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10-18
附件 4: 长安大学

2018 年高水平大学生源参加 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 为继续深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改革, 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 提高招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拟调剂复试的考生须为全日制本科生且获得了学士学位(应届 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需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

2. 拟调剂复试的考生须本科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且 硕士研究生报考了上述学校的非定向学术型考生;

3.调剂指标不占招生简章中所列计划数;

4.拟调剂复试的考生成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总分高出我校相 应一级学科的校内复试分数线

10 分 (学科若在两个或两个学院以上招 生,以最高分数为准) ;

有统考数学考试科目的考生,外语和数学成绩 之和不低于

180 分且外语成绩不低于

65 分;

无统考数学科目的考生外 语成绩不低于

70 分;

5. 我校只接收招生简章所列的学术型专业;

拟调剂复试考生的原 报考专业,应与拟调剂的专业同属一个二级学科;

按一级学科招生的 专业,研究方向应一致.

二、调剂程序 1.有调剂意向的考生,下载《长安大学高水平大学生源参加硕士 研究生调剂复试登记表》 ,按要求如实填好相关的信息,并将登记表于

3 月21 日前送至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研招办统一审核是否具有复试资格,人数过多或必要时提交招 生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名单,未经研招办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经确定可以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与我校其他考生一同进行复 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以及有关要求与我校的其他考生相同;

4.我校研招办将根据考生复试结果确定是否向考生一志愿单位发 送调剂接收函.

三、录取 拟调剂录取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 调剂程序,且我校收到考生一志愿报考单位提供的考生本人全部考试 材料后,考生调剂程序结束. 我校研招办将向陕西省招办上报拟接收的调剂录取考生情况并接 受检查,待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检查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 通知书.

四、其它 1.参加调剂录取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起排名参加奖学金评定;

2.其他相关信息请查阅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本办法解释权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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