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10-13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449-2008 清洁生产标准 合成革工业 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 ―Synthetic leather industry 2008-11-21 发布 2009-02-01 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HJ 449―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告2008 年第58 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保护环境,提高企 业清洁生产水平, 现批准 《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 等5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并予以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HJ 446―2008)

二、清洁生产标准 铅蓄电池工业(HJ 447―2008)

三、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牛轻革) (HJ 448―2008)

四、清洁生产标准 合成革工业(HJ 449―2008)

五、清洁生产标准 印制电路板制造业(HJ 450―2008) 以上标准自

2009 年2月1日起实施. 同时, 《清洁生产标准 印制电路板制造业》 (HJ 450―2008) 代替《清洁生产标准 电镀行业》 (HJ/T 314―2006)中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的相关内容.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2008 年11 月21 日iHJ 449―2008 ii HJ 449―2008 目次前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规范性技术要求.1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3

6 标准的实施.4 iii HJ 449―2008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保护环境,为合成 革工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 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 装备水平和管理 水平,合成革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 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 将不断修订,一般三到五年修订一次.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塑协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 员会.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8 年11 月21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9 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v HJ 449―2008 清洁生产标准 合成革工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革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五类,即生产 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 、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合成革(以聚氨酯为主要原料,不包括超纤基材)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 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 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 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Z/T 160.6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酰胺类化合物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6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合成革 是模仿天然皮革的物理结构和使用性能,并作为其部分代用材料的塑料制品.通常,以浸渍无纺布 为网状层,微孔聚氨酯层作为粒面层,其正、反面外观都与天然革十分相似,并且有一定透气性. 3.2 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 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 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3 取水量 从各种水源取得的水量,用于供给企业用水的源水水量. 各种水源包括取自地表水、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从市场购得的蒸汽等水的产品.但不包括企 业自取的海水和苦咸水. 3.4 重复用水量 指在确定的系统内,循环用水量与串联水量之和. 循环用水量指生产过程中已用过的水,无须处理或经过处理再用于系统代替取水量利用. 串联水量指生产过程中的排水,无须处理或经过处理后被另一个系统利用的水量.

4 规范性技术要求 4.1 指标分级 本标准给出了合成革工业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的三级技术指标:

1 HJ 449―2008 一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4.2 指标要求 合成革清洁生产的指标要求见表 1. 表1合成革工业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清洁生产指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1. 原料 不使用甲苯、二甲苯等有毒 有害溶剂 甲苯、 二甲苯等有毒有害 溶剂使用率≤10% 甲苯、二甲苯等有毒有害 溶剂使用率≤20% 干法 水洗喷淋回收+吸附回收 水洗喷淋回收 2. 溶剂处理 湿法 采用精馏回收等工艺回收

二、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干法 ≤3.0 ≤3.5 ≤4.0 1. 取水量/ (m3 /t) 湿法 ≤7 ≤8 ≤9 2. 综合能耗(折标煤)/(t/t) ≤1.2 ≤1.4 ≤1.6

三、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 干法 ≤2.7 ≤3.0 ≤3.5 1. 废水产生量/ (m3 /t) 湿法 ≤6 ≤7 ≤8 干法 ≤4 ≤5.5 ≤7 2. CODCr 产生量/ (kg/t) 湿法 ≤18 ≤25 ≤32 干法 ≤0.24 ≤0.29 ≤0.35 3. 废 水中 DMF 产生量/(kg/t) 湿法 ≤1.08 ≤1.33 ≤1.60

四、废物回收利用指标 干法 ≥90% ≥80% ≥70% 1. 溶剂回收率 湿法 ≥92% ≥82% ≥72% 2. 水重复利用率 ≥75% ≥70% ≥65%

五、环境管理要求 1.环境法律法规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设专门环境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2.组织机构 健全、完善并纳入日常管理 较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 3.环境审核 按照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的要求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并全部实施了无、 低费方案 原料用量及质量 规定严格的检验、计量控制措施 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管理制度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并严格 执行 对主要设备有具体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生产工艺用水、电、 气管理 所有环节安装计量仪表进 行计量, 并制定严格定量考 核制度 对主要环节安装计量仪表进行计量,并制定定量考 核制度 环保设施管理 记录运行数据,并建立环保档案 4.生产过程环境 管理 污染源监测系统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安装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保证企业 端设备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应与地方环保局或环保部监测数据网络连接, 实时上报

2 HJ 449―2008 续表 清洁生产指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对一般废物进行妥善处理,对危险废物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应制定 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 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 措施) , 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产 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应针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 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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