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10-15 |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 自有资金人民币 18,000 万元. ? 特别提示:本投资事项已获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 审核核准.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批准,由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苏州银行 )、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广电传媒 )、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江南嘉捷 ) 、阿特斯(中国)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阿特斯投资 )作为苏州金融租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苏州金融租赁公司 )的主发起人.受苏州银行筹备组邀请,江南嘉捷作为发起 人之一参与发起设立苏州金融租赁公司,与苏州银行、苏州广电传媒、阿特斯投资签 署《出资协议》.苏州金融租赁公司总股本15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 18,000万元,占总股本的12.00%. 近日,苏州金融租赁公司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颁发的《金 融许可证》;
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
(二)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授权,具体公告内 容详见
2015 年3月17 日《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投资事项根据《公司法》 、 《公司章程》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公司与苏州银行、苏州广电传媒、阿特斯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 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 亿元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行拆借;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外汇存款;
外汇贷 款;
外汇汇款;
外币兑换;
结汇、售汇;
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
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
2014 年末,苏州银行资产总额 2,013.20 亿元;
本外币各项存 款余额 1,204.61 亿元;
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 685.81 亿元;
全年实现税后净利润 17.06 亿元.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4 年末, 苏州银行资本充足率为 12.04%,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1.37%, 不良贷款率为 1.33%,拨备覆盖率为 206.30%.
(二)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竹辉路
298 号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 亿元 法定代表人:陆玉方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数字新媒体 信息服务、大型演艺活动组织服务、会展服务、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场地及房屋租赁,演出设备租赁. 财务状况:截至
2014 年12 月末,苏州广电传媒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31.36 亿元, 净资产为 30.37 亿元,累计销售收入 11.9 亿元,实现净利润 8.8 亿元. (以上数据已 经审计)
(三)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
718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40.6571 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志峰 经营范围: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停车设备及配件、电气机械和器材 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产品的安装、改造及维修,立体停车场的建设;
电梯技术咨询服 务;
实业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2014 年末,江南嘉捷总资产为 28.2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 益为 15.18 亿元,营业收入为 27.3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34 亿元.(以 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鹿山路
199 号 企业类型:外商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446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瞿晓铧 经营范围:
1、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不涉及限 制和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及宏观调控行业);
2、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 一致通过) ,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 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 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 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
(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 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
(4)协助其所 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3、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 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4、为其投 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 务;
5、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6、从事母公司及其关 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并提供相关配套 服务.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财务状况:截至
2014 年12 月末,阿特斯投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135.77 亿元, 净资产 42.7 亿元,营业收入 103.21 亿元,净利润 1.74 亿元.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公司及上述其他合资方均 具备金融租赁公司的发起人资格.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
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同业拆借;
向金融机构借款;
境外借款;
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
经济咨询;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各出资人以货币方式认购股份及 股份占比如下: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1,000万元人民币,占比54%;
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42,000 万元人民币,占比 28%;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8,000万元人民币,占比12%;
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9,000 万元人民币,占比 6%;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嘉 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二)经营宗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市场 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原则,积极探索金融租赁的市场服 务功能和金融创新模式,拓宽业务发展空间,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实现苏州金 融租赁公司效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提升企业价值的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 进步.
(三)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四)股本结构:注册资本为 150,000 万元,股份总数为 150,000 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 元.全体出资人均以货币方式出资,苏州银行持股 54%;
苏州广电传媒持股 28%;
江南嘉捷持股 12%;
阿特斯投资持股 6%.
(五)出资时间:在苏州金融租赁公司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之日起三十个工 作日内,各出资人以其合法拥有的自有货币资金一次性缴付出资款.
(六)出资人重大义务:
1、承诺自苏州金融租赁公司成立之日起
5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苏州金融租赁公 司的股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 ,不将所持有的租赁公司 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
2、承诺在苏州金融租赁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
当经营损失侵 蚀资本时,及时补足资本金.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按期足额缴纳股款时,违约方应缴付 违约金给守约方.违约方缴付的违约金由守约方按其认缴股款的比例享有.
(八)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应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条件: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参股设立苏州金融租赁公司,公司可以借助该平台,为公司现有客户提供融资租 赁金融服务以及维护、保养、配件供应等 一站式 综合售后服务,有利于公司产品 的推广销售,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实现战略协同目的,并获得投资收益. 公司此次对外投资可以帮助公司拓展资本运营业务,提高资金利用率,使公司获 得长期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由于该项投资是一种长期投资,短期内无确定 的投资回报,同时存在因宏观经济影响等原因,导致不能达到投资目的或产生投资损 失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市场变化,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内部管理,积极防范并化 解各类风险.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
(一)根据《出资协议》,公司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股份,苏州金融租赁公司的 运行受市场利率、汇率等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内部管理等多种因素变动影响,其未 来的经营业绩对公司的投资回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苏州金融租赁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银行作为一家具有自身特色、发展良好 的城市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有利于苏州金 融租赁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同时,公司未来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对苏州金融租赁公 司的业务发展、风险防范等经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有效手段对其经营 情况进行监督.
七、? 报备文件
(一)出资协议书
(二)第三届董事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四)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