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9-10-19 |
2018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 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我公司委托, 审计了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财务报表,包括截至日期为
2018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19 年4月26 日签发瑞华审字 【2019】
02240002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的相关要求,现对导致非 标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境外三家应收账款事项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9-010 美克思公司
2018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 列示金额为 23,763,826.51 元.其中应收吉尔吉斯斯坦东方 投资有限公司 15,819,806.89 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605,003.32 元;
应收吉尔吉斯斯坦 3AO CY-12 股份有限公 司2,337,452.88 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66,426.50 元;
应收乌兹别克斯坦 MARKAZTRANS-SAVDO 有限责任公司 2,681,911.55 元,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64,634.42 元. 我们对上述三家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 充分发表了保留意见.
2、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美克思公司
2017 年、2018 年连续两年亏损,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止,累计净亏损 47,183,087.88 元;
2018 年度 净亏损 38,937,920.19 元;
流动负债 116,085,739.28 元, 流动资产47,434,486.54 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68,651,252.74 元.因美克思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在可预见 的将来就美克思公司所欠款项到期偿还时提供一切必须之 财务支援,以维持美克思公司的继续经营,因此本财务报表 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由于实际控制人能否在必 要时提供财务支援取决于未来诸多因素,上述情况表明可能 导致对美克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公告编号:2019-010
1、涉及往来款确认的事项 理由和依据: 美克思公司
2018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 列示金额为 23,763,826.51 元.其中应收吉尔吉斯斯坦东方 投资有限公司 15,819,806.89 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605,003.32 元;
应收吉尔吉斯斯坦 3AO CY-12 股份有限公 司2,337,452.88 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66,426.50 元;
应收乌兹别克斯坦 MARKAZTRANS-SAVDO 有限责任公司 2,681,911.55 元,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64,634.42 元. 该等应收账款的收回取决于对方的偿债能力.因该等应收账 款欠款单位在境外,账龄较长,我们认为该等应收账款的可 收回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且未能获取管理层对该等款项 单项进行减值测试的测试记录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 上三家公司的审计报告、重要资产的评估报告.因此,我们 无法确定美克思公司与上述三家境外公司相关应收账款的 账面价值. 针对上述事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的相关规定, 我们对上 述事项予以保留.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 关于
2018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 . 公告编号:2019-010 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 《董事会关于
2018 年 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无异议.
(二) 本次董事会出具的 《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财务报 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的反应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 有保留意见及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4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