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7-30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2019〕―

51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

2019 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建立健全 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 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建设,让人 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 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确保

2019 年全市环境空 气质量全面达到省政府考核目标要求.

(一)全市工作目标

2019 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 98.6%(可向 下浮动 0.5%,控制在 98.1%) ;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度≤31.7μg/m3 (可向上浮动 10%,控制在 34.8μg/m3 以下) , 可吸入颗粒物(PM10) 、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氮(NO2) 、 臭氧(O3) 、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达国家《环境空气 ―

2 ― 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二)各测点工作目标 对各测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优良率实施常态化 管控,按月通报目标完成情况.各测点细颗粒物(PM2.5) 和优良率控制目标详见附件

1、2.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预警研判,推进科学治污 建立专业领域协作机制,开展科学研究,实施不利气 象条件下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提前预警,最大限度保障空气 质量安全.加快推进细颗粒物(PM2.5)源解析工作,提升 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和精准性.每月开展雷达激光走航 监测工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微站管理,建立环境空气质 量分析制度,及时分析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和 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建议,指导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有 效开展.以中国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省环境保护科学研 究院等单位为支撑,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家研判制度,推进 科学治污.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二)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控专项行动 1.实施弄弄坪区域重点污染源控污减排措施,明确重 点企业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确定

2019 年―2020 年度污染 物总量控制目标,实行常态化管控,按月调度.督导企业 ―

3 ― 加强现有环保设施运行管理,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排放 量,外排二氧化硫浓度控制在 100mg/m3 、烟尘浓度控制在 20mg/m3 以下,严格控制散排、无组织排放,加强堆场、 料场、道路运输扬尘管控.统筹冬季生产安排,强化生产 组织,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和特殊时段切实做好限产、错峰 生产措施.指导钢铁行业启动超低排放工作,重点实施外 排烟气脱硝、烟羽治理等重点工程,系统全面地对环保装 备进行整改、提升,全面提升治污水平.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要对标先进,从工艺、设备、治理 等方面,系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攀钢集 团有限公司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中的各项大气污 染防治措施,加快推进烧结机烟气脱硝、燃气锅炉脱硝、 焦炉煤气精脱硫等

14 个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确保按期 建成投运,保障弄弄坪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2.加大对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东区为弄弄坪、枣子 坪、马鹿箐、高粱坪工业园区、钛白路沿线等区域;

西区 为火电行业企业及格里坪工业园区;

仁和区为南山工业园 区;

盐边县为安宁工业园区;

钒钛高新区为管委会管辖范 围内的企业)环境监管工作.工业企业堆场、料场进行密 闭式管理.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摸排,强化日常监测, ―

4 ― 实施精准管控,严查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 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 环保大检查大执法专项行动,采取明查、暗查、交叉检查、 监测监察联合执法等方式,对全市涉气企业开展检查,对 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并实施停产整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深入开展 散乱污 企业清理整治.全面整治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按照 先停后治 原则,采取依法关闭一批、 调迁入园一批、整改规范一批等措施,实施分类整治.建 立长效机制,强化 散乱污 企业动态 清零 ,消除 散乱污 企业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三)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必须落实 六个百分 之百 要求,安装完善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建筑工地扬尘得 到有效管控.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扬尘管控 长效机制,实行 清单制+责任制 ,严格执法监管,对措施 ―

5 ― 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并停工整改

15 天.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 会、花城新区管委会 2.加强铁路、公路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督促施工单位 落实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场站地 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及时清运施工土石方和施 工垃圾,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 会、花城新区管委会

(四)持续推进城市污染防控 1.持续推进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建立并落实城市道路 冲洗、清扫保洁、洒水降尘机制,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 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加大重点区域、冬春等重点季节(1―2 月、11―12 月)冲洗、清扫频次.加强渣土运输等城区运 输污染管控,有效抑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从2019 年1月1日起,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运输、严禁超载、装车高度 不得高于车厢挡板;

严格落实《攀枝花市大气 水 土壤污 染防治 三大战役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货运车辆清洗 保洁工作的通知》 (攀三大战役办z2018{142 号)要求, 推进货运车辆清洗保洁工作,严格管理脏车入城和在城市 ―

6 ― 道路上行驶.对违法企业及车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 会、花城新区管委会 2.有效控制餐饮油烟污染.强化餐饮油烟、露天烧烤 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占道 经营的露天烧烤.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3.加强民用源管控.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工作, 禁燃区内禁止销售、 使用高污染燃料, 加强蜂窝煤管控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 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五)加强各类焚烧管控 1.加强研判,统筹安排森林防火计划烧除工作,降低 污染影响.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2.认真落实秸秆露天禁烧措施,开展市区和视野区的 禁烧工作巡查检查,实行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片管理 的管理办法,层层落实责任.针对发现的焚烧行为要查明 ―

7 ― 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加以落实,同时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 进行教育或处罚.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3.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加大城中村、居民小区、背街 小巷、临时空地等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在露天场所或者垃 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等影响环境卫 生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 会、花城新区管委会 4.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认真落实《攀枝花城市主 要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在规定区域内全面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各区党委和政府牵头负责本辖 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市级部门加强 督导检查,严格实施源头管控.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党委和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5. 倡导文明祭祀. 加大宣传劝导力度, 倡导文明祭扫, 推广鲜花、黄丝带替换香蜡纸烛、集中公祭活动,减少烟 花爆竹和冥币的燃放.重点抓好清明节、中元节等重要时 ―

8 ― 段露天焚烧控制.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区党委和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六)加强公路运输扬尘污染管控 按照 属地管理,部门监管 的原则强化源头控制.严 格落实进出货源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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