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8-10 |
22 号兴业大厦 邮编:4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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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71-63217356 传真:0371-63218498 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亚评报字【2008】44 号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OO八年九月五日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评估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
22 号兴业大厦 邮编:4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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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71-63217356 传真:0371-63218498 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评估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书
5
一、 委托方、 产权持有者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8
二、 被评估企业基本情况…9
三、评估目的
9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9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1
六、评估基准日
11
七、评估原则
11
八、评估依据
12
九、评估方法
15
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8 十
一、评估假设
20 十
二、评估结论
21 十
三、特别事项说明
24 十
四、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24 十
五、关于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说明
25 十
六、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5 十
七、评估报告日
25 评估报告附件
一、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被评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四、基准日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五、采矿权评估报告及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七、委托方、相关当事方承诺函
八、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九、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评估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声明
1、本公司评估人员在执行本次评估业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 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被评 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 据. 本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在评估结论有效期限内用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 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3、评估结论不应被认为是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目的下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4、本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 报告使用者充分应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5、我们对被评估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对其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和查 验,但本评估报告不具有对被评估资产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的能力,也不具有对被 评估资产法律权属提供保证的能力.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 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6、 我们具备执行本次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 评估报告中已 披露利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形.
7、本评估机构及项目参加人员在被评估资产中没有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与相关 当事方也没有利益相关的问题,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九月五日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评估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亚评报字【2008】44号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河 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 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申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 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 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包括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评定估算 等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 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简要报告如下: 评估目的: 通过对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 以确定其市 场价值,为委托方的股权转让行为提供公允的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2008年6月30日. 评估方法:市场法和成本法. 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资产评估准则和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规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 后,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一) 成本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08 年6月30 日,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经审计后的资 产总额为 61,378.07 万元,负债 39,217.31 万元,净资产 22,160.76 万元;
调整后账面值 总资产为 61,378.07 万元,负债 39,217.31 万元,净资产 22,160.76 万元;
评估后总资产 为88,322.89 万元,负债 39,217.31 万元,净资产 49,105.58 万元.与调整后账面值比较, 总资产评估增值 26,944.82 万元,增值率为 43.90%,净资产评估增值 26,944.82 万元, 增值率为 121.59%.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评估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 年6月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申报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ABCD=C-B E=(C-B)/B*100%
1 流动资产 14,380.83 14,380.83 15,063.52 682.69 4.75%
2 非流动资产 46,997.24 46,997.24 73,259.37 26,262.13 55.88%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4 固定资产 41,725.87 41,725.87 52,990.42 11,264.55 27.00%
5 在建工程 3.02 3.02 3.02
6 无形资产 5,246.43 5,246.43 20,255.92 15,009.49 286.09%
7 资产总计 61,378.07 61,378.07 88,322.89 26,944.82 43.90%
8 流动负债 11,608.60 11,608.60 11,608.60
9 非流动负债 27,608.71 27,608.71 27,608.71
10 负债总计 39,217.31 39,217.31 39,217.31
11 净资产 22,160.76 22,160.76 49,105.58 26,944.82 121.59% 注: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管理的规定,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聘请具有A级土地评估资格的河南金地评估咨询有限 公司和具有矿产资源评估资格的河南金石资产评估事务所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 权和矿产资源进行了评估.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只是按照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 将其评估结果并入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并予以披露.
(二)市场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市场法评估后,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为 33,365.96 万元, 评估增值 11,205.20 万元,增值率 50.56%.
(三)对评估结果的判断和选择 成本法比市场法评估结果高 15,739.62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项目评估目的为股权转 让,市场法是基于股东全部权益整体的市场表现而所做的评估;
而成本法评估结果是各 部分价值的简单加和, 没有充分考虑各项资产和负债组合成为一个整体企业所发挥的总 体收益能力.当某部分资产未能发挥充分的功能就可能影响企业整体收益能力的发挥, 造成企业整体资产的损失, 从而影响了股东的权益;
或者某部分资产虽然重置成本很高, 但是却未能在企业的收益中充分体现,致使资产效率低下或闲置浪费,此情况在各单项 资产评估中是难于准确把握经济性贬值和功能性贬值的发生和影响程度的.此外,由于 企业管理层的管理能力、客户及市场的竞争格局、原材料成本的采购便利程度等都会对 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评估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企业评估值造成潜在影响,因此两种不同的评估方法其结果存在差异是合理的.出于对 市场规律及公允价值的认可,本次评估最终选择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四)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经采用市场法评估后,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为 33,365.96 万元,评估增值 11,205.20 万元,增值率 50.56%. 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假设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使用限制说明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书正文. 本评估报告书仅供委托方及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中约定的评估报告其他使用者 为本次评估目的参考使用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我们只对评估结论本身符 合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报告使用者资产业务定价决策负责. 本评估报告书的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