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10-14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相关事宜进展公告

2016 年6月29 日,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金隅股 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 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以持有的 水泥等业务相关子公司股权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 泥"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同日,公司与冀东水泥签署 了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 . 根据上述议案及协议, 本次交易按照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 )核准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 至2016 年3月31 日的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确定交易价格及冀东水泥发行股份数 量;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1,295,299.82 万元, 该资产评估结果尚需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7月5日在上海清算所网站 (www.shclearing.com) 及中国货币网 (www.chinamoney.com.cn) 上发布的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公告》 .

2016 年7月1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北 京市国资委已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核准,并出具了《关于 对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

31 家企业股权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发 行股份的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 (京国资产权【2016】123 号) ,上述经 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及公 司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所载明的资产评估结果一致.公司现对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等法律文件内容作如下确认:

一、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按照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 至2016 年3月31 日的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确定交易价格.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6]第0421 号 《北 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水泥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 股份所涉及的水泥相关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以2016 年3月31 日为评 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1,295,299.82 万元.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北 京市国资委核准.

二、公司本次认购的冀东水泥股份数量 根据冀东水泥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标的资产的评估值, 公司本次认购 的冀东水泥股份数量为 1,391,299,488 股. 公司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确定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冀东水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做出必要的批准或豁免以及商务部反垄断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具体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履约安排及相关备查文件,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链接如下: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6-07-14/601992_20160714_1.pdf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 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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