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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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 责编 石宇校对 王丽萍 美编 胡艳丽 要闻2第28批2018年7月4日序号1234受理编号 D15000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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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0011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杭锦后旗东北大 桥丽水家苑华洋 洗浴中心, 燃煤锅 炉产生烟尘 (刺鼻 味) 影响居民正常 生活. 乌拉特中旗海镇 乌兰温都尔嘎查 海镇环卫所所长 马荣平在苏日图 河水库北侧乱采 砂石, 已经很长时 间了, 破坏面积很 大, 运输车辆产生 扬尘扰民. 乌拉特中旗新忽 热苏木内蒙古太 平矿业有限公司 进驻新忽热苏木 对当地生态环境 造成破坏.该企 业为开采金矿企 业, 因大量抽取地 下水, 使地下水水 位下降, 加剧草原 生态破环.矿区 排污导致周围水 质及空气质量下 降. 乌拉特前旗小佘 太镇永红村包头 市明流矿业有限 公司, 正好位于永 红村与包头市固 阳县西斗铺镇哈 不沁村的交界处, 这些年连续开采, 村里的地下水源 被严重污染. 行政 区域 巴彦淖尔市 杭锦后旗 巴彦淖尔市 乌拉特中旗 巴彦淖尔市 乌拉特中旗 巴彦淖尔市 乌拉特前旗 污染 类型 大气 生态 水 大气 生态 水 调查核实情况 杭锦后旗旗委、 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旗长牵头, 旗环保局共同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群众举报的华洋洗浴中心全称为华洋休闲会馆, 归杭锦后旗华洋商贸有限公司所有, 位于杭锦后旗 东北大桥丽水家苑西北处.该休闲会馆于2006年开始营业, 当时有1台1蒸吨立式燃煤热水锅炉和1台 1蒸吨卧式燃煤供暖锅炉, 配套建设了除尘设施, 并于2006年9月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2017 年5月, 该休闲会馆重新订购2台1蒸吨卧式燃煤锅炉 (1用1备) , 于8月安装完毕投入使用, 并配套建设
2 套水浴除尘加片碱治污设施, 用以替换
2006 年2台旧式燃煤锅炉, 主要用于休闲会馆供暖及热水供 应.7月5日上午, 旗环保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发现该休闲会馆锅炉房与丽水家苑住宅小区最 近距离5米, 且1台锅炉正在运行, 确实存在烟尘污染问题, 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一、 基本情况 经实地调查和走访周边牧民及当事人, 具体情况如下: 1.举报人所说的乌拉特中旗海镇乌兰温都尔嘎查, 实为乌拉特中旗巴音乌兰苏木乌兰温都尔嘎查, 该嘎查境内无水库.举报人反映的 "马荣平" 实为马润平, 现为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党委副书记、 人大主 席, 2008年10月至2018年3月担任该镇副镇长期间分管环卫工作. 2.乌兰温都尔嘎查境内苏日图河槽东南1公里有一家采砂场, 为乌拉特中旗骏骁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 法定代表人苗某某, 矿区面积0.0257平方公里 (38.55亩) , 2017年12月21日取得了采矿权, 有效期为 2017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1日.该砂场从2018年年初一直在采矿证范围内采砂.
二、 调查核实情况 1.举报内容中的 "海镇环卫所所长马荣平在苏日图河水库北侧乱采砂石, 已经很长时间了, 破坏面 积很大" 问题不属实.经调查, 马润平从未担任过海镇环卫所所长职务, 且从未开采过砂石.现场查看, 砂场采砂未超出采矿证范围, 因此, 举报人反映 "海镇环卫所所长马荣平在苏日图河水库北侧乱采砂石, 已经很长时间了, 破坏面积很大" 问题不属实. 2.举报内容中的 "运输车辆产生扬尘扰民" 属实.经实地核实, 乌拉特中旗骏骁矿业公司所采建筑 用砂在外调拉运过程中, 经过2公里左右砂石路因路面干燥会产生扬尘.因此举报人反映 "运输车辆产 生扬尘扰民" 属实. 内蒙古太平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莫仁嘎查.内蒙古太 平矿业有限公司浩尧尔忽洞金矿, 采矿许可证号为 C1000002009104110041024, 建矿时间为
2007 年8月, 矿区面积为 10.0892 平方公里, 生产规模为
660 万吨/年, 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内蒙古太平矿业 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浩尧尔忽洞金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06 年3月通过原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 护局审批 (内环字 〔2006〕
56 号) ,
2007 年11 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内环监验[2007]06 号) ;
2015 年8月12 日, 公司改扩建
660 万吨金矿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审批 (巴环审发 〔2015〕
27 号) , 同年
12 月22 日, 通过巴彦淖尔市环保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巴环验[2015]60 号) . 1. 举报内容中的 "该企业为开采金矿企业, 因大量抽取地下水, 使地下水水位下降, 加剧草原生 态破环" 不属实.经调查, 巴彦淖尔市水务局于
2009 年批准太平矿业公司生产、 生活用水以地下水作 为取水水源.自2014 年7月起, 为保护地下水, 更加合理利用水资源, 公司生产用水不再使用地下 水, 将二牛湾水库地表水作为生产用水;
生活用水改用水库下游截伏流工程, 用于职工生活用水及办 公区绿化用水.2016 年3月更换取水许可证, 巴彦淖尔市水务局批复太平矿业公司工业用水变更为 地表水、 疏干水.巴彦淖尔市水务局已将原有两眼地下水井封闭, 并拆除供水设备.公司年均生产 用水量约为
160 万立方米, 运行以来未超过规定取水量, 不存在超采现象, 且2014 年7月起不再使用 地下水.经多年观察, 水库对地下水的补给很充足, 并未造成地下水位下降. 从2005 年到
2015 年, 太平矿业公司分三批次租赁新忽热苏木莫仁嘎查草场, 共计 33204.73 亩, 经 草原主管部门审核后可生产作业的草场为 7185.6 亩, 公司自运行以来, 未超范围使用土地, 运输车辆 按固定路线行驶, 无随意碾压, 破坏草场的现象.该公司制定了生态恢复方案, 并积极落实.近年 来, 实施了绿化、 生态恢复等一系列工程, 截至目前, 共种植乔木
6184 棵、 灌木
14409 丛、 地被 67900m2 , 播种草籽
22 万m2 , 按照开采进度和矿山服务年限逐步完成排土场覆土、 植被恢复工作.因 此举报人反映 "该企业为开采金矿企业, 因大量抽取地下水, 使地下水水位下降, 加剧草原生态破环" 不属实. 2. 举报内容中的 "矿区排污导致周围水质及空气质量下降" 不属实.经调查, 该公司采矿场内采 取洒水抑尘措施;
矿山爆破采取挤压式预裂爆破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
运输道路全部铺设碎石子压 实并由
16 台洒水车进行不间断洒水抑尘;
破碎工段全封闭, 各产尘点均配套了除尘设施且收集粉尘 后返回破碎工艺流程中, 不外排;
各运输皮带和转载点均配套洒水喷淋装置;
冶炼工段排放口配套安 装了废气净化装置;
所有燃煤锅炉均安装了脱硫除尘设施, 煤场建成全封闭储煤棚.选冶车间清洗 水和贫液均采取全闭路循环措施, 不外排;
锅炉软化水排水用于排土场和道路洒水降尘;
生活污水经 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全部用于道路洒水降尘;
堆浸场共设有
3 个地下水观测井对地下水水质 进行严格监控.内蒙古太平矿业公司自
2016 年开始,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有组 织废气 (锅炉废气) 、 无组织废气 (破碎站、 采场) 、 地下水、 生活污水、 噪声、 土壤进行全面检测, 截至目 前, 各类污染物的所有检测结果均符合有关标准限值.2018 年4月, 内蒙古乾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 选冶厂冶炼废气的检测结果表明, 选冶厂冶炼废气均符合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除每季度自行开展检测外,
2017 年6月, 该公司委托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 公司对厂界及周边环境进行了专项监测并编制了 《厂区周边环境监测结果评价报告》 , 报告结论表 明, 厂区周边环境质量 (大气、 地下水) 未发生明显变化, 该公司生产经营基本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 响. 综上所述, 内蒙古太平矿业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对周边地下水环境、 空气环境及草原生态造成 影响, 举报人反映 "矿区排污导致周围水质及空气质量下降" 不属实. 乌拉特前旗旗委、 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旗长牵头, 旗国土局、 环保局共同参加的联合调查组, 经现场 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经调查, 群众反映包头市名流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包头市固阳县西斗铺镇哈不沁村, 该公司铁矿露天 采区 (乌拉特前旗哈不沁铁矿) 位于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永红村;
哈不沁铁矿选厂位于包头市固阳县境 内.2006 年2月, 该企业办理了哈不沁铁矿采矿许可证, 之后到期即办理延续登记, 最后一次延续至 2018年11月25日 (证号: C1500002011012110103884) , 开采方式为: 露天/地下开采;
2010年3月18日, 该 企业取得了哈不沁铁矿露天采矿工程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之后到期即办理延续登记, 最后一次延续至
2019 年3月17 日 (证号: FM 安许证字 〔2016〕
004401 号) ;
2017 年5月2日, 该企业取得了哈不沁铁矿的 《关于包头市名流矿业有限公司年采6万吨铁矿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乌环验 〔2017〕 5号) , 验 收意见中提及 "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5年通过乌拉特前旗环境保护局审批, 项目2007年开工建 设, 2008年9月投入试生产, 其后停产, 未能正常投运" .从2017年5月至10月底该企业连续生产, 随后 停产至今. 经核查, 包头名流公司哈不沁铁矿采区位于乌拉特前旗境内, 且属于露天采矿, 除日常道路除尘用 水之外, 用水非常有限, 未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该公司哈不沁铁矿选厂位于包头市固阳县境内, 为核实地 下水是否受到污染, 2018年7月5日, 乌拉特前旗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对包头市固阳县西斗铺镇哈不沁村 村民饮用水调查监测, 采集了哈不沁村村民饮用水水质样本进行化验, 《监测分析报告单》 (编号: 2018QQHJDCXS06) 显示, 哈不沁村村民饮用水水质符合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表1 Ⅲ 类标准, 由此判定该处地下水未被污染.群众反映 "村里的地下水源被严重污染" 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 该问题不属实. 是否 属实 属实部分属实不属实不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群众举报问题, 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对杭锦后旗华洋商贸有限公司下 达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 责令其在
2018 年7月15日前完成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二是该休闲会馆如 继续经营, 必须使用清洁能源锅炉并配套治污设施, 同 时要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乌拉特中旗环保局已要求企业在易起尘路段采取 有效的抑尘措施, 通过洒水作业并对运输车辆进行苫 盖等措施, 减少扬尘现象. 1.乌拉特中旗环保局继续加强监督管理, 督促企业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 机构, 对采矿区、 选矿厂等各类污染物进行检测, 检测 频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及时掌握周边环境质量变化 情况, 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2. 由乌拉特中旗水务局加强企业用水的监督管理 及当地地下水水质及水位的监控工作. 无 问责 情况 无无无无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