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10-15 |
一、媒体报道情况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注意到近日媒体报道公 司"搭载虚拟现实快车" 、 "以虚拟软件切入行业"等报道,将公司归为虚拟现实 概念股.
二、公司澄清说明 公司在获悉上述报道内容后,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澄清说明如下:
1、公司主营业务为信息技术及办公自动化、光机电一体化、电视数字网络 编辑及播放系统、半导体元器件.
2、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 大洋" )现有演播室虚拟图文包装系统产品线,市场上称为"虚拟演播室技术" , 但此演播室图文包装系统与 VR 领域虚拟现实完全不同. 演播室图文包装系统产 品只应用于传统广播电视演播室后期包装制作环节, 接受终端主要以电视播出为 主,不是全景视频,也不可用于可穿戴设备(例如 VR 一体机、AR 眼镜等) .中 科大洋现有的演播室图文包装系统产品于
2000 年开发应用, 公司也于
2008 年年 度报告"
八、董事会报告"中有披露"??'媒体资产管理' 、 '电视台网络化播 放' 、 '非线性编辑' 、 '虚拟演播室'等多项技术??" .中科大洋现有的演播室 图文包装系统与 VR 虚拟现实相关产品在实现技术、应用场景、呈现终端等方面 完全不同.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有 VR 虚拟现实相关产品的研发、营销计划.
三、风险提示 公司感谢媒体和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信息以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