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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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91-6631699 第1页目录 前言
一、评估监测依据
3 1.
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3 1.2 评估相关技术文件.3
二、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情况
3 2.1 企业概况.3 2.2 脱硝改造.4 2.3 除尘改造.5 2.4 脱硫改造.5 2.5 CEMS 改造.6
三、评估监测内容
6 3.1 评估指标要求
6 3.2 运行工况.6 3.3 监测项目及频次.6
四、评估监测结果
7 4.1 监测点位布设
7 4.2 监测分析方法和设备
8 4.3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9 4.3.1 废气监测分析.9 4.3.2 噪声监测分析.11 4.4 监测期间煤质分析结果
11 4.5 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12 4.6 噪声监测结果
14 4.7 脱硫废水监测结果.15 4.8 固废处理调查结果.16 五 改造后烟气排放情况.16
六、评估监测结论.17
七、评估建议
18 第2页前言为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依据《煤电节能减排升级 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 (发改能源[2014]2095号)和《关 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环发[2015]164号),以及自治区环保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实施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新环发[2016]379号) 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煤电机组环保水平,促进煤电行业清洁发展, 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启动#8机组超低排放 技术改造工程. 该机组于2018年2月1日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并于2018年2月9日顺 利通过了168小时试运行,新疆点点星光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于2018年3月30日完成在线监测设施的比对验收工作,根据环境保护 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煤电机组达到燃机排放水平 环保改造示范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60号)和《关 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 (新环 发[2016]389号)的要求,2018年5月,受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委托,新疆新环监测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5日~6 日对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部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 程进行评估监测并编制评估监测报告. 第3页
一、评估监测依据 1.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 修订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 修订 版) (3)《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 年)》 (发改能源[2014]2095号) (4)《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 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 造工作实施方案》(新环发[2016]379号) (6)《关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评估监测工作 的通知》(新环发[2016]389号) 1.2 评估相关技术文件 (1)《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评估 验收监测报告单》(新疆新环监测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2)《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机组超低排放在线设备 验收检测报告单》(新疆点点星光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情况 2.1 企业概况 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机组装机容量为 2*300MW 燃 煤机组,配2*1025t/h 煤粉炉,锅炉为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设计制 造的 SG-1025/17.5-M723 型号锅炉,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一次中 间再热、固态排渣、煤粉锅炉,以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7 号机组于
2008 年6月投产,8 号机组于
2008 年10 月投产,2009 年11 月完成脱硫改造,2013 年7月~2014 年6月进行脱硝改造.2014 第4页年年底前完成电除尘器改造.机组目前采用的环保设施为:综合除尘 效率大于 99.94%的双室五电场干式静电除尘器;
脱硫效率大于 99% 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
脱硝效率不低于 85%的低氮燃烧 +SCR 脱硝装置,二台机组共用
1 座210m 烟囱.电厂现有及改造后主 要设备: 表2-1 电厂现有及改造后主要设备及环保设施概况表 项目单位改造前 改造后 烟气 治理 设备 NOX 控制 措施 种类/低氮燃烧+SCR (两层运行 一层备用) 更换低氮燃烧器+SCR 备用 层增加催化剂(三层) 效率%不低于 80% 不低于 85% 烟气脱 硫装置 种类/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增容 (浆液循环泵增容、喷淋层 优化) 效率%不低于
95 不低于
98 烟气 除尘 装置 方式/静电除尘器(一二电场高 频电源、增加第五电场) +脱硫塔两级除雾器 静电除尘器不变+脱硫塔 (一层管束+3 层屋脊式高效 除雾器) 效率 % 综合除尘效率不低于 99.94 综合除尘效率不低于 99.94 CEMS / / #8 号炉 #8 号炉 厂家 / 北京曼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烟囱 型式/2台炉共用一座烟囱 高度m210 出口内径 m 5.5 2.2 脱硝改造 本次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中的脱硝部分改造包括锅炉低氮燃烧系 统改造与原 SCR 脱硝系统的改造两部分, 本次锅炉低氮燃烧系统技术 改造后,要求机组全负荷(最低稳燃 35%负荷以上)锅炉出口 NOx 排放 浓度不高于 250mg/Nm3 (标态,干基,6%O2). 由于原 SCR 脱硝系统两层催化剂活性降低,效率较低,不能满足 超低排放要求;
对本次改造原有两层蜂窝催化剂保持不变,新增备用 层催化剂,仍采用相同规格型号的催化剂,单台反应器重新布置催化 第5页剂,改造前单台反应器催化剂体积约为 110m3 ,改造后单台反应器催 化剂体积约为 165m3 ,脱硝效率不低于 85%,以保证脱硝效率,减少 液氨的投入量,降低氨逃逸. 2.3 除尘改造
2014 年年底前完成电除尘器高频电源+增加电场改造,并完成验 收,本次静电除尘器不做改造.脱硫后新增一级管式+三级屋脊式高 效除雾器,综合除尘效率可达到 99.94%. 2.4 脱硫改造 烟囱出口 SO2 的排放浓度从当前标准限值 50mg/Nm3(标态、 干基、 6%基准氧含量)降低到 35mg/Nm3 以下,实现超低排放,以目前的设备 无法满足.本次改造依据现有脱硫设施及场地条件,对现有脱硫工艺 进行升级提效改造,出口 SO2 浓度小于 35mg/Nm3,颗粒物浓度小于 5mg/Nm3. 主要改造情况为:本次脱硫改造对原吸收塔进行改造,吸收塔底 部浆池抬高 4m, 喷淋和除雾器区域抬高 6.7m, 吸收塔总共抬高 10.7m. 改造后吸收塔为
1 层托盘+五层喷淋.对原有托盘损坏严重的模块进 行更换.新增
2 台浆液循环泵及其相应的喷淋系统,更换原三层喷淋 层及喷嘴,原三层喷淋层支撑梁利旧.吸收塔在
5 层喷淋层设置高效 单向双头喷嘴,满足 300%覆盖率. 每座吸收塔更换
2 台100%容量的进口单级高压离心式氧化风机 (1 运1备),氧化喷枪更换为氧化空气管网,提供无油氧化空气,保 证完全氧化. 每座吸收塔现有除雾器更换为一级管式+三级屋脊式高效除雾 器,除雾器出口雾滴浓度不大于 20mg/Nm3 ,吸收塔出口烟尘浓度小于 5mg/Nm3 . 对原有公用石灰石制浆系统、石膏脱水系统进行增容改造. 第6页2.5 CEMS 改造 本次改造,#8 机组烟气脱硫后安装的 CEMS 设备进行了更换,烟 气脱硫后安装的 CEMS 设备为北京曼德克有限公司生产的 GCEM4100 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SO2 量程 0~100 mg/Nm3 ,NOx 量程为 0~ 150mg/Nm3 ,烟尘量程 0~15mg/Nm3 (排放限值为 35mg/Nm3 、50mg/Nm3 和10mg/Nm3 ).
三、评估监测内容 3.1 评估指标要求 超低改造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 《关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 改造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新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