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10-21 |
2017 年12 月18 日,重庆市江津区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发放了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编码: 2017-500116-13-03-011829) ,同意该项目备案.该项目主要建 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 46666.9m2 (包含本期面粉加工项 目建设用和后期大米加工项目用地为 92504.43m2 ) ,本期建设总 建筑面积 32801.5m2 .厂区主要建设小麦仓筒、卸粮棚、预清理 工作塔、杂质塔、面粉加工车间、面粉成品库房以及配套的变电 站、机修用房等;
在面粉生产车间建设
2 条日处理小麦 750t/d 的面粉加工线,主要生产面粉 1125t/d、副产品麸皮 375t/d.本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主体工程:1 栋8F 面粉生产和包装 车间,建筑面积 21693.02m2 ;
小麦筒仓
24 个;
1 栋1F 面粉成品 库车间(主要设置面粉成品库、副产品库以及辅料库,总建筑面 积6510.96m2 ) ;
辅助工程包括:1 栋2F 机修车间(主要设置消 防水泵房、机修间、空压机房、化验室以及配电室等,建筑面积 2271.47m2 ) 、1 栋卸粮棚(1F/-1F,主要设置液压站和中控室) 以及工作塔;
公用工程(给排水、供配电、管网工程及人流物流 出入口、厂区道路及围墙等) ;
环保工程( 三废 处理措施等) . 项目总投资
34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80 万元.建设单位和环 评单位均必须遵守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实、科学、全面、系统 的对面粉加工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危害或污染进行预测、评价 和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 并对其结果或后果分别承担侵权责任和 连带责任.益海嘉里(重庆)粮油有限公司为面粉加工项目的建 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是解决项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环 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或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 果的主体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 的委托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下简称环评单位) . 面粉加工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 根据专家对你单位报送的面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审查意见,经我局集体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根据该区域环境容量现状,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主要污 染因子执行以下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化学需氧量 0.347 吨 /年、氨氮 0.05 吨/年;
当区域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 求时,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你单位取得的主要污染因子排 放总量指标进行调整.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见附件.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 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污染 扰民投诉纠纷、风险事故、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
(一) 做好废水处理工作. 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 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不小于 6m3 /d 的生化池用于收集预处理面粉厂 区员工生产生活污水,收集后的污水经潜污泵提升至益海嘉里 (重庆)粮油有限公司精炼油脂及中/小包装生产厂区现有污水 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 排放标准进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经兰家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 放.
(二)加强废气治理措施. (1)卸粮棚卸粮粉尘:运输汽车 卸粮采用单独风网,2 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重庆市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标准限值后,经2根22m 高排气筒排放(两组生产线共用) . (2)工作塔粉尘:采用
3 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 达到 《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标准限值后,经3根65m 高排气筒排放(两 组生产线共用) . (3)毛麦清理除尘风网:采用
2 套脉冲布袋除 尘器处理,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标准限值后,经2根46m 高排气筒排放(两 组生产线单独各
1 套) . (4)毛麦去石机风网:采用
2 套脉冲布 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标准限值后,经2根46m 高排气筒排放(两 组生产线单独各
1 套) . (5)光麦清理除尘风网:采用
2 套脉冲 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标准限值后,经2根46m 高排气筒排放(两 组生产线单独各
1 套) . (6)光麦去石机风网:采用
2 套脉冲布 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标准限值后,经2根46m 高排气筒排放(两 组生产线单独各
1 套) . (7)轻度脱皮机风网:采用
2 套脉冲布 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标准限值后,经2根46m 高排气筒排放(两 组生产线单独各
1 套) . (8)磨粉除尘风网:采用
2 套脉冲布袋 除尘器处理,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标准限值后,经2根46m 高排气筒排放(两 组生产线单独各
1 套) . (9)筛理和面粉收集:采用
3 套脉冲布 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标准限值后,经6根46m 高排气筒排放(两 组生产线共用
3 套) . (10)小麦磨制除尘风网:各清粉机采用除 尘风网组合,设置
6 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重庆市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标准限值后,经6根46m 高排气筒排放(两组生产线单独各
1 套) . (11)配粉除尘风 网:采用
1 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标准限值后,经46m 高排气筒排 放(两组生产线共用) . (12)基粉、配粉仓配粉吸风风网:采用
1 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DB50/418-2016)标准限值后,经46m 高排气筒排放(两组 生产线共用) .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 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依法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 .建设单位应对石 子、杂草、生活垃圾采取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废油 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 回收利用.
(五)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固体废 物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并进行实际 排污前,应向我局申请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并按照环境保护 相关规定办理该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四、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 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行承 担:
(一) 该项目建成后未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准书要求落实 各项措施,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