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8-11

1 ― 中认协培 〔2015〕38 号 关于发布《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 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和人员: 为满足 CCAA 《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有关要求, 确保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水平,我会制定了《自愿性产品认 证检查员考试大纲》(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15 年2月13 日―2―附件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 文件编号:CCAA- 发布日期:2015 年月日实施日期:2015年月日―3―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 1.总则 本大纲依据 CCAA《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以下简称注册准 则)制定,旨在通过统一的笔试,客观、公正、全面地考核参加考试人员满 足注册准则中 2.4.1 所要求的程度,为CCAA 评价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 册申请人的能力提供依据. 2.考试要求 2.1 考试对象 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的人员. 2.2 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为全国统一笔试,考试时间为

2 小时,考试过程中不允许参阅 任何资料,考试试题由 CCAA 统一编制.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见附件一) ,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 人员管理. 2.3 考试时间及地点 依据《CCAA 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计划》安排,在北京和选定的国 内城市设立考点.CCAA 约在考试前

40 天在网站发布报名通知,申请人可在设 立的考点范围内选择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2.4 考试费用 CCAA 根据《认证人员注册收费规则》收取考试费用. 报名截止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考试费用将不予退还. 2.5 考试的题型及分值 ―

4 ― 分值分布 1. GB/T19000 中的术语和定义 约占 15% 2.与产品认证有关的合格评定标准 约占 60% 3.法律法规 约占 25% 题型数量单题分值(分) 小计分值(分) 单项选择题

80 1

80 多项选择题

20 2

40 2.6 考试合格判定 试卷满分为

120 分,96 分(含)以上合格. 2.7 考试结果发布 CCAA 将在考试结束后

45 天(遇法定节日顺延)内,公布考试合格人 员名单, 本名单可作为向 CCAA 申请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的考试合格 证明. 3.考试范围和内容 3.1 考试范围 1)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中的术语和定义 2)与产品认证有关的合格评定标准 3)与产品认证有关的法律法规 3.2 考试内容 3.2.1 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中的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3 术语和定义"的全部内容. 3.2.2 与产品认证有关的合格评定标准 理解和有效应用相关合格评定标准,各标准占比如下: 标准 占比% ―

5 ― GB/T27067《合格评定 产品认证基础和产品认证方案指南》 25% GB/T27065《合格评定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的要求》 20% GB/T27053《合格评定 产品认证中利用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指南》 15% GB/T27023《第三方认证制度中标准符合性的表示方法》 10% GB/T27027《认证机构对误用其符合性标志采取纠正措施的实施指南》 10% GB/T27028《合格评定 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应用指南》 10% GB/T27030《合格评定 第三方符合性标志的通用要求》 10% 需重点掌握以上标准的: a. 标准的目的和范围;

b. 基本理论及主要术语;

c. 与自愿性产品认证相关条款的要求. 3.2.3 与产品认证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需重点掌握以上法律法规的: a. 法律法规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b. 与自愿性产品认证相关条款的要求;

c.与自愿性产品认证监管相关的要求. ―

6 ― 附件一:考场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

一、考场纪律 考生应严格遵守以下考场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 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 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一)考生应重道德、讲诚信,互相尊重.

(二)考生应携带《准考证》等规定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 考试.

(三)考生应按规定向监考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并按准考证号(座 位号)入座.将《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放在指定位置以便核验.

(四)考生进入考场除考试用蓝、黑签字笔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 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脑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 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严禁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 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五)考生在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 号、座位号等信息.

(六)考生应使用蓝、黑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红色等其他颜色笔 或铅笔答题. 考生应将答案书写在试卷指定位置,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未在试卷指定位置作答的答案,均视为无 效答案,不记成绩.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

7 ― 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 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草稿纸.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八)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再 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再次 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喧哗.

(九)考生不得将试卷、草稿纸、考试用标准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 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二、违规认定与处理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三)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五)在考场或者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 场秩序行为.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七)将试卷(含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 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 ―

8 ― 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 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二)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 便.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九)其他作弊行为. 考生如有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如 有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

考生如 扰乱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终 止其继续参加该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违规考生如具备 CCAA 认证人员注册资格的,还将按照《注册人员 资格处置规则》进行相应的资格处置. 抄送:国家认监委认可部、认证部 存档(2),存档(2)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15 年2月1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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