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8-12 |
2002 年已与运输署 研究引入各类适合车种的可行性,曾与「平治车厂」研究将配有升降台可运 载输椅的 VITO 汽车引入,并已运抵本港作研究,但因无法改装为石油气车而 被迫放弃;
及后再与「丰田车厂」研究,成功於
05 年引入「爱心的士」为有 需要人士服务;
但因「爱心的士」只适合使用折叠式轮椅人士更方便上落车 之用,对使用电动轮椅之人士,仍未能予以帮助,故此业界现在正与生产力 促进局及「吉利车厂」合力研究引入「伦敦的士」 ,但要改装为石油气车辆, 仍是一个关键难题,故此目前仍处於研究阶段.
在今年初亦有的士业界人 士,私人投资引入丰田汽油及电力双用称为Hybrid 的车辆,改装为可接 载整部轮椅之的士,并经运输署检验合格,将会投入服务.在以上提及所引 入的几种车辆的过程中,并未获得政府当局的任何支援或协助,全部均由业 界私人出资研究及引入,投入服务时亦需按照的士条例规管及规定收费,不 得超越雷池半步,同时因为的士牌照须向政府投标而获得的,车辆每年均需 通过年度检验方可续牌,的士司机须持有驾驶执照三年或以上并通过极难的 笔试方可考获的士牌,因而经营者的营运成本甚高,虽然并无政府的资助, 但为了支持推行无障碍交通服务,可以为有需要人士提供所需帮助,本商会 及业界均认为这是回馈社会的最好行动. 但是,近日获知香港复康会在政府支持下,透过行政长官社会资助 计划
2007 获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拨款资助
1524 万,购置
20 辆可接 载轮椅的
7 座位轿车,并以出租车电召预约形式服务,收费将与现时的士收 费相若,资助除用作购置车辆外更会作为补贴三年的营运支出. 本商会并无 质疑此计划的宗旨及服务机构的诚意,但对於该批车辆如何运作甚为关注, CB(1)2150/06-07(04) 明显地,该批出租车是以「载客取酬」经营,其功能及收费均与现时的士相 同,但有关发牌机制及发牌条件完全没有公开,既无谘询的士业界意见,又 无交由公众投标承办,本会对政府仓促准备推出这些出租车深表遗憾,同时, 对过去数年积极支持及以实际行动引入各种适合「有需要人士」的士的业界 十分不公平! 各位议员,各位政府官员,本会重申,本会认同政府推行无障碍公共 交通服务的政策及尊重即将受惠的残疾人士的权益,但同时亦必须顾及的士 业界的基本营运空间,试问将来一部的士接载一名使用可折叠式轮椅的乘客 和一部接载使用电动轮椅乘客的残疾出租车如何作出良性竞争?千万不要忘 记,现时全港
1 万8仟多辆的士,在没有任何资助及任何附加收费下,每日 正为多少个在使用折叠式轮椅的残疾人士提供服务! 最后,本会促请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在计划实施之前,切实和的士业 界充分协商,在不影响推行无障碍公共交通服务的政策及损害即将受惠残疾 人士的权益的前提下,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并请各位议员明察. 香港的士小巴商总会
2007 年7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