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31

1 ― 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 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 、省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苏政办发 〔2018〕29号)的精神,按照《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 《江 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 (试行) 》 (苏科技规 〔2018〕

134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

一、

二、三等奖(以 下简称 科学技术项目奖 ) ,企业技术创新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 作奖提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一)专家提名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苏科成发〔2019〕88号―2―提名专家应具有《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 年龄不受限制,其他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4年1月1日以后出 生) , 其他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 技术项目奖,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 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 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 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3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任 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提名专家不能作为本年度任何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并应回避 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 人:每人可以独立提名1项. 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 项目第一完成人,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 3人可联合提名1项. 院士可以独立提名1项完成人仅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岁以 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项目.

(二)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应具有《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关部门或组织机构的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设区 ―

3 ― 市科技局(科委)经所在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代行提名工作.符 合提名条件的省级专业学会、 全省性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应当出 具其所设省社会科技奖励已连续开展5个周期(含)以上的奖励 活动的证明材料,近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社会影响的承 诺函.各单位应按如下提名数量要求,组织好本年度提名工作. 1.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提名数量上限:南京100项,苏州80项,无锡70项、常州60 项,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各50项,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各30项,省教育厅170项(归口全省部属、省属高校), 省卫健委150项(归口全省医疗卫生单位),省科协20项(其中 10项为科普作品),省总工会10项(工人创新项目),省产业技 术研究院20项,省农科院10项,中科院南京分院10项,省相关部 门单位各5项, 符合 《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 (试行) 》 提名机构条件的省级专业学会、全省性行业协会等各3项. 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学科、本行 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2.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提名数量上限: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各5家,南通、扬州、泰州各4家,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各3 家. 3.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提名数量上限:各设区市3名,省教育厅10名,省政府外事 ―

4 ― 办公室、中科院南京分院各3名.

二、提名要求 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 应当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研究 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由本省单位和个人牵头,主要科研活动 应当是在本省区域内进行的,可以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鼓励 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形成创新成果. 被提名省企 业技术创新奖的企业,应当是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一)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项目奖设9个专业组(附件1),请根据 被提名项目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 基础类成果按专业所属范 围选择填写. 1.应用类科技成果.被提名项目应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 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 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在2年(2017年1月1日)前 完成主要技术应用并且效益显著、 为江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做出了重要贡献的.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不得超过 10件,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其他知识产权. 2.基础类科技成果.被提名项目应是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 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的原创性成果,为国内外 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 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的.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2 年(2017年1月1日)以上,不得超过8篇,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 ―

5 ― 其他论文论著. 3.被提名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不满足的,作为形式审 查不合格项目,取消被提名资格. (1)被提名项目应在我省辖区内完成,牵头单位为我省辖 区内的独立法人单位;

(2)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 前三名完成人本年度不能参加被提名项目;

(3)同一年度一人 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

(4)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 不能提名;

(5)2017―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 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

(6)10个核心知识 产权和8篇代表性论文均未在历年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 过;

(7)提名工人创新项目的必须是生产一线工人,提名科普 作品的必须是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 4.提名项目进行在线填写提名书时,请同步填写江苏省科 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

(二)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1. 被提名企业应为2016年1月1日前在江苏境内注册的企业, 属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强,建有独立研发机构,突破了一批 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其中授权发明专利数不少于3件. 3.企业有成熟稳定的技术创新团队,创新成效明显. 4.企业标志性创新成果突出,近三年内开发出重大的标志 性产品,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

6 ― 5.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强,原则上企业综合实力、经济效益 近三年连续增长. 6.未曾获得过2014―2018年度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三)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1.被提名人应为在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江苏科 技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专家、 从事工程技术及科技管理的外 籍人员等;

已与我省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合 作时间不少于2年(不包括为创业而兴办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在苏 外国组织的工作人员). 2.应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地位,科学研究中有 重大发现并产生重大影响;

在解决相关行业和领域技术难题中形 成了具有原创性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成果. 3.在与我省单位合作承担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与我 省单位合作取得重要知识产权及其科技成果, 为我省单位培养或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我省单位合作进行技术转移等方面,为 提升我省科教水平,增强我省企业创新能力做出重要贡献.

三、公示制度 提名单位正式提名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 进行公示.提名单位和专家应责成项目完成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 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正式提名受理后, 实行形式审查合格项目、 专业组初评结果、 ―

7 ― 综合评审结果三阶段公示制度.形式审查合格项目公示时间15 天,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项目简介、主 要知识产权目录、代表性论文论著目录、推广应用情况等;

专业 组初评结果公示15天,公示通过初评项目名称、完成人和完成单 位;

综合评审结果公示7天,公示拟奖励项目名称、拟奖励等级、 项目完成人和完成单位. 有异议的人员或者单位请在公示阶段实 名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 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 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 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 并亲笔签名;

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 须写明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 章.匿名异议、假名异议不予受理,过期不予受理.省科技厅机 关纪委负责监督评审全过程.

四、提名材料填写要求 各奖种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包括电子版和纸 质版.《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 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 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实行诚信承 诺制,加大抽查核查力度.被提名人、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和 被提名企业法人需对提供的材料中涉及的文章专著、知识产权、 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等材料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 ―

8 ― 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进行核实,确保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可靠, 且将证明材料存档备查.如因未如实告知上述情况而引起争议, 且不能提供相应存档备查的证据, 需承担相应责任, 并接受处理.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各奖种全部实行网络提名.正式提名 前, 提名专家和单位需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注册或更新 提名者信息.《提名书》需由各提名专家或单位按照分配的IP地址、账号和密码组织被提名项目完成单位(人选)登录省科学技 术奖励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生成.在线打印的《提名书》包 括信息表和提名书正文两部分, 信息表内容与提名书正文中对应 部分内容应完全一致,打印字型不小于5号,与各种附件材料的 原件合订,即为纸质版 原件 .电子版附件大小不超过5M,将 各种附件原件扫描排版通过系统打印、竖装,A4纸型,与《提 名书》合订,即为纸质版 复印件 . 应用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关键技术的不超过10项核 心知识产权,反映该成果实际应用两年(2017年1月1日)以上的 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 (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 基础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科学发现的不超过8篇代表性论 文论著,以及该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所有核心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 单位,在提名书中使用的已转让的核心知识产权,需提供受让方 知情同意证明和转让证明材料.所有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在2017 ―

9 ― 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且主体工作为国内完成;

如果是被提名项目 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 工人创新项目需提供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属于生产一线工人 的证明.科普作品需提供被提名作品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证明.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提名材料报送内容 (1) 提名函1份, 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结果以及提名项目、 人选和企业汇总表.提名函应加盖提名单位公章,专家提名项目 应是专家亲笔签名的提名信原件. (2)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2份(原件、复印 件各1份,均含附件). (3)省企业技术创新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应提供纸 质提名书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均含附件). 2.报送时间、地点 省科学技术奖在线提名系统关网时间:2019年5月22日17:00 (提名系统地址、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 ;

纸质提名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止,逾期不受理. 报送地址: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管理处(南京市 龙蹯路171号512房间)

六、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处:张逍越,025-83213295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戴美想,025-85485929 ―

10 ― 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王佳莹,025-85410360 南京市科委:邵晓亮,025-68786228 无锡市科技局:李雯,0510-81821898 徐州市科技局:刘雅辉,0516-83842087 常州市科技局:陆华,0519-85681519 苏州市科技局:马敬亮,0512-65233149 南通市科技局:徐兰静,0513-55018883 连云港市科技局:宋玉冰,0518-85805473 淮安市科技局:许洪源,0517-83658822 盐城市科技局:许连峰,0515-88337233 扬州市科技局:袁莉,0514-87938029 镇江市科技局:李海滢,0511-80822821 泰州市科技局:陈颖,0523-86399058 宿迁市科技局:沈洪,0527-84358577 省教育厅:杨波,025-83335531 省卫健委:史平,025-83620729 省科协:朱以民,025-83518317 省总工会:刘晓磊,025-83536241 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马正风,025-83455184 省农科院:王莉芳,025-84390115 中科院南京分院:陈方圆,025-83363957 ―

11 ―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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