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10-21 |
1 - 市环高批复[2019]28 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关于西安航华铝电石化设备有限公司混捏机以 及冷却机备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西安航华铝电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西安航华铝电石化设备有限公司混捏机以及 冷却机备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已收悉.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生态 环境高陵分局环评会审小组对该《报告表》进行了审议,现批复 如下:
一、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西金路
1011 号, 租赁 西安普利森机床有限公司厂房,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 料区、成品区等;
主要生产设备各式车床共
13 台、卧式镗床
1 台、立式铣床
2 台、摇臂钻床
2 台、线切割机
6 台、平面磨床
1 台和辅助机械等;
年产
200 件混捏机和
200 台冷却机,占地面 积1356m
2 ,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2.1 万元.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 -
2 - 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生 态环境高陵分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 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三、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有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 处理,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 ) 中二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 准》(GB/T31962-2015)B 级限值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 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切割、 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 通过集气罩 (收集率 80%) +布袋除尘器(净化效率 95%)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由15 米高排气筒 排放.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选用低 噪音设备、安装减振设施、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值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金属废屑、 -
3 - 废砂轮、收集尘、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及废油污棉纱等.生活垃 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边角料、金属废屑、废砂 轮外售利用;
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和废油污棉纱等危险废物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 改单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 地面,表面基础必须防渗.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 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应建立畅通的公 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 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 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 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由生态环境高陵分局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日常监督管理.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 依法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 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 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 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 件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表应当报生态环境高陵分局重新审核. -
4 -
七、你单位应将环评批复及报告原件于
2 个工作日内报生态 环境高陵分局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备案,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 门的监督检查.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2019 年4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