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10-23 |
1 批准文件 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 条、第六十六条.
地址:顺德区政府行政大楼五楼国资办综合 法规科,
电话:0757-22831426.
2 批准文件 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 业法》第十六条. 地址:顺德区政府行政大楼五楼国资办综合 法规科,
电话:0757-22831426.
3 批准文件 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 业条例》第十四条. 地址:顺德区政府行政大楼五楼国资办综合 法规科,
电话:0757-22831426. 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 地址: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区经济 和科技促进局(经济科技)
50、51号窗口,
电话:0757-
22835653、0757-
22831391、 0757-
22831304、0757-
22831213、0757-
22835655、0757-
22835671、0757-22831208 . 中外合作经营 企业 地址: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区经济 和科技促进局(经济科技)
50、51号窗口,
电话:0757-
22835653、0757-
22831391、 0757-
22831304、0757-
22831213、0757-
22835655、0757-
22835671、0757-22831208 . 外资企业 地址: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区经济 和科技促进局(经济科技)
50、51号窗口,
电话:0757-
22835653、0757-
22831391、 0757-
22831304、0757-
22831213、0757-
22835655、0757-
22835671、0757-22831208 . 国际船舶运输 经营者以及外 国国际海运辅 助企业(海运 业) 批准文件、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 规的决定(2013)》第八条,《外国企 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 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 六条.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电话:010-65292114 常驻机构及非 居民长期旅客 公司用物品进 出境核准 批准文件、登记证 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第226保留项目 《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 物品监管办法(2010修改)》第
二、三 、
四、
五、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 品监管办法(2010修改)》第
二、
四、
五、
八、九条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 部分规章的决定》第13条. 地址: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三楼12 号窗口,
电话:0757-22835068.顺德区顺德 客运港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旅检科.
电话:0757-22822995 企业经营审批事项目录汇编(2016年版) 说明
1、本目录汇编以公开、便民为原则,以便于顺德区企业查询在商事登记后进入市场取得相关行业经营资格需办理的审批、许可事项为宗旨,尽可能为企业提供完备的企业经营审批事项 、法律依据、审批(许可)证件名称、主管部门及办理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最大限度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及公共服务质量.
2、本目录汇编梳理的范围是截至2016年10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中涉及的企业经营审批事项.
3、目录汇编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进行归类.为便于查阅,制造业与批发、零售业合并整理.
4、 综合类 事项是指跨若干行业,无法准确归并为某一具体行业的事项,例如:主体资格审批事项,涉及面较广的消防、公共卫生、环保事项等.使用本目录汇编请务必首先阅读综 合类事项,再查询相关行业.如某事项在 综合类 和具体行业中均有涉及,则表示既要办理 综合类 中列举的证件,也要办理具体行业中列举的证件.为最大限度的避免遗漏,消防、公 共卫生事项可能出现在综合类和具体行业中的重复列举,敬请留意.
5、本目录汇编所列事项主要针对企业[含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市场主体类型可参照.
6、本目录汇编仅供查询使用.由于本目录汇编梳理事项跨众多行业、梳理范围超越了顺德区权限事项,且法律、法规、规章随时可能调整变动,尽管倾尽所能,编者不能担保本目录汇 编的全面、准确.读者如对目录汇编内容有疑问,还需查询相关文件确认;
如发现疏漏,欢迎提出修改意见(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757-22835559,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事项(项目) 国有独资公司 全民所有制企业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合并、分立、停业、迁移或者主 要登记事项变更 外商投资企业 综合类
4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 许类总投资3亿美元及3亿美元以上,限制 类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5000万美元以上及 特殊行业,由商务部审批;
2、鼓励类、允许类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和 限制类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 企业,注册资本3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性公 司和资本总额3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创业投 资企业、外商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由 广东省商务厅审批;
3、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 项目的设立变更,由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 进局(经济科技版块)审批. 批准文件、批准证 书、备案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 条,《商务部关于下放外商投资审批 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发 [2010]209号)第一条、第四条,十 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 行办法》(商务部[2016]第3号)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需要向发改委等部 门办理批准手续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 从2016年10月1日起,凡不涉及外商 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管理的项目均 实行备案制. 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管理 的项目按修改法律之前的做法操作, 需由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和批准 证书.企业获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文 件后才可申请工商注册登记. ―
1 ― 国民经 济分类 序号 审批(许可)证 件名称 分级审批情况说明 审批(许可)依据 办理(咨询)地址、电话 备注 事项(项目) 检验鉴定机构 批准文件、登记证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受理,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三条、第八条、第二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 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进出口商品 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 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 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广东检 验检疫局一楼行政审批中心,
电话:020- 38290506(周二至周四);
020-38290575 (周一至周五). 外国银行设立 代表处 批准文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 银行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 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
电话:010-66277510. 保险机构 批准文件 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 法》第八条.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67号东宝大 厦22楼. 证券类机构 (包括证券交 易所) 批准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 号)第392项,《外国证券类机构驻 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境 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第七条.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 大厦15楼. 新闻出版机构 批准文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新 闻办公室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 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 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四条 第五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412号)第331项. 地址: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44号窗 口,咨询
电话:0757-22835855. 认证机构 批准文件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 九条、第十三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电话: 010-82260777. 著作权涉外机 构、认证机构 、著作权组织 批准文件、登记证 国家版权局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 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 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四条 第五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412号)第317项. 地址: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44号窗 口,咨询
电话:0757-22835855. 广播电影电视 机构 批准文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新 闻办公室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 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 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四条 第五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412号)第306项.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 航空运输企业 批准文件 国家民用航空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 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 四条. 地址:北京市东四西大街155号,
电话: 010-
64092902、010-64091994.
6 外国(地区) 企业在中国境 内从事经营活 动 外国银行在中 国设立分行 金融许可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第十八条,《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
电话: 010-66194114. 外国(地区) 企 业常驻代表机 构综合类5―2―国民经 济分类 序号 审批(许可)证 件名称 分级审批情况说明 审批(许可)依据 办理(咨询)地址、电话 备注 事项(项目)
7 《卫生许可证》 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批的 项目:1.宾馆、酒店、旅店、招待 所、度假村等住宿场所;
2.桑拿、 浴室、洗浴中心、足浴、温泉浴、 SPA休闲中心等沐浴场所;
3.歌舞 厅、卡拉OK等文化娱乐场所;
二、各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 局审批项目:1.理发店、美容店 (不含医疗美容)、美甲店等美容 美发场所;
2.影剧院、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