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10-16

1 ― 合经信综合z2019{185 号 关于印发《2019 年合肥市支持先进制造业 发展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各 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18〕19 号)、《合肥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财政局文件 ―

2 ― 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9〕16 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 年合肥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操 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合肥市财政局

2019 年5月21 日―3―2019 年合肥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 政策操作规程 为贯彻落实2019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 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合政办〔2019〕16号) 文件精神,规范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 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申报主体 符合本规程中规定条件的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 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主 体,其中,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 享受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各条款支持.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 内组织实施.

二、申报、审核程序 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各条款项目申报和审核按 网上申 报、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媒体公示 等程序执行.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5月上旬,各县(市)区、开发区启动 借转补 项目(不 含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工作,5月下旬将审核后的 借转补 项目通过网上报至市直各政策执行部门,市直各政策执行部门履 行程序,于6月底前下达 借转补 项目资金;

7月、9月、11月, 分别集中兑现一次事后奖补类政策.基金由市国资委及所属国有 ―

4 ― 平台公司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风险池类金融创新产品实施灵活 兑现,其他奖补类产品与事后奖补一并集中兑现.申报截止期限 遇节假日顺延,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市直各政策执行 部门将不再受理.具体申报时间以市直各政策执行部门在部门官 网和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的通知为准. 2.申报方法. 企业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 (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 ,并录入真实完 整信息,完成注册;

其次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订阅相 关政策条款,并详细阅读操作规程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 好申报准备工作;

再次是关注各产业政策执行部门发布的申报通 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部门初 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原则上只上门报送材料一次. 各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申报 材料. 3.兑现流程. 市直各政策执行部门在政策申报截止日之后,5个工作日内 完成资料完整性及初步符合性审核,并由申报主体在3个工作日 内补充完善后,提交本部门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联合审核小 组按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规定开 展联合审核.联合审核结果在 中国・合肥 门户网站、市直部 门网站、市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和《合肥日报》上公示,公示 ―

5 ― 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 等.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直各政策执 行部门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5个工作 日内,根据资金预算安排,将政策资金预算下达或拨付至市直部 门或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由其拨付相关项目单位. 整个流程将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全程体现,供 申报主体查询、监督.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政策资金的企业(单位)须提供《产业政策项目申 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一)实施细则第2条: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及担保费补 贴. 申报条件: 对市政府推介的, 且2018 年财政贡献总额比

2017 年增长 6%(含6%)优质小微工业企业(企业财政贡献总额采用 纳税入库数据,可以包含符合政策规定的税收减免、先征后返部 分,不包含即征即退和异地纳税部分. )补贴资金实行预算管理 和总量控制. 申报方式: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企业网上申报,并将 初审合格的在线提交市经信局.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企业申 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材料:①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项目资金申请书;

②申请报告(书面承诺同意查询验证企业纳税、社会保险缴纳、 ―

6 ― 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③ 降低小微企业融 资成本 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6);

④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企业已发生贷款的 借款凭证 汇总表 (按 银行贷款合同编号汇总);

⑥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附企业 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 复印件(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 借款利息结算凭证的顺序装订);

⑦企业新发生贷款的担保凭证 汇总表(含国开发展基金项目担保费),按担保合同编号汇总,附 企业与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担保费用结算凭证复印件(每 一笔贷款担保分别按担保合同、担保费用转账凭证、担保费发票 的顺序装订);

⑧企业2018年度累计及上年同期完税证明汇总表 (附件7)及完税确认证明表(附件8)或税收完税证明,并经税 务部门核实盖税务部门章;

⑨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项目资 金汇总表(附件9);

⑩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项目申报诚 实守信承诺书(附件10).

(二)实施细则第3条:新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申报条件:①项目已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库》,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

②已完成固定 资产计划投资至少50%;

③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下项 目,要求自预拨付资金拨付之日起半年内竣工;

固定资产投资额 5000万元以上项目,要求自预拨付资金拨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 补助范围及时间:包括生产厂房、生产设备(二手设备不在 ―

7 ― 补助范围)、生产线上检测设备和环保设备的投资.每一项投资 按 三单 即合同、发票(不含税金额)、付款凭证最小值核算 补助金额.以发票时间为准,最早认定的发票日期为2017年1月1 日以后,项目补助期2年. 申报流程: ①初审. 项目属地的经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 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县 (市)区、开发区需验证生产设备及厂房的付款凭证和发票抵扣 联真实性及重复性,同时在发票抵扣联原件上盖申报章),填写 《工业投资 借转补 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附件3).②评审.市经信局相关业务处室对县(市)区、开发区初审后上报的 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预拨资金进行概算,形成审核意见后提 交市产业政策联合审核小组.联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市政府审定. ③预拨资金.由市财政局分解下达至有关县(市)区、开发区财 政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将市级资金及配套 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④检查验收.企业将项目验收考核材料经 属地经信部门初审后,报市经信局,由市经信局组织县(市)区、 开发区等部门审查验收,并组织现场抽查.对验收合格的项目, 扶持资金全额拨付. 对验收不合格的, 若绩效目标完成不到70%, 收回全部预拨资金;

若绩效目标完成超过70%的,剩余补助资金 不再拨付. 申报材料:1.申请预兑现材料包括: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 资金申请表(附件2);

②工业投资 借转补 项目绩效目标承 ―

8 ― 诺书(附件3);

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 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 知书);

④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

⑤新引进项目已完成厂 房建设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购买厂房的,另外提供土地使用 权证和房屋产权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 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

⑥ 设备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付款凭证(通过纸质承兑汇 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 方收据或银行签章),进口设备另外提供付汇凭证及报关单;

购 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 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

⑦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 表(附件4);

⑧存在关联交易的,必须提供供货方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供货市场价,非标设备由市经信局委托具备资产评估资 质的第三方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定价. 对已经竣工的项目直接申报政策兑现的,在上述申请预兑现 材料基础上,另外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环评、土建等专项 验收也可).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扶持资金一次性全额拨付项 目单位. 2.申请验收材料包括: 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2);

② 借转补 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5);

③加载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 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④项目备案(核准)批―9―复文件;

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环评、土建等单项验收报 告也可);

⑥厂房建设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购买厂房的,另 外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 (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 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 行签章);

⑦设备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付款凭证(通 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 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 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抵扣联;

⑧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4);

⑨存在关 联交易的,必须提供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市场价,非 标设备由市经信局委托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事务所出具 评估报告定价.

(三)实施细则第4条:实施 百千万 培训工程. 申报条件: 当年通过政府招投标或续标方式确定高校及其它 培训机构,完成约定的全部培训任务并通过验收. 申报流程:①预拨资金.签订招投标任务合同书后,拨付标 的金额的50%.②检查验收.培训项目全部完成后,由市经信局 牵头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对验收不合格的, 剩余补助资金不再拨付. 申报材料:1.申请预拨资金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 金申请表(附件 2);

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

③招投标合同书. ―

10 ― 2.申请验收资金材料: 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2);

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培训人 员花名册;

④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培训文件、图片等) ;

⑤中标 单位开具的培训发票.

(四)实施细则第5条:推动企业技术改造. 申报条件: 列入 《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 的项目, 按相应类别补助:①整生产线(包括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总 投资不低于

200 万元的机器换人) 、整车间和整工厂的智能化改 造项目,分别给予设备投资(含软件)12%、15%和20%的奖补;

②普通技改项目给予设备投资 10%的奖补;

补助范围及时间:生产设备(二手设备不在补助范围)、生 产线上的检测设备和环保设备, 每一项设备投资按合同、 发票 (不 含税)、付款凭证三单最小值确认补助金额.补助期限以发票时 间为准,补助期

2 年,上半年申报有效发票为

2017 年1月1日以后的,下半年申报有效发票为

2017 年6月1日以后的.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 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③购置设 备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 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 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县(市)区、开发区需验证付款凭证和发 票抵扣联真实性及重复性, 同时在发票抵扣联原件上盖申报章) , ―

11 ― 购置进口设备的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购置融资租赁 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 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 ④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 (附件4) ;

⑤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兑现需提供项目完工评价意见;

⑥存在关 联交易的,必须提供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市场价,非 标设备由市经信局聘第三方(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出具评估价.

(五)实施细则第6条: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1.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质 量标杆 、 现场管理成熟度五星级 、企业技术中心、标准化 示范等奖励. 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且未获得制造强省政策资 金的项目:①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 新示范、工业设计中心的工业企业;

②当年认定的国家级 质量 标杆 工业企业;

③当年获得国家 现场管理成熟度五星级 称 号的工业企业(同一企业只奖励一个);

④当年认定的省级企业 技术中心、标准化示范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 2);

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认定证书或文件 等证明材料. 2.工业设计奖励. (1)工业设计大奖产品产业化奖励. 申报条件:①当年获得红点奖、IF奖、G-Mark奖、IDEA奖、 ―

12 ― 红星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的工业企业或专业设计公司;

②获 奖产品已产业化并新增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③资金总量控制, 按获奖产品的销售收入择优补助.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奖者身份证;

③ 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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