 本公司即将召开及举行的2016年第三次股东特别大 会,以 (其中包括) 考虑并酌情批准如股东特别大会第 二次补充通告所载的土地收储及房屋徵收,土地收储 补偿协议及房屋徵收补偿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不时之附属公司的统称 「H股」 指 本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以 港元认购及交易,并在联交所主机板上市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昆明机床厂区土地」 指 位於盘龙区茨坝路23号厂区围内,面积约255亩 (相 当於170,082.18平方米) ,由本公司持有土地使用的 土地 「昆明机床厂区土地发展项目」 指 盘龙区茨坝路23号昆明机床厂厂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 指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收储及房屋徵收」 指 土地收储及房屋徵收公告项下拟进行之土地收储及房 屋徵收 -

2 - 释义「土地收储及房屋徵收公告」 指 由盘龙区人民政府於2016年11月14日发布的其决定 就昆明机床厂区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 进行徵收的 《关於盘龙区茨坝路23号昆明机床厂厂区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房屋土地徵收公告》 「土地收储补偿协议」 指 本公司与茨坝街道办事处於2016年11月15日签订之 有条件补偿协议,就茨坝街道办事处因土地收储须向 本公司支付的相关补偿及相应的搬迁费用 (由相同订 约方於2016年12月5日签订的补充协议补充) ,并须 遵守载於本通函董事局函件中标题为 「土地收储补偿 协议」 段落中的主要条款及条件. 「最后实际可行日」 指2016年12月5日,即本通函付印前为确定所载若干资 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 「土地收储补偿」 指 茨坝街道办事处根恋厥沾⒉钩バ橄虮竟局Ц 土地收储补偿总额人民币117,866,900元 「土地收储」 指 根恋厥沾⒓胺课葆缡展娑员竟境钟械撵独ッ 机床厂区的土地使用权的徵收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盘龙人民政府」 指 中国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百分比率」 指 上市规则14.07条项下的百分比率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及澳门 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 「地铁8号线土地发展项目」 指 盘龙区人民政府地铁八号线花渔沟昆机地块土地一级 开发整理项目 -

3 - 释义「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上海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股东」 指 A股及或H股登记持有人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股份 「沈阳机床 (集团) 」 指 沈阳机床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於中国成立的有限责 任公司,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持有本公司约25.08%权 益的本公司主要股东 (如上市规则所定义)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同意补偿总额」 指土地收储补偿及房屋徵收补偿的总和,为人民币471,380,427. 「评估报告」 指 由委托评估师於2016年11月15日发表的云鼎立房评 字2016 (11) 010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於二零一六年 十一月十五日载列 (其中包括)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二 十八日之主体土地及主体物业之估值,其相关摘录载 於本通函附录二 「云南股权交易所」 指 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指 百分比. -

4 - 释义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SHENJI GROUP KUNMING MACHINE TOO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300) 执行董事: 王兴 (主席) 张晓毅 (副主席) 常宝强 金晓峰 非执行董事: 张涛 刘岩 刘海洁 张泽顺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雄胜 唐春胜 陈富生 刘强 注册办事处及中国主要营业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云南省 昆明市 茨坝路23号2016年12月8日 敬启者: 主要交易 土地收储及房屋徵收 及 股东特别大会第二次补充通知 绪言 兹提及本公司日期与土地收储及房屋徵收有关,根鲜泄嬖虻14章构成本公司的主要 交易之该等公告.本通函旨在: -

5 - 董事会函件 (1) 向 阁下提供关於土地收储及房屋徵收,土地收储补偿协议与房屋徵收补偿协议之 进一步的资料;

及(2) 根鲜泄嬖蛞笮枰ㄔ诒就ê械钠渌柿 为便於落实盘龙区人民政府地铁8号线土地开发项目,为昆明轨道交通建设8号线扩大昆 明铁路网的覆盖围,根塘嗣裾2016年11月14日发布的土地收储及房屋徵收公 告,昆明机床厂区围内土地、房屋及其地上附属物由盘龙区人民政府收回. 为规管与土地收储及房屋徵收之有关事宜及向本公司提供土地收储及房屋徵收补偿,昆 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与本公司於2016年11月15日签订了 《土地收储补偿协议》 及 《房屋徵收补偿协议》 ,该等协议须遵守本通函董事会函件中标题分别为 「土地收储补偿协议」 及 「房屋徵收补偿协议」 段落所载之主要条款及条件. 土地收储及房屋徵收 盘龙区人民政府发布的 「土地收储及房屋徵收公告」 所载的土地收储及房屋徵收的主要条 款及条........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