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10-10 |
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总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 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 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批复. 目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表二)16 环境质量现状(表三)22 评价适用标准 (表四)31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表五)34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表六)46 环境影响分析(表七)47 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表八)62 结论与建议(表九)63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汽车天窗零部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成都祺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吴焕军 联系人 吴焕军 通讯地址 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六路
366 号5号厂房 联系电话
15335256979 传真 / 邮政编码
610199 建设地点 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六路
366 号5号厂房 立项审批部门 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 [2018-510112-36-03-25 1585]FGQB-0131 号 项目性质 新建 技改 改扩建 行业类别及代 码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85.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
6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6.7% 评价经费 / 预计投产日期 已投产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国家级工业集中发展区,其主要发展的产业为汽车及相关 配套的上下游产品的生产及研发,目前已经入住的汽车生产厂家包括有:一汽大众、一 汽丰田、神龙汽车、吉利汽车等,对汽车用塑料件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为了抓住市场机 遇,成都祺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6月,位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 东六路
366 号,租赁东方玻璃有限公司
5 号部分标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投资
60 万, 购置注塑机(6 台)、拌料机(1 台)、破碎机(1 台)等设备,形成年产
110 万套汽 车天窗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根据现场调查, 本项目已于
2017 年8月开始营运, 属于未批先建, 该行为违反了 《中2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 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 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 擅自开工建设的, 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9月1日起施行)》中的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 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 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 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之规定.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保护局 于2018 年11 月21 日对成都祺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补办齐备环保相关手续,目前项目已停产,故本次环评属于 完善环保手续,补办环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保保护部第
1 号令《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本项目属于 二十
五、汽车制造业 中
71、汽车制造 中 其他 ,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考查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从环境保护 的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为此,成都祺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委托成都正检科技有限 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我单位接受委托后, 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和资料收集、 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 容及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及规划选址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 年第
9 号令公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修正)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其中 鼓励类 、
3 限制类 和 淘汰类 ,视为允许类项目. 同时本项目已于
2018 年10 月15 日在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进行备案, 项目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18-510112-36-03-251585】FGQB-0131 号,见附件 2.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1)与《龙泉驿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符合性分析 成都市龙泉驿区是成都市汽车产业发展核心区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所在地,
2015 年新一轮《龙泉驿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中,龙泉驿区定位为成渝经济区发 展带上重点的节点城市,天府新区高端制造业功能区,以汽车产业为主导的卫星城.其 中汽车产业规划为将培育一汽大众、一汽丰田、沃尔沃、吉利汽车、神钢集团等一批百 亿企业形成百亿企业集群;
形成汽车整车、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汽车贸易娱乐四大 产业支柱;
从而最终形成一个万亿产业基地.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且位于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六 路366 号,本项目所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结合龙泉驿区城市总体规划图(见附图 7)综合分析,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故项目建设符合龙泉驿区城市发展规划. (2)与《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符合性分析 根据《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三五 期间,龙泉驿区的发展目标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基本现代化进程,加 快假设 世界级汽车产业城、国家化生活品质城 .大力推进整车制造扩量、零部件集 群、汽车高端发展,不断完善汽车产业链.本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汽车产业链,故符合 龙泉驿区 十三五 规划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龙泉驿区城市总体规划、园区规划和龙泉驿区 十三五 规划要 求. (3)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务院批准的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向东发展的重点区域, 根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工业集中发展区和工业点布局落实工作的通知》 (成 府发[2005]52 号) 中关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定位为: 重点发展机械及汽摩制造、
4 电子信息、并把型建材、医药及生物工程、食品及果蔬加工等.同时按照成府发[2009]51 号文 一区一主业 产业定位原则,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汽车加工和工程机械制造业 及相关的配套生产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