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31
1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1-043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1 年8月10 日,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股份"或 "公司" )与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在天津签署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 产供热机组余热锅炉岛买卖合同》 ,合同总金额 45,718 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庚生 注册资本:89,415 万元 主营业务:发电、供热;

供热设备安装、煤粉灰综合利用.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延水道

3 号 公司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该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 卖方: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签署时间:2011 年8月10 日

3、合同标的:2*900MW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余热锅炉岛

4、合同总金额:45,718 万元

5、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2 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 10%的财务收据, 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格的 10%做为预付款. (2)到货付款: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批次将合同设备运到交 货地点,在买方审核相关单据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的 60%作为 到货款. (3)可靠性运行验收付款:合同设备价格的 10%作为合同设备的完成相应 时限的可靠性运行试运并经验收合格的验收款, 卖方提交相关单据经买方审核无 误后,买方在

1 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格的 10%. (4)性能验收付款:合同设备价格的 10%作为合同设备的完成性能验收试 验并经验收合格的验收款, 卖方提交相关单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买方在

1 个月 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格的 10%(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 (5)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没有任何 质量问题, 卖方提交相关单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买方在

1 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 同设备价格的 10%.

6、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

10 个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45,718 万元,占本公司

201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3.82%.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

2011 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将对公司

2012 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且对本公司拓展同类市场份额 具有重要的意义.

2、本合同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对本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无重大影 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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