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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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论.1 1.1 编制依据.1
2 工程现状分析.3 2.1 项目情况.3 2.2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分析.5 2.3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7
3 固废变更分析.9 3.1 原环评固废产生情况.9 3.2 实际固废产生情况.9 3.3 变更前后固废产生量对比分析.13
4 固废变更环境影响分析.16 4.1 固废暂存及管理措施的合理性分析.15 4.2 固废处置措施的合理性分析.16
5 固废变更分析结论与建议.18 5.1 总体情况.18 5.2 固废变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9 5.3 措施.19 5.4 建议.20 附件 附件 1:项目意见备案书 附件 2: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附件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表 附件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附件 5:营业执照 附件 6:灯管无汞证明 附件 7:灯管生产厂家营业执照 附图 1:项目位置图 附图 2:项目平面布置图 i 前言高密市澳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件 1.2 万箱项目位于潍坊市高密市姜庄镇驻 地平日路
13 号路北,项目占地面积 4800m2 ,总建筑面积 4320m2 ;
建设有冲压车间、 喷涂车间、 组装车间和办公室等建筑物.项目总投资
18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9.9 万元, 购置不同吨位的气动冲压床,点焊机,喷涂机等设备
60 台/套,具备年产五金件 1.2 万 箱的能力. 项目于
2013 年6月投入运营,属于未批先建,企业依法办理现状评估,2018 年5月10 日,高密市环保局以高环评审〔2018〕189 号对其现状评估报告予以备案.根据 备案意见,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包装物、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 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处置;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焊渣属于一般固 废, 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项目在现状评估备案之后, 对部分生产设备进行了改进, 同时加强了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实际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的种类发生了变化,具体变化 情况如下:
1、项目将原有的液压机全部淘汰,更换为气动冲压机,项目不再有废液压油产生.
2、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采用滴加润滑油的方式,无废润滑油产生.设备日常维护 使用抹布清理,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 全部环 节 豁免.项目不再有废机油危险废物的产生.
3、本项目使用的塑粉为环氧-聚酯系粉末涂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粉不属于《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 HW12 染料、涂料废物 中 900-255-12 使用各种颜料 进行着色过程中产生的废颜料 和 900-299-12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 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 所列的油墨、染料、颜料、油 漆等,不属于危险废物;
同时,项目包装塑粉的内包装袋沾染的塑粉不是毒性、感染性 危险废物,因此也不属于危险废物.项目不再有废包装物危险废物的产生.
4、项目喷塑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改为使用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 理,光氧催化设备需要定期更换废灯管和活性炭.项目光氧设备中采用无汞灯管,产生 的废灯管不属于 HW29 含汞废物 中的 900-023-29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 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 ;
吸附了废气的活性炭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 版) HW49 其他废物 中 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 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属于危险废物.(无汞证明见附件 6.附件 7) ii
5、项目将原有的二氧化碳保护焊,更换为点熔焊,焊接过程不使用焊条,项目不 再有焊渣产生. 项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产生量及种类发生变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 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 号),建设项目在通过竣工 环保验收后,发现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或利用、处置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应 编制固废环境影响专题报告,报有审批权环保部门的环评、固废管理科(处)和项目所 在地环境监察、固废管理机构备案.高密市澳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该项 目的固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搜 集,并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本次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依据原辅料和生产工艺,深入分析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 性质及危害特性, 科学预测产生量, 评价其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方式的环境影响, 并对现有固废收集暂存配套工程、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和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 整改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专题报告结论,本项目固废均得到了合理有效的处置,在落实好厂区 固废收集及暂存设施整改要求后,固废产生种类及数量的变更,不影响原环评的结论, 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1 1 总论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4月24 日修订,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 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7月2日修订,自2016 年9月1日起 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11 月7日修订,自2016 年11 月7日起施行);
? 《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 版)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5 年第5号) ;
?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5号);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39 号令);
?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6 年第7号);
?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 号);
?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发〔2015〕4 号);
?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5〕99 号);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环发〔2015〕163 号);
? 《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 (环办土壤函〔2018〕266 号). 1.1.2 地方法律法规 ?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11 月30 日修订实施);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办法》(2006.3.1 实施,2018.1.23 修订);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03.1.1 实施,2018.1.23 修订);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 政办发〔2009〕56 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
2 年)的通知》(鲁政字〔2018〕166 号);
? 《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势头的通知》 (鲁 环办函〔2015〕181 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 号);
? 《关于印发的通知》(潍环发〔2012〕75 号);
? 《关于印发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6〕10 号). 1.1.3 技术导则规范及标准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 ? 《热固性粉末涂料》(HG/T 2006-2006)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1.1.4 其他 ? 《高密市澳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件 1.2 万箱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 高密市澳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件 1.2 万箱项目环保备案意见(高环评函 [2018]189 号);
3 2 工程现状分析 2.1 项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