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10-14 |
2006 2006-07-12 发布 2006-1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ity gas engineering GB 50028―
200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 年11 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年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451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028-2006,自2006 年11 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1(1)、3.2.
2、3.2.
3、4.2.11(3)、4.2.
12、4.2.
13、4.3.
2、4.3.
15、4.3.
23、4.3.
26、 4.3.27(
8、
10、
11、12)、4.4.
13、4.4.
17、4.4.18(4)、4.5.
13、5.1.
4、5.3.
4、5.3.6(7)、5.4.2 (
1、3)、5.11.
8、5.12.
5、5.12.
17、5.14.
1、5.14.
2、5.14.
3、5.14.
4、6.1.
6、6.3.
1、6.3.
2、6.3.
3、 6.3.
8、6.3.11(
2、4)、6.3.
13、6.3.15(
1、3)、6.4.4(2)、6.4.
11、6.4.
12、6.4.
13、6.5.
3、 6.5.
4、6.5.5(
2、
3、4)、6.5.7(5)、6.5.12(
2、
3、6)、6.5.
13、6.5.19(
1、2)、6.5.
20、6.5.
22、 6.6.2(6)、6.6.
3、6.6.10(
2、
5、7)、6.7.
1、7.1.
2、7.2.
2、7.2.
4、7.2.
5、7.2.
9、7.2.
16、7.2.
21、 7.4.1(1)、7.4.
3、7.5.
1、7.5.
3、7.5.
4、7.6.
1、7.6.
4、7.6.
8、8.2.
2、8.2.
9、8.2.
11、8.3.
7、 8.3.
8、8.3.
9、8.3.
10、8.3.
12、8.3.
14、8.3.
15、8.3.19(
1、
2、
4、6)、8.3.
26、8.4.
3、8.4.
4、 8.4.
6、8.4.
10、8.4.
12、8.4.
15、8.4.
20、8.5.
2、8.5.
3、8.5.
4、8.6.
4、8.7.
4、8.8.
1、8.8.
3、8.8.
4、 8.8.
5、8.8.11(
1、
2、3)、8.8.
12、8.9.
1、8.10.
2、8.10.
4、8.10.
8、8.11.
1、8.11.
3、9.2.
4、9.2.
5、 9.2.
10、9.3.
2、9.4.
2、9.4.
13、9.4.
16、9.5.
5、9.6.
3、10.2.
1、10.2.7(3)、10.2.14(1)、10.2.21 (
2、
3、4)、10.2.
23、10.2.
24、10.2.
26、10.3.2(2)、10.4.
2、10.4.4(4)、10.5.3(
1、
3、5)、 10.5.
7、10.6.
2、10.6.
6、10.6.
7、10.7.
1、10.7.
3、10.7.6(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 行.原《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0 至2001 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 知》 (建标[2001]87 号)的要求,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指已经局部修订后的
1998 年版本)进行的全面修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城镇燃气行业生产企业、 设计院和相关生产厂等有关单位共同修订. 本规范共分
10 章和
7 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用气量和燃气质量、制气、净化、 燃气输配系统、压缩天然气供应、液化石油气供应、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和燃气的应用等.规范修订 工作分为两步进行:第一步为了适应西气东输工程中城镇燃气工程的急需,对总则、用气量和燃气 质量、燃气输配系统三章先行修订,已于
2002 年8月完成报批并经建设部批准颁布实施;
第二步修 订内容为其余七章,是这次送审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在用气量的计算中, 扩大了用气范围 (有条件时, 应包括采暖通风和空调、 燃气汽车用气量) ;
删除了居民生活和商业用户用气量指标;
提出了采暖用气量的计算原则.
2、在燃气质量中,补充和调正了对天然气的质量要求;
对采用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提 出了质量安全指标;
进一步提出了对燃气加臭的标准.
3、在制气和净化中,围绕人工煤气生产,主要补充了二段发生炉制气、轻油制气、天然气改制、 一氧化碳变换和煤气脱水,并对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及爆炸危险分类等级等规范条文进行了修订.
4、在燃气输配系统中:提高了城镇燃气管道压力至 4.0Mpa,吸收了英国气体工程学会标准 IGE/TD/I 和美国联邦法规第
49 号192 部分、美国联邦标准 ANSIASME B31.8 等先进标准成果,对 高压燃气管道敷设、管道结构设计做了规定,补充了新型管材、地上燃气管道敷设,门站、储配站 设计和调压站设置形式、管道水力计算等.
5、在新增压缩天然气供应中,重点包含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储配站、瓶组供气站及配套设施要 求.
6、在液化石油气供应中,补充了液化石油和空气的混气站、气化站、瓶组气化站及瓶装供应站 0-1 等有关内容.
7、在新增液化天然气气化站中,重点内含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站内总平面布 置防火间距及配套设施等要求.
8、在燃气的应用中,补充了新型管材,燃气管道和燃气用具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地上密封室 内的敷设要求,室内燃气管道的暗设,燃气的安全监控设施及燃烧烟气的排除等. 为了便于审查,本规范在印刷上特意在新增(或修改)的条款文字下面划上实线,未划上实线 的为《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98 年版)的原有条款.考虑到章节之间的联系和相互引用 及章节条号的变化,现将已经审查批准颁发实施的总则、用气量和燃气质量、燃气输配系统三章和 这次送审的七章合编在一起. 对于本规范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天津市气象台路 中国市政工程 华北设计研究院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政编码:30007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及主要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上海市煤气公司 沈阳市煤气总公司 成都市煤气总公司 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 苏州城建环保学院 主要草人:金石坚 陈贤仁 冯长海 戚大明 高勇梁安馨 王昌遒 沈仲棠 严铭卿 宁怀芳 粟锦康 龙惠琼 刘振华 李天凡 李振玖 陈文桂 赵圭复 朱芝芳 苗树园 0-2 目次
1、总则(本章已审查批准实施)1-1
2、术语…2-1
3、用气量和燃气质量(本章已审查批准实施)3-1 3.1 用气量…3-1 3.2 燃气质量…3-1
4、制气…4-1 4.1 一般规定…4-1 4.2 煤的干馏制气…4-1 4.3 煤的气化制气…4-7 4.4 重油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4-11 4.5 轻油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4-13 4.6 液化石油气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4-15 4.7 天然气低压间歇循环催化改制制气…4-17 4.8 调峰…4-18
5、净化…5-1 5.1 一般规定…5-1 5.2 煤气的冷凝冷却…5-1 5.3 煤气排送…5-2 5.4 焦油雾的脱除…5-3 5.5 硫酸吸收法氨的脱除…5-4 5.6 水洗涤法氨的脱除…5-5 5.7 煤气最终冷却…5-6 5.8 粗苯的吸收…5-6 5.9 萘的最终脱除…5-7 0-3 5.10 湿法脱硫…5-7 5.11 常压氧化铁法脱硫…5-9 5.12 一氧化碳的变换…5-10 5.13 煤气脱水…5-11 5.14 放散和的液封…5-11
6、燃气输配系统(本章已审查批准实施)6-1 6.1 一般规定…6-1 6.2 燃气管道计算流量和水力计算…6-2 6.3 压力不大于 1.6Mpa 的室外燃气管道…6-4 6.4 压力大于 1.6Mpa 的室外燃气管道…6-9 6.5 门站和储备站…6-16 6.6 调压站与调压装置…6-24 6.7 钢质燃气管道和储罐的防腐…6-31 6.8 监控及数据采集…6-31
7、压缩天然气供应…7-1 7.1 一般规定…7-1 7.2 天然气压缩加气站…7-1 7.3 压缩天然气储罐站…7-7 7.4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7-8 7.5 管道及附件…7-9 7.6 消防设施及给排水…7-10 7.7 供电和电气防爆、防雷、防静电…7-11 7.8 建筑物和环保…7-11
8、液化石油气供应…8-1 8.1 一般规定…8-1 8.2 液态液化石油气运输…8-1 0-4 8.3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础…8-4 8.4 气化站和混气站…8-11 8.5 瓶组气化站…8-16 8.6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8-17 8.7 用户…8-19 8.8 管道及附件、 储罐、 容器和检测仪表…8-20 8.9 建、 构筑的防火、 防爆…8-22 8.10 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器材…8-23 8.11 电气…8-25 8.12 通信和绿化…8-26
9、液化天然气气站…9-1 9.1 一般规定…9-1 9.2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9-1 9.3 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9-3 9.4 管道及附件、罐、容器、气化器、气体加热器和检测仪表…9-4 9.5 建、构筑物的防火、防爆…9-6 9.6 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器材…9-6 9.7 电气防爆、防雷和防静电…9-8
10、燃气的应用…10-1 10.1 一般规定…10-1 10.2 室内燃气管道…10-1 10.3 燃气的计量…10-10 10.4 居民生活用气…10-12 10.5 商业用气…10-14 10.6 工业企业生产用气…10-16 10.7 燃烧烟气的排除…10-18 0-5 10.8 燃气的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10-20 附录 A 制气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及爆炸危险区域等级…11-1 附录 B 煤气净化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及爆炸危险区域等级…11-3 附录 C 燃气管道摩擦阻力计算…11-4 附录 D 燃气输配系统生产区用电场所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的划分…11-6 附录 E 液化石油气站用电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的划分…11-10 附录 F 居民生活用燃具的同时工作系数 K 11-14 附录 G 本规范用词说明…11-15 0-6
1 总则1.0.1 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
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 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1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但由长距离输报管道气体分输站至城镇门站 (或大用户)且管道设计压力不大于 4.0Mpa 的管道工程设计,宜按本规范执行;
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 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
3 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作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1.0.
3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 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
4 城镇燃气工程规划设计应遵循我国的能源政策,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并应与城、镇 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 1.0.5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1
2 术语2.0.1 城镇燃气 city gas 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从地区性的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 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燃气.城镇燃气一般包 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人工煤气又简称为煤气) . 2.0.2 居民生活用气 gas for domestic use 用于居民家庭炊事及制备热水等的燃气(不包括采暖通风和空调用气) . 2.0.3 商业用气 gas for commercial use 用于商业用户(含公共建筑用户)生产和生活的燃气(不包括采暖通风和空调用气) . 2.0.4 基准气 reference gas 代表某种燃气的标准气体. 2.0.5 加臭剂 odorant 一种具有强烈气味的有机化合物或混合物.当以很低的浓度加入燃气中,使燃气有一种特殊的、 令人不愉快的警示性臭味, 以便泄漏的燃气在达到其爆炸下限 20%或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时, 即被察觉. 2.0.6 直立炉 vertical retort 指W-D 式连续式直立炭化炉的简称. 2.0.7 自由膨胀序数 free swelling number (index) 是表示煤的粘结性的一项指标.这项指标是我国评价煤质量指标之一. 2.0.8 葛金指数 Gray-king index 是表示煤的结焦性的一项指标.这项指标是我国评价煤质量指标之一. 2.0.9 罗加指数 Roga index 是表示煤的粘结能力的一项指标.这项指标是我国评价煤质量指标之一. 2.0.10 煤的化学反应性(a)chemical reactivity of coal 是表示在一定温度下,煤与 CO2 互相作用,将CO2 还原成 CO 的反应能力的一项指标,是我国 评价气化用煤的质量指标之一. 2.0.11 煤的热稳定性(TS)thermal stability of coal 是指煤块在高温作用下(燃烧或气化过程中)保持原来粒度的性质(即对热的稳定程度)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